2006年12月18日
在舊愛與新歡之間的無辜路人甲
天空部落合併了蕃薯藤,而樂多不得不與蕃薯藤分家。這是最近在部落格圈最大條的新聞,簡稱「樂蕃天事件」。關於這個事件的始末,大家可以連上http://blog.chinatimes.com/kenworker/archive/2006/11/30/132893.html
去看看,這位部落客說的可比我清楚多了。
細心的訪客或許可以發現到,如果連上我原來blog的網址,不但版型變了,房東也從樂多日誌變成了天空部落。會成為這起「樂蕃天事件」的受害者之一,真是令我始料未及。
去看看,這位部落客說的可比我清楚多了。
細心的訪客或許可以發現到,如果連上我原來blog的網址,不但版型變了,房東也從樂多日誌變成了天空部落。會成為這起「樂蕃天事件」的受害者之一,真是令我始料未及。
在電腦的使用上,我已算是LKK 族了。除了工作上需要用到的WORD、EXCEL、PPT,就只會上網和收發EMAIL,連已經算是落伍的MSN,我也因為用不慣,而總讓它處於離線狀態。
開個部落格,純粹是覺得部落格的特性很適合做為我和我的好友們之間的連絡平台,而且恰好又有個同事願意就近教我,就這麼糊里糊塗、有一搭沒一搭的搞了個部落格出來。但因為不求甚解,也不求長進,所以跟其他部落格比起來,我這個女巫至今好像還住在石器時代的山洞裡。
關於這次被強迫搬家,我事前當然是毫無所悉,連被停機幾天,也沒什麼感覺。雖然新舊房東聯合發出了一堆聲明,我也當然是有看沒有懂,只是天真的相信,一切都會像聲明中所說,沒事沒事,這只是普通的企業整併問題。
但,一切的問題都在我進入新房東的管理後台時出現了。
天啊,這是怎麼會搞的,怎麼管理機制都跟以前不一樣了呢?而且對於版面出現的怪現象和我最討厭的廣告,我完全束手無策!
好吧,我承認新的機制沒有難到無法適應,是我老了,對於一切的變化,永遠先採取抗拒和防衛的心態,不想做改變。於是,我企圖掙扎找出衝擊最小的做法,就先去了解了解整起事件是怎麼一回事。
沒想到,還真像肥皂劇裡的三角戀情。
就我有限的理解,「樂蕃天事件」簡單的說,就是蕃薯藤本來有個感情很好的女友樂多,可是基於現實的考量,還是決定跟天空部落結婚,沒想到天空部落不是省油的燈,為了避免蕃、樂之間餘情未了,不僅無預警關掉蕃的會員系統,又強制收回蕃、樂交好時的會員域名,讓原屬蕃、樂的會員在弄不清楚狀況下,糊里糊塗都成了天空部落的會員。
後來,大概是新歡行徑太張牙舞爪了,引起不少抗議,為了降低群眾反感,也為了讓樂多優雅下台,就由蕃薯藤和樂多共同發表了聯合聲明。聲明中強調,蕃、天是在慎重考慮後,決定攜手未來,而樂多在了解狀況後,也樂意成全,主動提出與蕃終止一切合作的要求(注意:可不是被抛棄的哦!)。
為了顯示三方的和平與理性,三方同意,原屬蕃、樂共同的會員,就成了雙方共享的資源,至於會員們後來要在哪個地方繼續住下來,就由會員自己決定,想要兩邊都住,大家都會張開雙臂歡迎。
好了,整起事件在此算是告一段落,三方面子、裡子都算是顧到了,無辜的是我們這些會員,個人資料在檯面下被轉來轉去,卻沒有同意與否的權利;而且,我要不就是接受天空部落的新機制和版面的廣告;要不就是接受地址從blog.yam.com變成blog.roodo.com。
除非,我有骨氣兩邊都不選,有骨氣飛到另一座陌生的森林;或者,褪下女巫裝扮,安心做好中年婦女的角色。
我最後的選擇是什麼?
你們都看到了。那就是繼續窩在樂多,除了地址,什麼也不換。這很像我一貫會做的選擇,不是嗎?連我自己都忍不住要罵自己一聲:真沒出息!
