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29,2008

網路廣告出租「空」屋騙錢

世界日報 2008-05-29

  【本報記者何元溫哥華報導】繼網路販嬰案後,又現新招?溫哥華市租屋市場緊俏,也讓歹徒有機可趁。一名31歲男子在生活商業網站craiglist上刊登廣告,以房屋出租為名,拿假地址、假鑰匙向有意租屋者騙錢。警方呼籲民眾找屋時應多看、多問,確認對方確實是屋主或合法代理人。


  溫市警局發言人范寧昨表示,該局迄今已接獲得五名受害人報案,但也懷疑實際受害人可能還多於此。他表示,涉案嫌犯韓密頓(EdwardFrancis Hamiltion)被檢方以五項詐欺罪名移送起訴,現已交保,法官也禁止該嫌繼續在網路上刊登廣告。

  范寧指出,根據受害人報案,他們分別是在今年元月至5月間,在craiglist網站上看到嫌犯所登的房屋出租廣告,再透過廣告中的手機號碼,與一名名為「Ed」或「Frank」的男子聯絡。

  嫌犯作案手法多半是先約受害人到咖啡廳見面,給他們鑰匙的同時,收取「訂金」,或是要求對方把「訂金」匯入指定銀行帳戶,金額由120元至750元不等。

  等到受害人前往嫌犯所給地址時,才赫然發現是假地址,不然就是根本沒有房屋出租,也沒有人知道該名男嫌的身份。

  范寧表示,從今年初以來,警方聯合通報中心總共已接獲24起類似的租屋詐欺案件,而且全數都源自網路廣告。

  他也因此建議民眾,尋找租屋時應儘可能實地查看,並透過鄰人或物業經理,求證自己打交道的對象確實是屋主或其合法代理人,基於安全,最好也能攜伴前往。

  他也提醒說,這類騙徒多半能言善道,甚具說服力,民眾切勿輕信。

  范寧指出,警方對韓密頓並不陌生,自2005年以來,他所涉及的違法案件已達43宗,其中多屬詐欺、偷竊、扒竊等罪行。事實上,溫市警方這次也是趁他在22日在卑詩省法院列治文分院因他案出庭後,在法院外予以逮捕。

  市警局也懷疑,這次租屋詐欺案受害人可能不只於已報案的5人,若有其他民眾受該嫌詐騙,可電778-329-3913,與市警局承辦幹員聯繫。

網路租屋廣告騙案實例

  溫哥華市警局近日查獲租屋詐騙案,歹徒利用民眾亟於覓屋心態,從中詐騙金錢。以下是一些實例:

  • 今年元月間,一位住在亞省紅鹿市的女子,由於即將遷來溫哥華,想與人分租獨立屋,在Craiglist網站上看到嫌犯所列的出租廣告,依指示匯款 725元到嫌犯帳戶內。但等她來到溫市,依照嫌犯所給地址,前往本拿比Wilson Ave.查看,才發現該址為公寓大樓,而非獨立屋,而且也沒有單位出租。
  • 3月4日,一男子在craiglist上看到溫市2245 W. 20 Ave.出租廣告,與嫌犯約在Broadway和Heather交口的Blenz咖啡店內見面,該男子付出250元訂金,從嫌犯手中拿到一串鑰匙。但等他開車前往查看,才發現該址根本不存在。
  • 3月5日,一男子與嫌犯約在溫市2100 Kingsway路段上一麥當勞速食店內見面。被害人給付訂金後,拿到一串鑰匙,前往2249 E.30th Ave., Vancouver,才發現該處沒有他想租下的閣樓單位,事實上該樓也沒有任何單位出租。
  • 另一名女子則是透過craiglist廣告中的手機號碼與嫌犯聯繫,對方指他正要出城,要求她把300元訂金存入他指定的銀行帳戶。被害人最後存入160元,但從此沒有任何音訊。
  • 5月13日,一名女子在craiglist網站中,看到歹徒所列1223 E.20th Ave., Vancouver出租廣告,同樣透過手機號碼與嫌犯聯繫,隨後依指示存入285元訂金,並在歹徒手機上留話,但也同樣從此未接到回電。

Posted by tmm1989 at 樂多Roodo! │14:09 │引用(0)國外租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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