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14日
女巫和她的情人們
2006年七夕,我和我的小情人一起度過。
在美麗皎潔的弦月下,他撒賴地趴在我背上,我們一塊兒在中庭花園漫步,數著天上的星星。
他說:我好愛妳哦!我說:我也好愛妳哦!
他又說:我每天去上學都會一直想妳。我也說:那你可以放一張我的照片在書包裡,想我的時候拿出來看一看。
他再說:我好希望每天每天都跟你在一起,都不要離開妳。…我用緊緊的擁抱回應了他。
這樣的場景和對話,是不是很浪漫?只不過,這個小情人是我那六歲不到的兒子。
在美麗皎潔的弦月下,他撒賴地趴在我背上,我們一塊兒在中庭花園漫步,數著天上的星星。
他說:我好愛妳哦!我說:我也好愛妳哦!
他又說:我每天去上學都會一直想妳。我也說:那你可以放一張我的照片在書包裡,想我的時候拿出來看一看。
他再說:我好希望每天每天都跟你在一起,都不要離開妳。…我用緊緊的擁抱回應了他。
這樣的場景和對話,是不是很浪漫?只不過,這個小情人是我那六歲不到的兒子。
自從兒子誕生後,老公的地位就一落千丈,再加上兒子的佔有慾從幾個月大時就強烈顯現,還不會走路呢,一見老爸老媽併肩坐著或躺著,就會迅速爬過來,一邊用手扒開我們,一邊尖叫。遇上這個蠻不講理的情敵,老公只能豎白旗投降。
(愛裝帥的父子倆)
尤其這二年,老公改上晚班,我每天下班從保母家接回兒子後,就幾乎都是我和他的兩人時光,我們一起講故事、畫畫、玩玩具、打電腦、散步、運動、做家事,還一塊兒洗鴛鴦浴,兒子當然也順理成章的取代了老公床上的位置。可憐的老公,不是孤單的睡在樓下的房間,就是委屈的在大床旁打地舖。
最近,老公忽然問我:「你一定比較愛安安,對不對?」,我當時回答他:「那怎麼能相比!」不想再自討沒趣的老公就沒再繼續往下問。我事後想想,我那樣回答,也對,也不對。
對的是,一個母親對孩子的愛,當然遠遠超過對情人的愛。情人,可以愛可以恨,可以分可以換;兒女呢,是不需山盟海盟,也不需他拿愛來換,都會死心塌地疼到心裡愛到骨裡的那種(當然,這是指正常狀況)。
不對的是,愛兒女是天性,是責任,是不經思考也毋須選擇的。愛另一半,卻需要勇敢的承諾,要在摩擦中學習寬恕,要在差異中學習接納,要在誰擦地誰洗碗誰去管孩子的爭執中還能相信這就是「夫妻一體」的甜蜜(呃…這就是我到現在還認為婚姻制度很不人道的原因)。
兩種愛難以相比,也各有不同的學習。
我跟老公是依天主教的儀式在教堂結的婚。在天主教的婚禮彌撒中,男女雙方必須要在十字架前,向對方唸出這樣一段誓詞:「我OOO,願遵照教會的規定,接受你OOO作為我合法的妻子(丈夫),從今以後,環境無論是好是壞,是富貴是貧賤,是健康是疾病,是成功是失敗,我要支持你,愛護你,與你同甘共苦,攜手共建美滿家庭,一直到我離世的那天。我現在向天主宣誓,向你保證,我要始終對你忠實」。
我印象很深刻,有一位在教會中常常帶領夫妻營,婚姻幸福美滿的朋友曾經說過,每次在夫妻營中,幾乎所有夫妻對於營會中要重發婚姻誓詞的這一項儀式,都會覺得很心虛,她自己也是,不曉得年輕時怎麼可以那麼理直氣壯的在天主面前許下這麼重的承諾?
