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9月22日

阿扁出怪招 要隔海控告歐巴馬!扁:我願到美國作證

扁案一審宣判後,吳淑珍今(22)日終於露面了。吳淑珍是在陳致中的陪伴下,北上探視陳水扁,對於自己被判無期徒刑,吳淑珍不做回應,反而是人還被關在看守所裡的前總統陳水扁又出招了,這一次,他要隔海控告美國總統歐巴馬

扁案一審宣判後,前第一夫人吳淑珍在兒子陳致中的陪同下首度露面,上午他們搭高鐵北上,要到北所探望陳水扁,對於自己在部分認罪後,還是被判處無期徒刑,吳淑珍並不想回應,還對媒體笑著揮手,看起來吳淑珍的心情還算不錯。


倒是人還在看守所裡的陳水扁又出招了!這回是打算控告美國總統歐巴馬。扁辦秘書江志銘轉述,「就台灣主權的部分,向美國軍事法庭提出控告,必須要陳前總統作證的部分,陳前總統也表示,如果可以,他願意到美國作證。」


搬出舊金山和約,陳水扁說,美國對台灣其實還有軍事佔領權,要求美國軍事法庭重新審判扁案,甚至願意跨海到美國作證,只是,在台灣一審被判無期徒刑,陳水扁連看守所都還出不了,現在就想到要去美國,是不是想太多了?(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Posted by rexkuang326 at 樂多Roodo! │20:26 │回應(3)引用(0)台灣發生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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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政治新聞,阿扁與阿珍貪腐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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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告洋狀 網友酸:原來大家都是美國人

陳水扁再度語出驚人,他說要以「流亡台灣前總統」身分,向美國法院控告總統歐巴馬,還要歐巴馬負起佔領台灣的義務,啟動在台的美國軍事法庭,此話一出引發爭議。
陳水扁出怪招狀告美國總統歐巴馬,網路上立即酸成一片。有人要扁乾脆寫信給ET叫外星人來救他;不過也有人用陰謀論角度看待,認為扁就是要大家以為他瘋了,才可以不用坐牢。
據媒體報導,陳水扁狀告歐巴馬的消息,在PTT引來不少討論,有人直接反應(這是真的嗎?)但酸扁的仍佔大多數。有人說扁敢告歐巴馬,是另類的(台灣之光),還有人說扁應該是被關太久,關到頭腦壞掉了;說阿扁該去吃藥的,更是一個接一個。
說陳水扁腦筋壞掉的還不算是酸到最高點,有人說扁應該去告NASA(美國太空總署),或者從口袋拿出ET寫給他的密函,叫外星人來拯救地球,接他去火星。還有網友說,原來大家都是美國人,馬英九只有綠卡太遜了、李慶安解套了。
律師蔡正雄表示這個想法屬於訴訟外策略,二審法官應不予理會,再加上台灣和美國也是兩個不同獨立的主權國家,陳水扁策略根本行不通。
Posted by Rex Kuang at 2009年09月24日 13:55

扁要美指示馬英九放人 美:不是控告是請願
中廣記者劉芳美國華盛頓報導

美國軍事上訴法院今天表示,陳水扁沒有「控告」美國政府,而是向美國政府「陳情請願」,請求美國訴法院下令馬英九總統撤銷對他的無期徒刑判決,並且立即釋放他。
位在華府的美國軍事上訴法院於星期二宣布,對陳水扁所提的案子沒有管轄權,所以不予受理。陳水扁到底告美國什麼呢?軍事上訴法院今天表示,陳水扁沒有「控告」,而是向美國「尋求救濟(request relief)」。陳水扁在陳情書中說,他是美國軍政府的代理人,八年總統任內,他其實是美國軍政府在台灣的行政長官,始終服從美國軍政府的旨意,在許多事上接受美國在台協會主席的指示。
陳水扁說,在台灣,美國軍政府是最高權力機構,他就是這個最高權力機構的代理人。唯有危急時刻,他才會證實軍政府的存在,而現在正是關鍵時刻,所以他要求美國軍政府出面干預,保護他。
陳水扁說,他不談台灣的主權,只要求軍事法院責成軍政府做到下列幾件事。第一,承認他的代理人身份;第二,承認他的所作所為都根據這個代理人身份;第三,指示現任的行政長官馬英九撤銷對他的無期徒刑判決,並還他自由。
美國軍事上訴法院表示,國家元首自貶身價,變成占領區的行政長官,法院從來沒看過這種事。
Posted by Rex Kuang at 2009年10月10日 23:41
扁狀告美起波瀾 高檢「外患罪」傳喚

前總統陳水扁控美案遭美方駁回後,風波未落幕!幫他撰寫訴狀的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執行長林志昇透露,接到台灣高檢署傳票,要以外患罪名,傳喚他和陳前總統一起到高檢署,時間就在27日上午10點。
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執行長林志昇:「美國是你友善的國家,怎麼叫敵國呢,所以這個傳票,我是認為莫明其妙。」
語氣透露著不高興,原因就在週五晚間收到這張傳票,上面寫著「高檢署通知,98年度他字第913號案件,本署因上開案件,認為有請台端來說明必要,請於10月27日上午10點前來」。林志昇:「我有打電話去問書記官,我是什麼罪,為什麼要寄傳票給我,他說是外患罪,還有陳水扁。」
正是因為身為陳前總統控告美國的訴狀撰寫人,由於內容提及陳前總統是「美國軍政府在台代理人」,任職總統期間「接受美國命令捍衛台灣」,請求美國政府提供特別救濟,要求「現任台灣民政首長」,撤銷他的無期刑,國民黨立院黨團認為言論等同叛國,將2人一併告發。
林志昇:「我百分之百我會出庭,因為我要去看看,他到底要問些什麼,同時我要把正確的台灣歷史告訴他。」
跨海控告案,已在月初被美國法院駁回,陳前總統也透過辦公室聲明,當時是為了釐清美國政府對台灣國家地位問題,所以才會對林志昇等人的「控美案」背書,並強調不再與林志昇見面,不過傳票既然已經發出,看來兩人可能得在高檢署見上一面,好好跟檢察官說個清楚。
Posted by Rex Kuang at 2009年10月18日 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