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7,2008

社協﹕種族歧視守則尚待完善

明報 2008-11-07

  【明報專訊】巴基斯坦裔的「發仔」在地盤工作,休息時和同鄉以烏都語言聊天,但僱主也要制止,要求他們休息時亦要說廣東話,這在平等機會委員會制訂的《種族歧視條例僱傭實務守則》並無解釋會否犯法。有團體批評,該守則未夠完善,沒有鼓勵僱主以積極行動促進種族平等,「好像教僱主走法律罅」。


  發仔的上幾代已在港落地生根,他能說廣東話卻不懂看和寫中文,由於大部分招聘廣告均以中文為主,他無法尋找其他工作。非洲裔的Jimmy則在租屋時碰壁,地產代理及房東都不願租房子給他,「他們一見我已經說『走啦!走啦!』,直到我找本地朋友代我租屋才成功!」

  平機會就種族歧視條例制訂的《實務守則》正進行諮詢,保障少數族裔在僱傭範疇免受歧視。社區組織協會幹事練安妮表示,與外國同類守則比較,平機會的守則仍未夠完善,「例如招聘時是否要有多種語言?守則都沒詳細說明」。

  她說,訂立守則可更仔細令人明白在什麼情况下會違法,但最大問題是,守則未有鼓勵積極行動促進種族平等,「如果只強調僱主什麼不應做,好像教僱主走法律罅」。她希望平機會日後亦可就其他範疇如租屋等訂立守則。

  平機會回應指出,守則仍在諮詢階段,歡迎各界提意見。對於守則內舉出例子,發言人表示,希望市民可更易明白怎樣會違法,有人覺得例子太多,亦有人覺得太少,平機會會紀錄不同意見,考慮日後是否要作修改。

勞顧會僱主代表﹕擔心誤墮法網

  平機會昨日亦派員到勞工顧問委員會解釋該守則,勞顧會僱主代表劉展灝表示,商界亦擔心會因不清楚條例「踩界」而誤墮法網,個別商會將邀請平機會專員討論。


Posted by tmm1989 at 樂多Roodo! │15:14 │引用(0)國外租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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