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8月20日
批扁的同志們,請先回顧海外台獨運動血淚史!!
在前一篇文章中,我提到了我不能原諒阿扁,一個前輩看到後,打電話給我,聊了聊他的看法。他希望我把他的看法寫出來放在blog上,讓更多年輕一輩的台灣人看到。
他說,在322馬統當選總統後,可以預見的將會讓台灣往中國傾斜,而且才100天,就已經開放成這樣,可以想見,未來台灣將會被中國併吞、統治。他說,這種情況,將比之前國民黨統治台灣還要恐怖,因為以前只有國民黨,現在則是國民黨加上共產黨壓迫台灣人。
在這種恐怖、緊急的客觀條件下,他在322後,就認為,台灣獨立運動除了將重心放在台灣之外,也必須考慮在海外留一些資源,以備不時之需了,所以當他看到阿扁將錢匯出海外,不僅沒有覺得錯愕,反而覺得阿扁有遠見,是了不起的政治家!!!
他說,在322馬統當選總統後,可以預見的將會讓台灣往中國傾斜,而且才100天,就已經開放成這樣,可以想見,未來台灣將會被中國併吞、統治。他說,這種情況,將比之前國民黨統治台灣還要恐怖,因為以前只有國民黨,現在則是國民黨加上共產黨壓迫台灣人。
在這種恐怖、緊急的客觀條件下,他在322後,就認為,台灣獨立運動除了將重心放在台灣之外,也必須考慮在海外留一些資源,以備不時之需了,所以當他看到阿扁將錢匯出海外,不僅沒有覺得錯愕,反而覺得阿扁有遠見,是了不起的政治家!!!
阿扁在記者會中,支吾地講了這是要作為外交和公益之用,這其實是怕泛藍統媒才講得保留,所以大家注意到了嗎,陳幸妤受到泛藍統媒包圍時,脫口而出說:「台灣獨立不要錢嗎?」這位前輩說,這證明了這才是阿扁真正的心聲!!!
大家可以回顧以往海外台獨運動史,資源少,又被國民黨海外追殺,又養了一堆類似馬英九這樣的職業學生監視,可以說是相當悲慘,如果台灣情勢真的不妙了,必須回到以往海外台獨運動的狀況,沒有錢,真是萬萬不能啊!!!大家自己去問問曾經在海外搞過台獨的前輩就好。試想,這幾天,民進黨內也承認,阿扁在每一次的選舉中,都出錢幫助,連施明德都承認生病時拿了阿扁300萬,這位前輩說,他和一些朋友討論過後,都認為這筆錢未來將能派上大用場。
誰知道是瑞士要討好中國,還是其它的理由,居然將這筆錢曝光了,到時搞不好還要回到國民黨政府的手裡。
我覺得我被他說服了!!!我對我之前捐的錢,如果以這種用途處理,當然是欣然接受,而且覺得無比驕傲!!!!這筆錢如果要還給國民黨政府,我絕不同意!!!
我認為,在阿扁還未定罪,甚至國民黨政府會找假證據假證人羅織入罪的情況下,我們不能隨著統媒起舞,不能學著中國人未審先判的惡行,我們只能按照阿扁是否仍愛台挺獨的標準來判斷阿扁,大家要堅定起來,830一定要來捍衛台灣,捍衛台灣主權。
好文欣賞:
金恒煒:不要隨魔音起舞!藍綠都應思考的幾個疑點
慕容理深のblog:初論美麗島事件以來最大規模的清算鬥爭
bigburger:幹!!同樣的把戲你們是要被玩幾次才爽?
水筆仔阿茵:台灣現在政府,你們的專業倫理在哪裡?
大家可以回顧以往海外台獨運動史,資源少,又被國民黨海外追殺,又養了一堆類似馬英九這樣的職業學生監視,可以說是相當悲慘,如果台灣情勢真的不妙了,必須回到以往海外台獨運動的狀況,沒有錢,真是萬萬不能啊!!!大家自己去問問曾經在海外搞過台獨的前輩就好。試想,這幾天,民進黨內也承認,阿扁在每一次的選舉中,都出錢幫助,連施明德都承認生病時拿了阿扁300萬,這位前輩說,他和一些朋友討論過後,都認為這筆錢未來將能派上大用場。
誰知道是瑞士要討好中國,還是其它的理由,居然將這筆錢曝光了,到時搞不好還要回到國民黨政府的手裡。
我覺得我被他說服了!!!我對我之前捐的錢,如果以這種用途處理,當然是欣然接受,而且覺得無比驕傲!!!!這筆錢如果要還給國民黨政府,我絕不同意!!!
我認為,在阿扁還未定罪,甚至國民黨政府會找假證據假證人羅織入罪的情況下,我們不能隨著統媒起舞,不能學著中國人未審先判的惡行,我們只能按照阿扁是否仍愛台挺獨的標準來判斷阿扁,大家要堅定起來,830一定要來捍衛台灣,捍衛台灣主權。
好文欣賞:
金恒煒:不要隨魔音起舞!藍綠都應思考的幾個疑點
慕容理深のblog:初論美麗島事件以來最大規模的清算鬥爭
bigburger:幹!!同樣的把戲你們是要被玩幾次才爽?