開個部落格,純粹是覺得部落格的特性很適合做為我和我的好友們之間的連絡平台,而且恰好又有個同事願意就近教我,就這麼糊里糊塗、有一搭沒一搭的搞了個部落格出來。但因為不求甚解,也不求長進,所以跟其他部落格比起來,我這個女巫至今好像還住在石器時代的山洞裡。
關於這次被強迫搬家,我事前當然是毫無所悉,連被停機幾天,也沒什麼感覺。雖然新舊房東聯合發出了一堆聲明,我也當然是有看沒有懂,只是天真的相信,一切都會像聲明中所說,沒事沒事,這只是普通的企業整併問題。
但,一切的問題都在我進入新房東的管理後台時出現了。
天啊,這是怎麼會搞的,怎麼管理機制都跟以前不一樣了呢?而且對於版面出現的怪現象和我最討厭的廣告,我完全束手無策!
好吧,我承認新的機制沒有難到無法適應,是我老了,對於一切的變化,永遠先採取抗拒和防衛的心態,不想做改變。於是,我企圖掙扎找出衝擊最小的做法,就先去了解了解整起事件是怎麼一回事。
沒想到,還真像肥皂劇裡的三角戀情。
就我有限的理解,「樂蕃天事件」簡單的說,就是蕃薯藤本來有個感情很好的女友樂多,可是基於現實的考量,還是決定跟天空部落結婚,沒想到天空部落不是省油的燈,為了避免蕃、樂之間餘情未了,不僅無預警關掉蕃的會員系統,又強制收回蕃、樂交好時的會員域名,讓原屬蕃、樂的會員在弄不清楚狀況下,糊里糊塗都成了天空部落的會員。
後來,大概是新歡行徑太張牙舞爪了,引起不少抗議,為了降低群眾反感,也為了讓樂多優雅下台,就由蕃薯藤和樂多共同發表了聯合聲明。聲明中強調,蕃、天是在慎重考慮後,決定攜手未來,而樂多在了解狀況後,也樂意成全,主動提出與蕃終止一切合作的要求(注意:可不是被抛棄的哦!)。
為了顯示三方的和平與理性,三方同意,原屬蕃、樂共同的會員,就成了雙方共享的資源,至於會員們後來要在哪個地方繼續住下來,就由會員自己決定,想要兩邊都住,大家都會張開雙臂歡迎。
好了,整起事件在此算是告一段落,三方面子、裡子都算是顧到了,無辜的是我們這些會員,個人資料在檯面下被轉來轉去,卻沒有同意與否的權利;而且,我要不就是接受天空部落的新機制和版面的廣告;要不就是接受地址從blog.yam.com變成blog.roodo.com。
除非,我有骨氣兩邊都不選,有骨氣飛到另一座陌生的森林;或者,褪下女巫裝扮,安心做好中年婦女的角色。
我最後的選擇是什麼?
你們都看到了。那就是繼續窩在樂多,除了地址,什麼也不換。這很像我一貫會做的選擇,不是嗎?連我自己都忍不住要罵自己一聲:真沒出息!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2579774
回應文章 
這些恩恩怨怨實在懶得懂
反正只要能看 能回應
管它是天空部落 還是樂多
我這LKK無所謂啦
反正只要能看 能回應
管它是天空部落 還是樂多
我這LKK無所謂啦
Posted by LKK的年輕人
at 2006年12月18日 16:10
嬸:
你寫的真是讓我完全明白了樂蕃天的了解啊!
深入淺出的功力,讓我忍不住讚嘆:你真的很會把故事講的大家都懂!
你寫的真是讓我完全明白了樂蕃天的了解啊!
深入淺出的功力,讓我忍不住讚嘆:你真的很會把故事講的大家都懂!
Posted by Shine
at 2006年12月19日 11:10
哈! 我也是比較喜歡 "樂多" 的介面.
Posted by 阿德
at 2006年12月19日 12:21
年輕人:
妳不是也想架部落格嗎?可以考慮用樂多.
妳不是也想架部落格嗎?可以考慮用樂多.
Posted by 八頭女巫
at 2006年12月19日 12:54
小玟:
我能理解的也就這麼多了,我還很怕我理解錯誤,
我的腦袋瓜完全無法容納,更無法使用科技術語,
所以只會用我會的語言來說明整個事件始末,
可見,我們的程度和年齡真的比較相近吧?呵呵呵.
我能理解的也就這麼多了,我還很怕我理解錯誤,
我的腦袋瓜完全無法容納,更無法使用科技術語,
所以只會用我會的語言來說明整個事件始末,
可見,我們的程度和年齡真的比較相近吧?呵呵呵.
Posted by 八頭女巫
at 2006年12月19日 12:59
阿德:
我沒有寫錯吧?
樂多真的是比較適合不喜歡花俏,只想安安靜靜寫BLOG的人.
我沒有寫錯吧?
樂多真的是比較適合不喜歡花俏,只想安安靜靜寫BLOG的人.
Posted by 八頭女巫
at 2006年12月19日 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