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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ust 15,2006

誰是警察濫權的下個犧牲者?(20060802)

誰是警察濫權的下個犧牲者?

7月31日總統女婿趙建銘交保一案,在地方法院外意外引發法警執法過當,抓扯頭髮、毆打並強制逮捕三立電視台工程人員朱文正,並將朱依妨害公務罪嫌移送地檢署。第一次趙建銘不再是主角,現場的媒體工作人員,從採訪者的角色變成警察執法過當的受害者。

集遊惡法修法聯盟(簡稱「集盟」)與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簡稱「記協」)於今日(8月2日)合辦記者會,與會人員除聲援新聞從業人員朱文正、重申媒體採訪權利及人身安全應受保障之外,並指出警方或法警現場指揮官如裁量過當、違反比例原則,經常讓現場陷入混亂,引發嚴重衝突,並造成媒體或者參與集會遊行與陳情請願活動的民眾,反遭控告妨害公務被移送法辦。

主持人台權會執委馮建三教授指出,今天社團要站出來聲援的原因在於,三立記者遭法警拉扯、逮捕的過程,許多上街請願、進行集會遊行的社運團體與民眾,同樣經常面對警察執法過當而遭驅離、逮捕甚至移送的經驗,其中集會遊行法便是執法者用來箝制人民集會遊行自由的工具。目前由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中華電信工會、綠黨、教育公共化連線、同志諮詢熱線、同志參政聯盟等民間團體組成「集遊惡法修法聯盟」,針對集遊法進行檢討,希望能夠透過修法或甚至廢法,積極保障人民集會遊行的權利與自由。今天記者會的與會團體除了譴責前天地院外法警執法過當之外,更要指出在集會遊行場合當中,警察經常過份限制憲法中保障人民的請願權利。

記者會中,記協常務執委陳曉宜代表指出,記協對於當天地院外特定法警的暴力提出強烈譴責,並要求司法院必須加以檢討、道歉。此外,記協認為執法單位應於事前與現場媒體溝通協調,確保現場人員的人身安全以及媒體的採訪權,而非完全將現場混亂歸咎給現場記者。如果事前能有這樣的協商,媒體本身也應該自律、遵守規範,以避免類似狀況再度發生,或者讓自己身陷危險。陳曉宜呼籲,藉由這次事件,希望記者、受訪者、執法者都能夠記取教訓,而媒體主管更不應該為求新聞效果而要求記者衝鋒陷陣,以免造成憾事再度發生。記協常務執委周富美補充,2004年台視記者平宗正採訪員山子分洪不幸被洪水沖走溺斃,令新聞同業感到震驚與難過,前天三立新聞工作人員朱文正遭法警強制逮捕一事,同樣突顯媒體從業人員工作時的人身安全與心理健康必須獲得更多重視。

環保聯盟秘書長何宗勳播放上週環保、勞工團體於經續會會場外抗議的相關影像指出,他當天同樣遭到警方拉扯頭髮、警棍毆打、逮捕到分局製作筆錄。何宗勳說,經續會外的抗議場合,警方執法同樣過當,而且還將未受過訓練、血氣方剛的替代役男推到第一線,隨後動手抓人、打人都應該受到嚴厲譴責。何宗勳表示,他將不排除對施暴的警察提起告訴。

民間司改會常執馬在勤律師指出,令人遺憾的是,相較過去威權統治時期,現在警察執法的容忍度反而更低,對於民眾表達意見空間更加限縮。而前天在地院外法警為逮捕三立記者而採取拉扯頭髮的方式,則顯示法警專業訓練不足。馬在勤律師呼籲,不論法警或警察在執法時應該多一些耐心與容忍,畢竟這是法治國家對於人民表達意見自由最基本的維護。

