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14,2006
一審無罪!陳情學生卻再遭檢方上訴
一審無罪!陳情學生卻再遭檢方上訴
集盟要求修法與釋憲 終結集會遊行惡法
去年七月間針對高學費政策前往教育部陳情的政大研究生林柏儀,事後遭警方與檢方以違反集會遊行法起訴,一審判決雖然已經宣判林同學無罪,但一審判決後檢方卻堅持提起上訴,二審明日11月14日上午將正式開庭進行言詞辯論。此案為近年首樁被起訴違反集遊法,一審無罪卻遭檢方上訴的指標性案件,集會遊行惡法修法聯盟(集盟)將前往現場觀察聲援,共同要求法官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宣告現行集會遊行法違憲、侵害人民言論、集會自由。
集盟要求修法與釋憲 終結集會遊行惡法
去年七月間針對高學費政策前往教育部陳情的政大研究生林柏儀,事後遭警方與檢方以違反集會遊行法起訴,一審判決雖然已經宣判林同學無罪,但一審判決後檢方卻堅持提起上訴,二審明日11月14日上午將正式開庭進行言詞辯論。此案為近年首樁被起訴違反集遊法,一審無罪卻遭檢方上訴的指標性案件,集會遊行惡法修法聯盟(集盟)將前往現場觀察聲援,共同要求法官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宣告現行集會遊行法違憲、侵害人民言論、集會自由。
【集會遊行惡法修法聯盟】新聞稿
一審無罪!陳情學生卻再遭檢方上訴
集盟要求修法與釋憲 終結集會遊行惡法
去年七月間針對高學費政策前往教育部陳情的政大研究生林柏儀,事後遭警方與檢方以違反集會遊行法起訴,一審判決雖然已經宣判林同學無罪,但一審判決後檢方卻堅持提起上訴,二審明日11月14日上午將正式開庭進行言詞辯論。此案為近年首樁被起訴違反集遊法,一審無罪卻遭檢方上訴的指標性案件,集會遊行惡法修法聯盟(集盟)將前往現場觀察聲援,共同要求法官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宣告現行集會遊行法違憲、侵害人民言論、集會自由。
地方法院法官於一審判決書中指出:「當日警察的舉牌與命令解散動作,不符合『比例原則』,所以當事人無罪。其中一、二次舉牌時,高教司司長皆已安全離開現場,不符合警方所稱的舉牌是為了保護司長所為。並且,依集遊法第二十六條,命令解散需考量到集會當事人之集會自由,應採取最小侵害的管制手段。所以警方如認為一場集會有妨礙交通,還是不可任意命令解散,而應先以交通罰款開單、或其他勸告、制止手段為之,才能平衡保障集會自由。」然而,檢方卻堅持提起上訴,導致只是希望向官方陳情、辯論高學費問題的學生,繼續遭受威權時代集遊法的威脅。
集盟成員認為:集遊法有不少內容根本是威權時代的遺毒,應當立即修法與釋憲。其中包括:集會遊行活動需要受政府批准的「許可制」規定、不合比例原則的「禁制區」規定、不受任何規範標準的「警察解散命令權」,與集遊法第二十九條「命令解散不解散之首謀者」和三十條「侮辱公署者」得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行政刑罰」規定,甚至第四條仍保留「集會遊行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明顯侵犯著人民的集會自由與言論自由,應立即修改,將集遊法「解嚴」。是故,集盟成員林柏儀將在法庭上要求法官聲請大法官解釋集遊法上述條文違憲,以捍衛人民基本人權。
此外,集盟草擬定之民間版『集會遊行保障法』修法版本已正式跨過立院提案門檻,有近五十名立委連署提案(名單如附件)。集盟近日將陸續拜會內政委員會委員,以期能在此一會期內儘速通過民間版本集遊保障法,真正保障言論自由、落實人權立國的目標!
一審無罪!陳情學生卻再遭檢方上訴
集盟要求修法與釋憲 終結集會遊行惡法
去年七月間針對高學費政策前往教育部陳情的政大研究生林柏儀,事後遭警方與檢方以違反集會遊行法起訴,一審判決雖然已經宣判林同學無罪,但一審判決後檢方卻堅持提起上訴,二審明日11月14日上午將正式開庭進行言詞辯論。此案為近年首樁被起訴違反集遊法,一審無罪卻遭檢方上訴的指標性案件,集會遊行惡法修法聯盟(集盟)將前往現場觀察聲援,共同要求法官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宣告現行集會遊行法違憲、侵害人民言論、集會自由。
地方法院法官於一審判決書中指出:「當日警察的舉牌與命令解散動作,不符合『比例原則』,所以當事人無罪。其中一、二次舉牌時,高教司司長皆已安全離開現場,不符合警方所稱的舉牌是為了保護司長所為。並且,依集遊法第二十六條,命令解散需考量到集會當事人之集會自由,應採取最小侵害的管制手段。所以警方如認為一場集會有妨礙交通,還是不可任意命令解散,而應先以交通罰款開單、或其他勸告、制止手段為之,才能平衡保障集會自由。」然而,檢方卻堅持提起上訴,導致只是希望向官方陳情、辯論高學費問題的學生,繼續遭受威權時代集遊法的威脅。
集盟成員認為:集遊法有不少內容根本是威權時代的遺毒,應當立即修法與釋憲。其中包括:集會遊行活動需要受政府批准的「許可制」規定、不合比例原則的「禁制區」規定、不受任何規範標準的「警察解散命令權」,與集遊法第二十九條「命令解散不解散之首謀者」和三十條「侮辱公署者」得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行政刑罰」規定,甚至第四條仍保留「集會遊行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明顯侵犯著人民的集會自由與言論自由,應立即修改,將集遊法「解嚴」。是故,集盟成員林柏儀將在法庭上要求法官聲請大法官解釋集遊法上述條文違憲,以捍衛人民基本人權。
此外,集盟草擬定之民間版『集會遊行保障法』修法版本已正式跨過立院提案門檻,有近五十名立委連署提案(名單如附件)。集盟近日將陸續拜會內政委員會委員,以期能在此一會期內儘速通過民間版本集遊保障法,真正保障言論自由、落實人權立國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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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台灣的司法體系在國民黨長期的教育細下已淪為特定政治
打壓殺戮人民自由安全的工具,大家應該省思、努力光復
這區塊,否則人民將永無寧日。
Posted by 辛牧
at November 8,2008 10:56

