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22,2008

北市住宅3項補貼 25日起受理

聯合報 2008-11-22
記者錢震宇/台北報導

  台北市都市發展局配合內政部辦理97年度住宅補貼第二次公告,將於11月25日起受理設籍北市市民申請,包括:租金補貼2987戶(每戶每月最高補貼3000元,補貼1年)、貸款利息補貼5228戶(最高可貸220萬元,期限20年)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370戶(最高可貸80萬元,期限15年)等三項,符合規定市民請擇一辦理,不得重複。


  發展局表示,凡年滿20歲以上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或有配偶或年滿40歲者,家庭年收入在148萬元以下、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低於4萬9532 元,且本人、配偶、戶籍內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即可提出申請租金補貼。

  至於申請貸款利息補貼者,除申請補貼住宅外,本人、配偶、戶籍內的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則必須均無自有住宅。

  發展局指出,住宅租金補貼措施採「評點制」來排定申請人是否獲得補貼,合格申請人數若超過本市本年度可辦理計畫戶數,則依申請人的收入、是否具弱勢條件、家庭成員人數等因素來評點,按評定點數高低順序核發補貼證明。

  發展局表示,欲申請住宅補貼措施的市民,請於受理申請期間內自行填寫申請書,併同應附文件,以掛號郵寄或送至該局南門辦公室 (北市羅斯福路1段8號10樓,收件時間為上午9點至下午4點,中午不休息)。

  申請書表可至發展局南門辦公室免費索取,或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www.cpami.gov.tw下載及查詢相關規定。洽詢電話:23212186按1。


Posted by tmm1989 at 樂多Roodo! │11:39 │引用(0)弱勢租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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