中華電信工會理事長張緒中代表集盟發言,他指出,這次三立記者的事件,受到很多人與媒體的關切,已經相當幸運。受到憲法位階保障的人民請願訴願權利與言論自由,社運團體以集會遊行方式代表弱勢族群表達意見時,經常受到警方阻撓甚至逮捕、默默地被帶到警局地下室製作筆錄時,卻不見得獲得媒體和社會大眾關注,令人感到悲哀。張緒中指出,身為工會幹部他可以同情第一線執法人員的辛苦與無奈,但是,執法者穿上制服即代表國家面對民眾,對於弱勢者要靠集會遊行的方式表達意見,卻面臨被捕或起訴的命運,如此一來,執法者不過是貪腐政權底下帶槍的保全。最後,張緒中指出,不論是三立事件或者諸多的集會遊行現場警民衝突事件,現場指揮官應該負最大的責任,而不是由第一線的警員出面道歉了事。

集盟於會後表示,每次有重大案件,法院門口總是被媒體,尤其是SNG車團團圍住。既妨礙交通又阻擋法院進出,但是,警方從來沒有援引「集會遊行法」的「禁制區不准集會遊行」或「未經許可不准集會遊行」的規定來規範媒體。反之,媒體以外的民間團體或個人,到法院門口舉個牌、喊喊口號,就立刻會被警方警告要舉牌驅離,這樣即使沒有妨礙交通與人員進出法院、更沒有干擾法庭秩序,也會受到「禁制區」或「許可制」的箝制。集盟質疑,媒體是「人民」發聲的「媒介」,結果「媒介」有權阻礙交通與法庭秩序,而「人民」卻要受到集會遊行法的管制,情何以堪?近日集盟已經集結社運界與法律界共同研擬集遊法修法民間版本,但也不排除直接提案廢除集遊法這部惡法。

記者會資訊:
時間:2006年8月2日(週三)早上10點
地點:中華電信工會(台北市大安區金華街138號)
主持人:馮建三 教授(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委員、政大新聞系主任)
出席者:
陳曉宜 女士(台灣記者協會常務執委)
周富美 女士(台灣記者協會常務執委)
馬在勤 律師(民間司改會常務執行委員)
何宗勳 先生(環保聯盟秘書長)
張緒中 先生(集遊惡法修法聯盟代表、中華電信工會理事長)

主辦單位:集遊惡法修法聯盟、台灣新聞記者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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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遭施暴 民間團體痛批警方執法失當(2060802)

記者遭施暴 民間團體痛批警方執法失當
苦勞報導2006/08/03


  7月31日,三立記者朱文正採訪時遭法警激烈抓扯,並以妨礙公務罪名移送地檢署。此事件顯示警方不當執法的犧牲者,已由事件當事人,擴及到第二線的媒體工作者。台灣新聞記者協會、集遊惡法修法聯盟,8月2日上午共同召開記者會,一同痛批警方執法不當外,希望媒體記者自律。與會人士同時強調,集會遊行法的實行惡果,過度擴張警方權力,未來應持續推動相關修法,以保障人民的集會自由。

  記者協會常務執委陳曉宜表示,法院不應將記者當犯罪者,粗暴對待。未來記者協會將持續推動記者自律,並要求各主管機關妥善安排採訪空間與動線,並希望媒體主管不要一直要求記者衝鋒陷陣。記協執委周富美認為,警方應對執法失當致歉,記者在採訪應注意自己人身安全。因採訪颱風溺水身亡的記者平宗正,是不幸的前車之鑑。

  上星期在經續會外抗議,後來被以「妨礙公務」移送法辦的環保聯盟秘書長何宗勳說,「警方根本把我們當暴民」。在抗議7月27日的抗議中,環保團體有許多老弱婦孺,人數與聲勢明顯較其他團體弱,卻被警方以粗暴手法對待。何宗勳現場放映一段影像,記錄當時遭替代役男以警棍毆打的情形。何宗勳表示,警方從頭到尾對自己的暴力行為都不願承認,所謂的蒐證都只蒐集對自己有力的證據。