台灣的司法, 不是3級3審制嗎?
你有權抗議,
檢方也有權提出上訴.
這樣有錯嗎?
如有不爽之處, 請向司改會申訴.
惟有建立判例, 才能突顯集會遊行的尺度範圍能到哪裡?
Posted by player
at November 8,2008 19:53

集會遊行
可以長期罷佔
公務機關的門口?
公園?
道路?
....嗎?
別把你的自由建立在別人的不自由上
還有煩請舉例
那些國家的集會遊行
可以自由到分裂國土的?
Posted by player
at November 8,2008 20:00
1.分裂國土?請問您所謂的國土包括哪些地方?
2.支持修改集會遊行法!
2.支持修改集會遊行法!
Posted by Wei
at November 8,2008 23:04
還有煩請舉例
那些國家的集會遊行
可以自由到 消滅自己的國家?
可以自由到 舉敵國的國旗迎接敵國的官員
可以自由到 警察痛打舉本國國旗的百姓
還有煩請舉例
那些國家的總統
沒有膽 以總統的頭銜面對敵國的官員
沒有膽 向敵國的官員提出撤除飛彈要求
沒膽對付敵國 有膽打壓本國民主運動
還有煩請舉例
那些國家的總統
上任不到半年 股市崩跌超過5成
上任不到半年 閣揆滿億度不到20%
上任不到半年 總統滿意度不到25%
還有煩請舉例
那些國家的總統打算
為了增加敵國的就業機會 鼓勵資本外移
為了增加敵國的就業機會 放棄食品檢查
那些國家的集會遊行
可以自由到 消滅自己的國家?
可以自由到 舉敵國的國旗迎接敵國的官員
可以自由到 警察痛打舉本國國旗的百姓
還有煩請舉例
那些國家的總統
沒有膽 以總統的頭銜面對敵國的官員
沒有膽 向敵國的官員提出撤除飛彈要求
沒膽對付敵國 有膽打壓本國民主運動
還有煩請舉例
那些國家的總統
上任不到半年 股市崩跌超過5成
上任不到半年 閣揆滿億度不到20%
上任不到半年 總統滿意度不到25%
還有煩請舉例
那些國家的總統打算
為了增加敵國的就業機會 鼓勵資本外移
為了增加敵國的就業機會 放棄食品檢查
Posted by 台灣我的家
at November 8,2008 23:05

那請問世界上有哪個國家的總統
一家子包括女婿、丈人都在貪污?
連官位都當成商品買賣?
世界上哪個國家的人民
上街暴動打完人後,才在那高喊集會自由?
可以告訴我嗎?
可以告訴我嗎?
Posted by 台灣是我的母親
at July 14,2009 1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