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29,2006

【大學報公共論壇】改革集會遊行法

修改法令禁制 確保人民請願權利
(集遊惡法修法聯盟成員陳柏謙)

避免執法過當 改刑責回行政法
(政治大學法律系廖元豪助理教授)

修改法律模糊地帶 明定裁量權
(台中縣社口派出所員警詹明進)

憲法雖保障集會自由 人民發聲管道仍嫌不足
(政治大學法律系四年級周宇修)


集遊惡法修法連署持續中


Posted by yam_freelinboy at 樂多Roodo! │21:47 │回應(0)引用(0)相關媒體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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