  對於警方執法尺度與方式是否不當?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的常務執委馬在勤律師認為,朱文正記者的事件中,應先釐清從法院到計程車的這段路是否為法警的職務範圍?若否,則法院方面有執法正當性問題,且法警為趙建銘護航的行為就是特權的象徵。馬在勤指出,集會遊行法限縮了民眾表達自由的權利,在以治安為前提的思維下,警方容易動輒舉牌要求解散。相對而言,國民黨執政時期對集會遊行的管制甚至更加寬鬆。

  中華電信工會理事長、集遊惡法修法聯盟代表張緒中表示,以上事件都不是個案,而是反映了整體制度與結構的問題。不管是新聞自由或集會、請願的自由,都在憲法的保障當中。現行的集會遊行法應做相當的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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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扁政府「嚴打」 楊偉中心寒(2006.07.19)

2006.07.19  中國時報
遭扁政府「嚴打」 楊偉中心寒

林庭瑤、高有智/台北報導
從事社運十餘年、現就讀政大台灣史研究所的楊偉中,今年五月參與「反對教育商品化」活動,被警察以現行犯逮捕、也被地檢署起訴。比起他在八年前國民黨時代,翻牆進教育部抗議「沒事」,反觀民進黨以鐵腕對付,讓他心寒。

楊偉中身兼工人民主協會執委、全國自主勞工執行長,今年五一三赴教育部參與抗議活動,他回憶說,警方事先強調「會讓大家有表達自由,不會被他人影響、干涉、阻止」,最令人費解的是,「真正影響、干涉、阻止的人,居然就是警察。」

楊偉中回憶說,一九九八年春,李登輝執政時代,一群學生翻牆進入教育部去抗議,他本人翻不過去,但完全沒遭受任何起訴或逮捕。對比他現在遭遇,他反問,「當今政權把公共議題變成個人案件,使人民有前科,打擊社會運動,這樣合乎公義嗎?」
不滿教育私有化、高學費政策,政大社會所研究生林柏儀因遊行活動,同樣遭到台北地檢署起訴。林柏儀記憶猶新說,在九十三年陪同佛光大學生前往教育部門口,警方劈頭就說,「你們如果靜坐,我就把你們送上法院,趕快離開。」

林柏儀自嘲,雖然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他無罪,但檢察官認為此案會縱容集會遊行參與者,遂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

為 了聲援林柏儀,師大社工系學生黃佳平到台北地方法院反對集遊法,竟然遭受警方偵訊。黃佳平說,當天一群同學中午到台北地院階梯前吃飯團、散步,就有近六十 位警察等候,隨即舉牌視為非法集會,理由是「高層在看,所以舉牌。」黃佳平說,當時一夥人準備離開時,警方竟然出面攔阻,直指同學身上貼滿標語,必須撕 下。他質疑說,「在馬路旁邊經常有人賣房子,手持招牌、奇裝異服,警察為什麼不抓他們,反而來對付我們?」

青年樂生聯盟也在公聽會中,現場播放反對政府拆遷樂生療養院,卻遭警方強制驅離的DVD。抗議學生多次和警方發生激烈衝突,警方拉扯過程中,導致一位學生頭部受到重擊,緊急送醫。

中研院民族所副研究員丘延亮上台拉高分貝說,「樂生的年輕人,為了療養院阿公阿媽,要擋推土機、擋坦克車。官僚們等著看,樂生青年對抗禁衛軍的時間到了!」

親綠學界聲明發起人之一簡錫?昨天透露,自從親綠學界發出聲明後,社運界不滿陳總統聲浪逐漸升高,持續在社運界醞釀,不少社運人士也打電話聲援他們,「社運界蠢蠢欲動,絕不會讓親綠學者孤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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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批惡法 侵犯人權 綠委倡議廢除集遊法(2006.07.19) 

2006.07.19  中國時報
痛批惡法 侵犯人權 綠委倡議廢除集遊法
高有智、林庭瑤/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天舉行集會遊行法修法公聽會,會中社運團體砲聲隆隆,抨擊政府縱容集遊法侵犯人權,警方屢屢執法過當,「集遊法成為統治者的工具!」

