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27,2009

象迷



時隔一年,



我與彭政閔又再一次因為工作相遇。





去年全家推出了兩個恰恰好的電視廣告,



間接促動了全家與兄弟象的結盟,



作為一個廣告人兼兄弟象球迷,



我實在對這個成果感到滿意。







回到台灣已經一段時間,



看遍兩岸三地的廣告生態,



心中十分雪亮,



廣告這個黃昏產業,



已經到了趨向萎縮的時候。







那麼,



既然回到台灣,



我還可以利用廣告替台灣做些什麼?



音樂?



藝術?



運動?







至少,



盡一份心力推動棒球是我目前為止最滿意的一件作為。







拍平面的時候,



恰恰很客氣的跟我說,



"又見面了,好久沒有看到你。"



我回道:



"我倒是常常看到你。"



恰恰又是那個親切憨厚的笑容。







其實這件工作非常的緊急,



而且預算也十分的窘迫;



拍照帶修片加上登稿,



也不過短短三天;



但所幸我們的攝影師與電修人員都是棒球迷,



大家一聽到恰恰,



都爽快的滿口答應下這單急件。





我相信各行各業裡一定還有更多與我們一樣熱愛棒球的工作者,



只要大家給予球員信心,



以實質的行動鼓勵、贊助棒球,



跌進谷底的棒球,



就一定還能再站起來。





工作完成之後,



輝總頂著墨鏡跟他的臉部辨識號"痣"走進來叫恰恰出去練習揮棒,



"恰恰,"



我忍不住出聲叫他,



"我們能做的就只有這些了,最後還是要看你們:"



"嗯。"



"你們要加油。"



"嗯。"



他又是那個傻傻的笑容,



轉身往球場跑去。







那個瞬間,



我不是什麼廣告人,



只是一個單純愛看球的象迷。







4/4象獅大戰,



也是Famiport與Open將的超商大戰,



大家一起進場為恰恰加油打氣吧!



















感謝小莊與YOYO的幫忙,



這張恰恰看起來實在是帥翻了。



希望登稿的時候字可以放小一點。









後記:



我們是帶著器材去龍潭練習村現場架棚拍照,



以現場的條件攝影其實十分困難,



但是小莊還是完成了我的兩件無理要求,



"看起來要很強。"



"我也要在強光下跟恰恰拍照。"



但是第二點很顯然的是非常不明智的作為。













在強光下沒有化妝拍照的檔案,



不經過修片對模特兒是很殘忍的。

Posted by rogerswang at 樂多Roodo! │17:32 │回應(0)引用(0)Sensi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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