進入婚姻生活裡,才會知道那有多麼難。在怎麼修也修不完的婚姻課堂上,每個人都是永遠拿不到畢業證書的留級生(就像誓詞所說,非等到跟世界說拜拜的時候才能算是畢業,至於離婚,那叫死當)。對我來說,「回到過去快活單身日子」的念頭,至今還留個苟延殘喘的小火苗,在我的腦海裡,不肯灰飛煙滅。
啊,不能再說下去了,我可以想像老公在看到這篇文章時,大概會又怒又怨的問我:「我到底是哪裡對妳不好了?」
再回頭說到我那兒子小情人。有一個已經離職的辣妹級小同事曾經斷言,以我和兒子這麼黏的狀況,以後我一定是會和媳婦搶兒子的惡婆婆。會嗎?我想,等兒子再長大些,會嫌老媽又胖又落伍又囉嗦,還儘是帶些老媽覺得一無是處的女孩回家之後,傷透心的老媽,不想從情人地位退下來也不成的,是不是?
*******************************************
這篇短短的小文章,我從七夕寫到中秋過後,月圓月缺都好幾回了,幸好因為今年有兩個七夕,所以才沒拖到冬至。
另外,這一篇我有刻意把老公多寫一些哦,免得他心理不平衡,老覺得自己在「山腰上的女巫家」是個路人甲。──嗯,不過,整篇看下來,這個老公雖然篇幅不少,但怎麼看都像是電影裡的反派角色…..:)
(愛裝帥的父子倆)
尤其這二年,老公改上晚班,我每天下班從保母家接回兒子後,就幾乎都是我和他的兩人時光,我們一起講故事、畫畫、玩玩具、打電腦、散步、運動、做家事,還一塊兒洗鴛鴦浴,兒子當然也順理成章的取代了老公床上的位置。可憐的老公,不是孤單的睡在樓下的房間,就是委屈的在大床旁打地舖。
最近,老公忽然問我:「你一定比較愛安安,對不對?」,我當時回答他:「那怎麼能相比!」不想再自討沒趣的老公就沒再繼續往下問。我事後想想,我那樣回答,也對,也不對。
對的是,一個母親對孩子的愛,當然遠遠超過對情人的愛。情人,可以愛可以恨,可以分可以換;兒女呢,是不需山盟海盟,也不需他拿愛來換,都會死心塌地疼到心裡愛到骨裡的那種(當然,這是指正常狀況)。
不對的是,愛兒女是天性,是責任,是不經思考也毋須選擇的。愛另一半,卻需要勇敢的承諾,要在摩擦中學習寬恕,要在差異中學習接納,要在誰擦地誰洗碗誰去管孩子的爭執中還能相信這就是「夫妻一體」的甜蜜(呃…這就是我到現在還認為婚姻制度很不人道的原因)。
兩種愛難以相比,也各有不同的學習。
我跟老公是依天主教的儀式在教堂結的婚。在天主教的婚禮彌撒中,男女雙方必須要在十字架前,向對方唸出這樣一段誓詞:「我OOO,願遵照教會的規定,接受你OOO作為我合法的妻子(丈夫),從今以後,環境無論是好是壞,是富貴是貧賤,是健康是疾病,是成功是失敗,我要支持你,愛護你,與你同甘共苦,攜手共建美滿家庭,一直到我離世的那天。我現在向天主宣誓,向你保證,我要始終對你忠實」。
我印象很深刻,有一位在教會中常常帶領夫妻營,婚姻幸福美滿的朋友曾經說過,每次在夫妻營中,幾乎所有夫妻對於營會中要重發婚姻誓詞的這一項儀式,都會覺得很心虛,她自己也是,不曉得年輕時怎麼可以那麼理直氣壯的在天主面前許下這麼重的承諾?
進入婚姻生活裡,才會知道那有多麼難。在怎麼修也修不完的婚姻課堂上,每個人都是永遠拿不到畢業證書的留級生(就像誓詞所說,非等到跟世界說拜拜的時候才能算是畢業,至於離婚,那叫死當)。對我來說,「回到過去快活單身日子」的念頭,至今還留個苟延殘喘的小火苗,在我的腦海裡,不肯灰飛煙滅。
啊,不能再說下去了,我可以想像老公在看到這篇文章時,大概會又怒又怨的問我:「我到底是哪裡對妳不好了?」
再回頭說到我那兒子小情人。有一個已經離職的辣妹級小同事曾經斷言,以我和兒子這麼黏的狀況,以後我一定是會和媳婦搶兒子的惡婆婆。會嗎?我想,等兒子再長大些,會嫌老媽又胖又落伍又囉嗦,還儘是帶些老媽覺得一無是處的女孩回家之後,傷透心的老媽,不想從情人地位退下來也不成的,是不是?