與會社運人士當場更氣不過,大罵官員是「穿西裝的衣冠禽獸」,竟然還有臉去捍衛惡法;出席的內政部長次長簡太郎一度動怒起身怒斥對方人身攻擊,雙方一言不合,爆發口角衝突,氣氛火爆。

台聯立委賴幸媛等人昨天舉行集遊法修法公聽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工人民主協會、教育公共化聯盟、青年樂生聯盟等十多個社運團體齊聚痛批,集遊法剝奪人民集會自由,警方執法失當侵犯人權,痛陳政府惡行壓制言論自由,立委田秋堇、何敏豪和雷倩也都到場聲援。

社運團體痛批執法過當

簡太郎發言坦承,集遊法如有不合時宜之處可以研議修法,但集遊法是保障人民集會遊行的自由,應有存在必要。警政署副署長劉世林也舉歷年集會遊行申請案件數字強調,民眾違反集會遊行法移送法辦的比例很低,警察如有執法過當的問題,將會加強訓練教育。

不 過,這樣說明卻引起在場社運人士不滿,有人上台批評政府官員態度官僚,只會拿數字唬弄他們,台灣農民聯盟理事主席蘇偉碩更氣沖沖地拍桌痛罵說,這些事件都 是斑斑血淚,人民早就應該開堂公審政府,「你們還有臉去為惡法辯護?為惡行矯飾?」、「有你們這樣的官員,就會有那樣的屬下!」台下頓時響起一陣掌聲。

簡太郎當場臉色一沈,隨即起身指著蘇偉碩怒斥說:「你不要汙辱我們,這樣會議就開不下去!」蘇偉碩隨即也回罵「你不滿,就走啊!」、「法律限制人民權利到這種程度,你們還這種態度!」當場氣氛火爆。

自家人發難要求廢惡法

社運團體成員普遍不滿集遊法從國民黨時期延續迄今,民進黨政府高喊人權竟然還縱容惡法,戕害憲法言論自由。台聯立委賴幸媛痛批「這是專制獨裁的餘毒,集遊法是鎮壓言論的工具。」民進黨立委田秋堇更主張應廢除集遊法,尊重公民不服從的權力。

台灣人權促進會副會長劉靜怡表示,集遊法名義上要保護人民集會遊行的自由,但有很多被惡用的空間,不僅打壓人民聲音,警察也成為鎮壓人民行使權利的工具。

台灣法學會代表魏千峰也批評,民進黨是街頭起家,律師出身的行政院長蘇貞昌怎會對街頭行動感冒?劉靜怡也感嘆地說,民進黨過去也曾發起街頭運動,曾幾何時竟把取締飆車、酗酒等和社運團體的集會遊行都列為等號,令人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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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29,2006

【大學報公共論壇】改革集會遊行法

修改法令禁制 確保人民請願權利
(集遊惡法修法聯盟成員陳柏謙)

避免執法過當 改刑責回行政法
(政治大學法律系廖元豪助理教授)

修改法律模糊地帶 明定裁量權
(台中縣社口派出所員警詹明進)

憲法雖保障集會自由 人民發聲管道仍嫌不足
(政治大學法律系四年級周宇修)


集遊惡法修法連署持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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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23,2006

政大研究生林柏儀反集遊法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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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自大學報2006.4.17政大研究生林柏儀反集遊法遭起訴
民間團體、學界成立‘集遊惡法修法聯盟’聲援 籲放寬集會規定

【記者范國豪台北報導】政治大學社會研究所學生林柏儀,於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五日因不滿高學費政策,號召群眾至教育部前陳情,遭警方舉牌三次,依違反集會
遊行法傳訊。目前已被檢察官起訴,十二日在台北地方法院第一次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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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17,2006

反對箝制社運 人民推動修惡法

反對箝制社運 人民推動修惡法(2006.4.13 台灣立報)
【記者陳朝政台北報導】「過去最愛上街頭的,現在最愛箝制;過去最愛箝制人的,現在最愛上街頭。」中華電信工會理事長張緒中諷刺地指出,因為《集會遊行法》的緣故,使台灣社會運動難有健康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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