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11,2009
法拍屋引發糾紛 房東房客各說各話
世界日報 2009-03-11
記者吳忠國╱羅蘭岡報導(洛杉磯)
「房東當初講好,房子變成法拍屋,讓我不付房租,只付水電費,結果房東反悔,還動手打人」,75歲劉雲峰老先生10日指著房鎖數次被強力膠灌滿,並擔心還會被房東「修理」。
劉雲峰在羅蘭岡分租一間小房間已一年半,每月租金370元。
今年1月大門上張貼一張「出售公告」,劉老先生看公告的中文翻譯,上面依民法2924.8章指出「該房產進入法拍程序,可能會影響繼續居住權利,從通知20天後,該屋可能被出售,新房主可能給你新租約,或通知你在60天內搬家」等相關條文,他去找房東商量。房東同意他不交房租,並拜託不要對外聲張,但這都是房東口頭承諾,劉老先生並沒有房東「白紙黑字」的證明。
劉老先生以為不用付房租,上月房東兩次動粗傷人,第一次發生在2月20日一早,他拿出一份親筆寫的控告書表示,當天去老人中心路上,在停車場前被房東開車擋住路,下車向他要錢。依劉老先生形容還被「人身攻擊」。
忍痛回家,劉老先生房門又被房東灌入強力膠封死,他感到非常害怕而報警,警察見狀跟房東聯絡,但電話數度不通,最後才破門而入。
週一(9日)下午從老人中心回家,房門再度被強力膠封死,只有再次報警處理。但房東避不見面,連警方都找不著。
該屋前後兩棟都分租,房客超過十位,多是華人,對劉老先生和房東間糾紛,一位房客表示,兩人各說各話,誰也搞不清楚。記者試圖求證房東,但房東電話號碼已改,晚上6時截稿前,無法聯繫到。
記者吳忠國洛杉磯報導
劉老先生和房東李先生的糾紛,目前因欠缺房東說法,恐無法一窺真相。
經濟不景氣,因法拍屋引發的房東與房客糾紛時有所聞。華裔房地產經紀人任先生10日指出,法拍屋不是房客的「保護傘」,房客不能因法拍屋藉故不交房租。法拍屋和交租金是兩碼事,房客不能將它混淆一起。
至於「免租金」,在東區經營房市多年的謝宗煌認為,這是劉老先生和房東兩造的協定,但最好有合約明訂,免得事後反悔不認帳。
照劉老先生說法,雙方只是口頭約定,謝宗煌認為有點各說各話,難論是非,但劉老先生就此不付房租,還是有點說不過去。
房客不付房租引發糾紛,謝宗煌和任先生常聽到,但房東不滿房客不交房租而動粗,這是最下策。任先生說,打人就觸法,警方可將房東逮捕提告。
美國有明確規定,房東不能「私闖」房客房間,用強力膠封死房門鎖,還在房門上寫大字報警告,這些做法都犯大忌。
任先生表示,只有在緊急狀況下,房東才能進房客的房間,譬如屋內水管破裂,一時找不到房客,。否則,一般時間要和房客約好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