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3,2008
「假租屋、真詐財」 歹徒佯裝仲介貼租屋網詐騙牟利
中時電子報 2008-09-03
方佳怡/台北報導
刑事局偵二隊一組今(三)日偵破一起「假租屋、真詐財」詐欺案,警方說,男子薛鎮毅涉嫌今年開始以「假租屋、真詐財」方式詐騙,薛嫌先赴房仲業任職,取走相關客戶資料及擅自複製房屋鑰匙後,開始利用知名租屋網刊登廣告,由於他擁有房屋鑰匙及出示房屋所有權狀影本,讓被害人不疑有他,造成數十人受害,損失金額達上百萬元。
警方查出,薛嫌在九十五年間,因違反銀行法、詐欺及業務侵佔等六條罪嫌通緝中。為求牟利,他從今年開始,假冒一名單姓男子身份前往房仲公司應徵,才上班沒幾天,就將這家房仲公司所有的客戶資料帶走,並擅自在知名租屋網刊登廣告對外租屋牟利。
警方說,薛嫌所刊登租屋廣告內容,租屋地點包括北市大安區、信義區、松山區、萬華區及北縣中、永和地區。薛嫌為取信被害人,會出示事先私自複製的房屋鑰匙、密碼,及房屋所有權狀及土地謄本影本,再加上價格較市價低廉,許多急著要租屋的被害人因此上當受騙。
警方表示,由於薛嫌怕穿幫,通常都騙說屋子裡還有住人,但是原來房客馬上就要搬出去了,以這個做為理由,只讓有意要租的人看照片。不少被害人繳完二個月押金及一個月租金,開心準備搬往新家,沒想到一開門,裡頭竟有人,一問之下竟是屋主,而他所承租的套房並沒有要出租,此時才知上當。
也有被害人交付完二萬七千元的押、租金,拿到薛嫌給的鑰匙與開鎖密碼,幾天後當赴租屋處時,發現密碼已經被更改,無法開門,才知受騙報警處理。
警方經清查目前被害人已有數十名,為避免遭這類租屋詐騙,警方提供幾個預防之道供民眾參考,其中包括請屋主出示房屋所有權狀,以釐清屋主是否擁有產權,並防止歹徒假冒屋主詐騙或一屋多租。
另外,一定要求看屋,且看屋時應詢問管理員或鄰居屋主係何人?是否已出租?若是不幸遭詐騙時應立即報警處理,歹徒所觸摸過之物品如租賃契約書等應保留供警方採證,以利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