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15,2006

記者遭施暴 民間團體痛批警方執法失當(2060802)

記者遭施暴 民間團體痛批警方執法失當
苦勞報導2006/08/03


  7月31日,三立記者朱文正採訪時遭法警激烈抓扯,並以妨礙公務罪名移送地檢署。此事件顯示警方不當執法的犧牲者,已由事件當事人,擴及到第二線的媒體工作者。台灣新聞記者協會、集遊惡法修法聯盟,8月2日上午共同召開記者會,一同痛批警方執法不當外,希望媒體記者自律。與會人士同時強調,集會遊行法的實行惡果,過度擴張警方權力,未來應持續推動相關修法,以保障人民的集會自由。

  記者協會常務執委陳曉宜表示,法院不應將記者當犯罪者,粗暴對待。未來記者協會將持續推動記者自律,並要求各主管機關妥善安排採訪空間與動線,並希望媒體主管不要一直要求記者衝鋒陷陣。記協執委周富美認為,警方應對執法失當致歉,記者在採訪應注意自己人身安全。因採訪颱風溺水身亡的記者平宗正,是不幸的前車之鑑。

  上星期在經續會外抗議,後來被以「妨礙公務」移送法辦的環保聯盟秘書長何宗勳說,「警方根本把我們當暴民」。在抗議7月27日的抗議中,環保團體有許多老弱婦孺,人數與聲勢明顯較其他團體弱,卻被警方以粗暴手法對待。何宗勳現場放映一段影像,記錄當時遭替代役男以警棍毆打的情形。何宗勳表示,警方從頭到尾對自己的暴力行為都不願承認,所謂的蒐證都只蒐集對自己有力的證據。

  對於警方執法尺度與方式是否不當?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的常務執委馬在勤律師認為,朱文正記者的事件中,應先釐清從法院到計程車的這段路是否為法警的職務範圍?若否,則法院方面有執法正當性問題,且法警為趙建銘護航的行為就是特權的象徵。馬在勤指出,集會遊行法限縮了民眾表達自由的權利,在以治安為前提的思維下,警方容易動輒舉牌要求解散。相對而言,國民黨執政時期對集會遊行的管制甚至更加寬鬆。

  中華電信工會理事長、集遊惡法修法聯盟代表張緒中表示,以上事件都不是個案,而是反映了整體制度與結構的問題。不管是新聞自由或集會、請願的自由,都在憲法的保障當中。現行的集會遊行法應做相當的修正。


Posted by yam_freelinboy at 樂多Roodo! │14:36 │回應(0)引用(0)相關媒體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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