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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KPMG安侯建業之友線上聯合會-美國的判例</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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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這是一個探討在安侯.資誠.安永.勤業眾信等跨國的會計師事務所工作過的人.或是有在外商工作過的人的聯合意見交流...</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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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逼無給加班 《世界日報》判賠1.6億 PS. 聯合報系美國《世界日報》 </title>
	<description><![CDATA[
			中國時報 2008.03.02　 
逼無給加班 《世界日報》判賠1.6億
諶悠文／綜合一日外電報導 

    　針對美國大洛杉磯地區華文報紙《世界日報》（The Chinese Daily News）被控強迫員工超時工作又不付加班費一案，聯邦地方法官馬歇爾(Consuelo B. Marshall）於二月廿八日裁定，被告須支付五百一十九萬美元（約新台幣一億六千萬元）賠償金和利息，給兩百名提出集體訴訟的員工。 

    　世界日報方面則表示，這個判決並不公平，因為記者的工作很難以固定時數計算，他們將循法律途徑繼續上訴。 

    　聯合報系旗下《世界日報》位於洛杉磯東南方蒙特利公園市，是洛杉磯地區最大的華文報紙之一。該報社兩百名員工於二○○四年一狀告上法庭，控告社方逼他們一天工作十二個小時以上，卻不發給加班費，中間也不給予休息及午餐時間，明顯違反州政府及聯邦法令。 

    　針對這起勞資糾紛，聯邦陪審團曾在二○○七年一月裁定，《世界日報》須賠償員工兩百五十萬美元（約新台幣七千七百五十萬元）。原告律師雷尼克指出，社方積欠員工加班費的時間要追溯到二○○○年。 

    　判決過後，原告再度要求報社為四年訴訟期間拒發的薪資支付賠償金和利息。二○○七年審理本案的法官馬歇爾則於今年二月廿八日修訂判決內容，把賠償金提高至三百五十一萬美元，外加一百六十七萬美元利息。 

    　律師雷尼克說：「這項判決最重要的意義，在於警告所有雇主，不要剝削移民或非英語系員工。」 

    　雷尼克表示，打官司的兩百名員工除了廿五名記者之外，還有送貨司機、廣告部門業務人員、生產部門員工以及秘書，而許多參與這起訴訟的員工「不是被解雇，就是被迫離職」。 

    　《紐約時報》三月一日引據一名在二○○五年被報社開除的王姓女記者指出，她之前的工作時間一天可長達十七小時，在台灣總統或立委選舉時，更是整晚無休，可是她的主管竄改每周工時報告，隱瞞她與其他同仁實際工作時數。 

    　被告律師亞特金森則表示，他們對於上訴有信心，相信這起官司將會逆轉。 

    　他辯稱，那批員工是屬於不受勞工法令保障的專業人士，大部分都在家工作，也許一周只回辦公室一次參加教育訓練，所以他們可以自行休息與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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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時報 2008.03.02　 <br />
逼無給加班 《世界日報》判賠1.6億<br />
諶悠文／綜合一日外電報導 <br />
<br />
    　針對美國大洛杉磯地區華文報紙《世界日報》（The Chinese Daily News）被控強迫員工超時工作又不付加班費一案，聯邦地方法官馬歇爾(Consuelo B. Marshall）於二月廿八日裁定，被告須支付五百一十九萬美元（約新台幣一億六千萬元）賠償金和利息，給兩百名提出集體訴訟的員工。 <br />
<br />
    　世界日報方面則表示，這個判決並不公平，因為記者的工作很難以固定時數計算，他們將循法律途徑繼續上訴。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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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報系旗下《世界日報》位於洛杉磯東南方蒙特利公園市，是洛杉磯地區最大的華文報紙之一。該報社兩百名員工於二○○四年一狀告上法庭，控告社方逼他們一天工作十二個小時以上，卻不發給加班費，中間也不給予休息及午餐時間，明顯違反州政府及聯邦法令。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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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這起勞資糾紛，聯邦陪審團曾在二○○七年一月裁定，《世界日報》須賠償員工兩百五十萬美元（約新台幣七千七百五十萬元）。原告律師雷尼克指出，社方積欠員工加班費的時間要追溯到二○○○年。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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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決過後，原告再度要求報社為四年訴訟期間拒發的薪資支付賠償金和利息。二○○七年審理本案的法官馬歇爾則於今年二月廿八日修訂判決內容，把賠償金提高至三百五十一萬美元，外加一百六十七萬美元利息。 <br />
<br />
    　律師雷尼克說：「這項判決最重要的意義，在於警告所有雇主，不要剝削移民或非英語系員工。」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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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尼克表示，打官司的兩百名員工除了廿五名記者之外，還有送貨司機、廣告部門業務人員、生產部門員工以及秘書，而許多參與這起訴訟的員工「不是被解雇，就是被迫離職」。 <br />
<br />
    　《紐約時報》三月一日引據一名在二○○五年被報社開除的王姓女記者指出，她之前的工作時間一天可長達十七小時，在台灣總統或立委選舉時，更是整晚無休，可是她的主管竄改每周工時報告，隱瞞她與其他同仁實際工作時數。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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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律師亞特金森則表示，他們對於上訴有信心，相信這起官司將會逆轉。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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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辯稱，那批員工是屬於不受勞工法令保障的專業人士，大部分都在家工作，也許一周只回辦公室一次參加教育訓練，所以他們可以自行休息與用餐。<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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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美國的判例</category>
	<pubDate>Wed, 04 Jun 2008 22:46:35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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