*******************************************
這篇短短的小文章,我從七夕寫到中秋過後,月圓月缺都好幾回了,幸好因為今年有兩個七夕,所以才沒拖到冬至。
另外,這一篇我有刻意把老公多寫一些哦,免得他心理不平衡,老覺得自己在「山腰上的女巫家」是個路人甲。──嗯,不過,整篇看下來,這個老公雖然篇幅不少,但怎麼看都像是電影裡的反派角色…..:)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2296257
回應文章 
昨天收到一位學姊的婚紗照,一整天的心情都很難形容
我覺得,自己好像離婚姻很遠很遠,怎麼走都走不到
每一次好像快要碰觸到的時候,就會有些事情擋在前面讓婚事必須暫時擱置 (我必須說一下,這次跟我老爸無關,他揹黑鍋很久了)
雖然我不覺得結婚後會有什麼改變,可是我就是會期待在上帝面前「發毒誓」的確定感
所以我很佩服一分,她早早就認清自己現階段的狀況,是不可能走進婚姻,而她也很安然
不過,走不到婚姻,好像也不是那麼洩氣的事,那麼多人選了這門課想退選,我沒選到至少不會被死當或留級,我還是安心的當個旁聽生吧!
我覺得,自己好像離婚姻很遠很遠,怎麼走都走不到
每一次好像快要碰觸到的時候,就會有些事情擋在前面讓婚事必須暫時擱置 (我必須說一下,這次跟我老爸無關,他揹黑鍋很久了)
雖然我不覺得結婚後會有什麼改變,可是我就是會期待在上帝面前「發毒誓」的確定感
所以我很佩服一分,她早早就認清自己現階段的狀況,是不可能走進婚姻,而她也很安然
不過,走不到婚姻,好像也不是那麼洩氣的事,那麼多人選了這門課想退選,我沒選到至少不會被死當或留級,我還是安心的當個旁聽生吧!
Posted by Shine
at 2006年10月16日 11:40
呵呵...
其實,自你婚後,在你把頭埋進克莉絲蒂‧阿嘉莎的時候就看得見你殘留在「過去快活單身日子」裡的小火苗咧。
:p
其實,自你婚後,在你把頭埋進克莉絲蒂‧阿嘉莎的時候就看得見你殘留在「過去快活單身日子」裡的小火苗咧。
:p
Posted by YC
at 2006年10月16日 14:52
小玟:
結婚這件事,說簡單也很簡單,只要約好教堂和牧師的時間,通知親朋好友,然後到教堂說我願意,就成了.所以妳和澤銘的理由都不是理由.
不過,要走進教堂說我願意,然後拿著結婚證書去辦結婚登記,然後帶著行李到另一個"家",是真的需要衝動和"憨膽"的.
依我看,只要澤銘的父母請你的父母吃頓飯,雙方聊一聊,就可以早日讓你爸卸下黑鍋了.
所以,別期待,也別旁聽了,就像敏雄老師說的,光旁聽不實際參與,是不會有真正的收穫的.
結婚這件事,說簡單也很簡單,只要約好教堂和牧師的時間,通知親朋好友,然後到教堂說我願意,就成了.所以妳和澤銘的理由都不是理由.
不過,要走進教堂說我願意,然後拿著結婚證書去辦結婚登記,然後帶著行李到另一個"家",是真的需要衝動和"憨膽"的.
依我看,只要澤銘的父母請你的父母吃頓飯,雙方聊一聊,就可以早日讓你爸卸下黑鍋了.
所以,別期待,也別旁聽了,就像敏雄老師說的,光旁聽不實際參與,是不會有真正的收穫的.
Posted by 八頭女巫
at 2006年10月16日 15:42
YC:
我現在不只有克莉絲蒂,還有艾勒里昆恩,還有丹布朗(寫達文西密碼那個),還有寫"人骨拼圖"的作者(忽然忘了他的名字)...這樣,小火苗是不是太多了一些?會不會發生森林大火啊?
