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7,2009

假房東詐財 省議員促修法

世界新聞網 2009-01-07
溫哥華新聞

  溫市驚傳二房東將公寓分割出租,詐取國際學生租金,且拒繳房租,讓真正房東受害。省議員關慧貞要求省府修法保障屋主及租客權益,明訂分割轉租行為違法,並制訂罰則,以免溫哥華國際形象進一步受損。


  根據CBC報導,現年37歲的男子梅西納(David Messina)以每月1500元向屋主福可絲(Elisabeth Fox)承租位於溫市中心的一房公寓,隨後梅西納將這戶面積僅570平方英呎的公寓分割轉租給4名來自韓國及日本的國際學生,向這些學生收取每人400元到900元不等的租金,藉以牟取暴利。

  梅西納利用相同手法,至少在溫市中心承租3戶以上公寓,並利用分類廣告網站Craigslit刊登租屋廣告,強調「特別適合國際學生」,藉以向英文不佳的學生收取押金及租金,並拒付房租給真正屋主。

  去年年初法庭根據人在中國的華裔屋主李淑華(譯音Su Hua Lee)請求,強制梅西納搬出兩戶位於市中心的公寓單位。但他食髓知味,繼續利用相同手法向國際學生詐取押金及租金。

  由於連續幾個月未付房租,卑詩住宅租賃法庭(B C's 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去年11月簽署命令要求梅西納將公寓歸還福可絲,但他立即提出抗告,試圖拖延時間。當被問到為何不付房租,他竟大言不慚表示,房東要趕他走,幹嘛付她房租。還說房東將公寓租給他,是她自找的。他甚至自稱是專為國際學生提供租務服務,每年營收約120萬元。

  來自韓國,去年10月入住於該戶公寓的ESL學生鄭永金(Hyojin Jang)表示,他們初來乍到,英文不好也不了解自己權益,他擔心一旦被要求搬離,付給梅西納的租金與押金可能要不回來,他已經沒有多餘的錢,也找不到棲身之所。

  針對此一事件,卑詩新民主黨省議員關慧貞要求省房屋及社會發展廳長高利民立即修改卑詩省住宅租賃法規(Residential Tenancy Act),確實保障屋主及租客權益。

  她說分租在住宅租賃市場的確相當常見,只要租賃合約中沒有明文禁止,屋主當然無權置椽。但這名人士將小小一間公寓分割(Sub splitting )成多個單位再轉租給國際學生牟利,根本是營利行為,又不付房租給屋主,明顯違法,但目前法規完全無法規範這類行為。

  她要求省府在租賃法規中明確區分分租及分割轉租,並將分割轉租行為視為非法,明定罰則,以免類似事件一再重演,影響屋主及租客權益。

  當被問到卑詩住宅租賃法規是否過度保護租客時,關慧貞認為法規應是保護屋主及租客雙方,但目前法規對屋主及租客的保護都有未盡周詳之處,本案中屋主及轉租學生權益都受到嚴重損害。而屋主可藉由整修大加租金的規定則可能讓租客權益受損。


Posted by tmm1989 at 樂多Roodo! │09:12 │引用(0)國外租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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