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9日

《 困入棒球的台灣,受迫投向黑暗中 》-吳淑珍聲明:扁家現金僅120萬

特偵扣扁產 吳淑珍:很過份
民視 更新日期:"2009/11/06 20:01"

為了防止扁家脫產,特偵組日前大動作查扣扁家國內財產,這讓出庭高院扁案二審程序庭的吳淑珍相當不滿,從高雄北上時,批評特偵組太過分,到了法庭她也向合議庭叫窮,表示只剩50多萬的存款沒被查扣,付掉每月20多萬醫藥費,剩下的錢只夠她活2個月。

特偵組查扣扁家國內財產,吳淑珍真的很不滿,北上二審高院開庭,被問到這問題,批評特偵組太過分,吳淑珍槓上特偵組,法庭上大吐苦水的說,現在國內動產不動產都凍結,包括陳致中和自己的定存,只剩50多萬存款可用,扣掉每個月20多萬醫藥費,等於是剩下2個月可以活,乾脆去跳樓或判她死刑算了。

庭上哭窮,又抱怨財產遭凍結但還是得繳稅,不繳國稅局會追討,氣的說是要去搶銀行,吳淑珍更砲轟特偵組開查扣記者會沒先知會,說扁家還有5千萬元可用與事實不符,如果有5千萬願意捐作公益。

不過對於所涉扁案,二審態度大為轉變,有關貪污一概不認罪,義務律師羅子武首度幫吳淑珍辯護,他是在吳淑珍辭退一審律師團,改由法院出錢接替辯護,不過扁案處女秀在庭上略顯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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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淑珍聲明:扁家現金僅120萬
民視 更新日期:"2009/11/07 23:01"

6日出庭時,批評特偵組查扣扁家帳戶的前第一夫人吳淑珍,7日以聲明稿強調,扁家可用現金只有120多萬,除了要支付律師費、生活費,每個月還有20幾萬的醫療開銷,不過,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表示,確實有留500多萬給扁家使用,之前說5000多萬,是一時口誤。

扁家的財產遭到查扣後,讓前第一夫人吳淑珍相當不滿,氣憤的批評特偵組太過分,不僅槓上特偵組,吳淑珍再度發出聲明稿強調,她本人可動用的活存帳戶,只剩下 40多萬,加上兒子、媳婦名下各約13萬和70幾萬,加起來大約120萬,雖然特偵組「已留5000萬生活費給陳家」的說法,後來改為「近千萬可動用」,仍和事實差距8、9倍。

儘管陳雲南承認口誤,對扁家道歉,不過,吳淑珍在聲明稿中還是表示,她使用的醫療藥品,健保大多不給付,加上24小時生活起居都需要專業看護輪班照顧,每個月費用超過20多萬,未來還必須支付百萬律師費,一旦國民黨提案刪除「卸任總統禮遇金」通過,扁家就只能靠銀行存款過活,特偵組扣押陳家合法的股票、存款,除了將陳家人逼入絕境之外,還有更適切的言詞嗎?

吳淑珍署名的聲明稿,洋洋灑灑的寫滿兩大張,字字句句也透露出對於檢調單位的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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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淑珍哭窮:扁、她本人與子媳活存只有120萬
中廣 更新日期:"2009/11/07 14:35"

特偵組日前對外表示:扁家的帳戶仍有近千萬元可以動用;對此,吳淑珍今天發表聲明反駁表示:特偵組所說的與事實完全不符,吳淑珍在聲明中指出,雖然有「寶徠」房屋租金,不過那筆錢要支付貸款利息;陳水扁雖領回壽險,不過這筆錢也是另有用途,現在包括陳水扁、她本人和子媳可運用的活存金額實際只有新台幣120萬元,然而,還有偽證案件等待付給律師的費用將近百萬。

(溫蘭魁報導)

吳淑珍在聲明中指出,目前她本人可動用的活存帳戶僅餘新台幣四十幾萬元,加上子媳名下的活存金額各約新台幣十三萬多和七十幾萬,至於陳水扁今年十月十二號領回的人壽保險金三百八十多萬,係為了支付他二審相關律師費用,並無法供生活及醫療開銷,而寶徠部分,其中一戶雖然已經出租,但所收租金必須支付每個月的貸款利息,另一戶尚未出租,利息仍需由陳家負擔。綜合以上,她本人、陳水扁和子媳可運用的活存金額實際只有新台幣一百二十萬,然而,還有偽證案件等待付的律師費用近百萬。

其次,她本人的醫療和藥品絕大部分都是健保不給付的自付部分,負擔不輕,而且二十四小時生活起居都有賴專業看護輪班照料,每個月的醫療和看護費超過新台幣二十多萬,還不包括柴米油鹽的日常生活開銷。

吳淑珍在聲明中說,特偵組將她和家人完全合法的股票和存款扣押,除了將陳家人逼入絕境外,焉有更適切的言詞?

吳淑珍在聲明的最後一段說,特偵組身為代表公權力的檢察機關,對外發言必須有憑有據,陳家活存帳戶的金額都有客觀的銀行紀錄可查證,特偵組的說法與事實差距八、九倍,她鄭重澄清說明,聲明的最後則是有吳淑珍的親筆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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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會不會太不人道呢?是民主國家的司法制度嗎?
所以為何許多人認為這幾乎傾向政治迫害與司法追殺了!

缺乏證據力的懷疑,偏頗的認定;不可以因質疑不法,便將合法的資金給凍結,意圖讓人受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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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有人說過,棒球就像投射台灣問題的縮影,我國從政治、司法、媒體、產業....到棒球,無一不似!
這跟職棒檢方質疑假球不是很像嗎?買嘉瑞被借錢再還款,檢方就是不採信買的供詞?
不選擇從保障人權的角度切入,就硬要「刑求取供」?刻意造成一種氛圍與錯覺?
國民黨這種事例太多,把無辜者捅了幾刀,有時事後連補正或道歉都沒有!
「聞聲救苦」?「苦民所苦」?去你馬的只會講屁話的國民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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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點證人與被告兩造說法不同,當然是看證據辦案!
最簡單可徵詢兩造,是否願接受測謊?這不是很簡單又迅速?

被告之說法並非不可能?而且沒有不合理的瑕疵,只是難以印證;我國的司法就這麼蠻幹嗎?
我認為這就是預設立場,與意圖政治打壓的司法迫害;就算你們敢捫心自問也無法讓外界不這麼聯想!

如果你們不趕緊懸崖勒馬、補正司法缺失,那就必須承擔社會輿論最嚴厲的批判!


Posted by rexleo at 樂多Roodo! │21:16 │回應(1)引用(0)政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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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司法&人權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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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舖有一整套有別於其他行當的傳統。古板的從業者,高大的櫃檯,門外牆上寫著巨大的“當”字,當舖總給人一種神秘的隔世之感。當舖多由私人獨資或合夥經營。當戶大多是貧苦百姓。當價一般不超過原價的一半。贖當時須付利息。借錢期滿不贖,由當舖變賣得到融資。有些地方當舖融資,其性質和辦法同舊時不同。
Posted by youyouchun at 2009年11月19日 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