我現在不只有克莉絲蒂,還有艾勒里昆恩,還有丹布朗(寫達文西密碼那個),還有寫"人骨拼圖"的作者(忽然忘了他的名字)...這樣,小火苗是不是太多了一些?會不會發生森林大火啊?
Posted by 八頭女巫
at 2006年10月16日 15:45
小時候很羨慕同學有個正常的家庭,
有父母滿滿的愛。
也常自卑自憐的問:為什麼我的家會是這樣?
原生家庭,讓我對婚姻,有著揮不去的陰影。
然後,又遇到一個漂泊的人。
雖然我一直有"幸福家庭"的想望,
只是又很宿命的認為,自己不會走到那裏。
安然,是因為漸漸會去看到自己所擁有的,不再計較自己沒有的。
有父母滿滿的愛。
也常自卑自憐的問:為什麼我的家會是這樣?
原生家庭,讓我對婚姻,有著揮不去的陰影。
然後,又遇到一個漂泊的人。
雖然我一直有"幸福家庭"的想望,
只是又很宿命的認為,自己不會走到那裏。
安然,是因為漸漸會去看到自己所擁有的,不再計較自己沒有的。
Posted by 一分
at 2006年10月16日 16:25
現在的女性比起我們都聰明了許多
思前想後都想顧慮周全
更不想委屈自己
以前雖不至於委屈了
只是都笨笨的就上了"賊"船
還好的是至今也無所謂後悔
踏實的過日子罷了
思前想後都想顧慮周全
更不想委屈自己
以前雖不至於委屈了
只是都笨笨的就上了"賊"船
還好的是至今也無所謂後悔
踏實的過日子罷了
Posted by LKK的年輕人
at 2006年10月16日 16:45
森林大火啊?不會啦!
偶爾放點小火燒一燒自己的心,這是好滴!
我知道你非要活在「過去快活單身日子」的那顆心有欠燒的啦! ^^
小火苗+小火苗+小火苗......
別小看這些小火苗,這些小火苗都很重要咧,
要是沒這些小火苗啊....
嘿嘿...嘿嘿嘿....
恐怕山腰上女巫的家裡就會有人要「欠罵」啦 ~
↑以上,來自歪西理論──「生活中的槓桿原理」。
(喔呵呵呵...)
偶爾放點小火燒一燒自己的心,這是好滴!
我知道你非要活在「過去快活單身日子」的那顆心有欠燒的啦! ^^
小火苗+小火苗+小火苗......
別小看這些小火苗,這些小火苗都很重要咧,
要是沒這些小火苗啊....
嘿嘿...嘿嘿嘿....
恐怕山腰上女巫的家裡就會有人要「欠罵」啦 ~
↑以上,來自歪西理論──「生活中的槓桿原理」。
(喔呵呵呵...)
Posted by YC
at 2006年10月16日 16:46
不是有一句名言形容婚姻是:在外面的人想要進來,在裡面的人想要出去?
唉,說到底,還是夢想與現實的差距.
再抬出"白色巨塔"中關欣說的那句話:「不管在哪種環境下,都要找到一種生存方式,讓自己快樂的活著」來呼應一分.
總而言之,
在裡頭的人要安分認分,在外頭的人要努力幸福讓已婚的人眼紅,
但千萬要哀矜勿喜,不要幸災樂禍(這是對壞朋友YC說的)
唉,說到底,還是夢想與現實的差距.
再抬出"白色巨塔"中關欣說的那句話:「不管在哪種環境下,都要找到一種生存方式,讓自己快樂的活著」來呼應一分.
總而言之,
在裡頭的人要安分認分,在外頭的人要努力幸福讓已婚的人眼紅,
但千萬要哀矜勿喜,不要幸災樂禍(這是對壞朋友YC說的)
Posted by 八頭女巫
at 2006年10月16日 17:19
哎ㄚㄚㄚ....
我發誓:我沒有幸‧災‧樂‧禍啦!
我只是站在婚姻外觀看真實人生的膽小鬼。 ^^|||
我發誓:我沒有幸‧災‧樂‧禍啦!
我只是站在婚姻外觀看真實人生的膽小鬼。 ^^|||
Posted by YC
at 2006年10月17日 10:24
我現在才知道你的部落格
豐富 幸福
豐富 幸福
Posted by belle
at 2006年10月21日 0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