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4月8日

你無限期停賽、我無限期禁看!

抵制CPBL.jpg
「動手就是不對,林智勝有錯!」
這人人都知道,無庸置疑。球迷從來沒有質疑過這點。

但…一個銅板拍不響,裁判肯定有「貢獻」。
第2波的衝突裁判的不當處置,其實光看轉播就可以發現。
所謂在部落格的誤導、毫無悔意,這是造成無限期停賽的關鍵。

既然雙方有如此大的歧見,聯盟就應該調查清楚,還原事件真相!
然後再根據規章進行處罰。

現在這個「無限期停賽」到底是哪門子的罰責哪個規章有寫?
事件除了一壘審外,第2波衝突的三壘審隻字未提,反而是二壘審被罰停判一場。
這到底是哪門子的真相?「錠孤支」到底是何人所說?

造成「無限期停賽」的關鍵是「毫無悔意」「誤導球迷」
該部落格文章一開頭就是對於動手的道歉啟事,不知毫無悔意那哪?
因此我合理的相信關鍵點在於「誤導球迷」
因為使聯盟形象受損、沒面子嘛!

第2波衝突時林智勝在哪?已經被驅逐出場啦!
根本就不在現場的人,因為選擇不說出「錠孤支」這個話而被罰?
整個邏輯上的矛盾,令人不解?

要查明裁判有沒有說這句話,又這麼難嗎?
聯盟只問了裁判,以單方的片面之詞,簡單的做出回應。
畢竟那是自己人呀!

新聞稿舉的國外判例,完全是要讓這個處罰多些正當性。
只會讓我覺得有欲蓋彌彰之感!

裁判的權力來自於他的專業。
如何精進於其專業是裁判的職責。
當此專業無法建立時,又何來完全的執法權力!

整件事情的處置,粗糙、霸道、完全的密室會議。
處罰的輕重完全沒有比例原則,更加顯示「獨斷」的一面,由少數人「主觀」的認定!

這才是球迷所不能接受的地方呀!

這件事最後會如何發展呢?
我想球團、球員會如聯盟的預期,展現出其誠意、悔意。
然後訂出具體的禁賽場次,搓搓湯圓而完結!


但我呢?已經喪失進場的動力。
這個聯盟想來是無藥可救了。

什麼是職業運動?
這個CPBL根本懂個屁!
要我再花錢,換個聯盟再看看吧!

*圖片佩兒提供!

Posted by redyellow at 樂多Roodo! │11:42 │回應(4)引用(0)一球在手樂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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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一個被媒體捧成明星領高薪球星,衝撞裁判,竟有球迷說挺他,真ㄉ不可思議
部落格裡真的看不出有悔意,讓球迷覺得都是裁判ㄉ錯,為自己ㄉ錯誤合理化
說得只有自己認真打球,要贏比賽
那別的球員呢? 都不是認真在打球嗎?鬼扯蛋
這次衝撞真ㄉ莫名奇妙,表演太過火
花錢進場看球可不想看到毫無運動家風範及暴力球賽
Posted by 願意花錢看球賽 at 2008年04月10日 11:32

「花錢進場看球可不想看到毫無運動家風範及暴力球賽」,推你這句!我也不想看這種球賽!
寫的真的不好,沒讓你看懂,不過真的沒你那麼多錢可浪費!
Posted by red-yellow at 2008年04月10日 15:18
我挺你
第一篇作者看不懂
但我懂~

奇怪咧,天底下就是有這麼多人看不懂文字
從來就沒人說衝撞裁判是對的
質疑的只是CPBL的標準何在?
如果說判例就是這樣
OK,那我們要的也不過是對球員裁判一體適用
何況法庭判決都需要兩造一起對質,何況CPBL?
這會很難嗎?球迷要求的就是這麼簡單

唉,有些人批判的重心和文章裡的重點完全不搭
令人無奈啊~
Posted by 普通讀者 at 2008年04月10日 18:19
全面徹換裁判的標語,和大師兄被判無限期禁賽一樣.....扯!!
Posted by CC at 2008年04月11日 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