水筆仔阿茵:台灣現在政府,你們的專業倫理在哪裡?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6855329
引用列表:
作者:MAX (南方快報江建祥專欄)
李學長平安:
1974年當你在政大教育系三年級,因發表文章遭退學時,我才是法律系的新鮮人。沒有機會與你相識,但是,我們共通引以為傲的基本教義派思維和不向權力中心靠攏、不向威權勢力低頭的硬頸態度,始終讓我覺得我們是「同一國的」。
信、望、愛──給李筱峰教授的一封公開信【妙子的故鄉翦影】
at 2008年08月21日 18:40
作者:MAX (南方快報江建祥專欄)
中國黨的圍魏救趙策略似乎已經奏效,很多人被突如其來的阿扁匯款案(註1)解除了心防,忘了八月三十號上街頭是向出賣台灣主權的中國台北馬先生嗆聲,和挺誰倒誰都沒關係。
激情演出屠龍記【妙子的故鄉翦影】
at 2008年08月25日 13:04

嗯~你說的太好了。
我認為劉兆玄會說出:希望企業自首有拿錢給阿扁,以免遭日後[追殺]這句話來判斷,我想他們應該是沒查到阿扁有貪汙跡象。
如果真有企業行賄,應該特偵組早已直接直搗那個企業了吧。
可是我到現在都沒看到啊。
國民黨好可怕,居然敢公開要企業家主動製造證據給他們污陷阿扁,不然以後會死的很難看。
劉兆玄其實也證實了陳幸妤昨天說:國民黨要整死她爸的話。
Posted by 孟芬
at 2008年08月20日 03:52
您所說的前輩是不是陳昭姿啊?和她今天在自由時報刊登的文章論點差不多喔,我覺得大家越看越清楚了。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aug/20/today-o1.htm
台灣社辦公室的故事
從一筆四十萬元捐款說起
◎ 陳昭姿
星期二與社長拜訪一位社友,這位社友對於我們勇於「拋頭露面」參與台灣公民運動非常感佩,願意捐款贊助,但是要求不具名,也不要收據,讓我印象深刻。
我不覺想起,兩年前舉辦九一六活動時,各界捐款陸續湧進台灣社。一位素昧平生的女士打電話到辦公室說:「你很勇敢!我要捐給你四十萬元。」對於向來財務不寬裕的本土社團而言,這真的是一筆超大額捐款;於是我帶著社團辦公室凌主任親自到她住處收款並致謝。可以想見,她對我們親切有加,但臨去前的一句話,卻讓我沉思至今。她說:「以後還是不要親自前來,避免讓鄰居或別人看到我們。」
這次籌辦八三○活動,每天都有義工主動來社裡協助。同樣是星期二,中午進入辦公室時,遇到兩位義工,一位是專程從海外回來參加八三○抗議遊行的黃先生,一位是長期台灣志工梁小姐。談到陳前總統匯錢案,黃先生說他認為「阿扁應該切腹自殺」。面對這位多年來與我友好的黃先生,我提出一個問題,但告訴他我不需要答案,只要他放在心中思考就可以了。以下是我的問題。
如果你是一位政治巨星,如果你是一位黨主席,如果你是一位總統,黨內夥伴、同志友人無不期待你經常尋找資源、提供資源來協助每一場戰役與活動。當各界人士無論基於你的政治潛力或權力,主動或間接捐款給你,不要名字,不要收據,如果每年一億元(參考某陳姓企業家當年被傳說不要收據捐給國民黨一億元金額),八年假使有八億元,請問這筆資金你會放在哪裡?用誰的戶頭?
問完了問題,不等黃先生反應,一旁梁小姐馬上回答「當然是放在海外」。黃先生沒有說話,一副進入沉思狀,而情緒顯然緩和許多。
如果是你,你會放在哪裡?還是,難道你會告訴我,因為實在不容易處理而婉拒捐款?
「台灣建國要不要錢?」「我爸哪個選舉沒有給他們錢?」陳幸妤的話是否驚醒了一些台灣人?會不會,居心叵測的國民黨與善良正直的我們,這一次聯手把建國基金金庫炸得體無完膚?
(作者為台灣北社秘書長)
Posted by surly
at 2008年08月20日 04:10
我覺得我也被說服了,說得太好了,我們都被一開始統媒的誇大報導所誤導,而沒有去深思背後可能的事實,搞不好最後冤枉了阿扁。
所謂周公恐懼流言日,王莽謙恭未篡時,在現在還沒定罪時,我們只能相信台灣,相信阿扁!
Posted by Herd
at 2008年08月20日 04:27
感謝大家對台灣的努力,努力對國民黨及統派媒體的抹黑進行駁斥!!!
Posted by 土大
at 2008年08月20日 09:28
台灣獨立不要錢嗎? right to the point!
Posted by Joe
at 2008年08月20日 20:55
如果是為了台灣獨立,用的人頭不該只是那幾個陳家的子女。如果是為了台灣獨立,這些錢不該只有扁家人知情。
話說回來,很多人覺得瑞士那些錢對銀行來說九牛一毛,瑞士為了奇怪的理由通報中華民國政府。事實是,前紐約州州長 Eliot Spitzer 就是因為幾筆異常匯款,疑涉洗錢而被 FBI 盯上,最後因此而爆出性交易醜聞才請辭下台。他其中最大的一筆「異常」匯款也「不過」40 萬美金而已。如果有人覺得兩千萬對銀行來說是零頭,那四十萬應該是零頭中的零頭吧?(事實上,一萬美金以上就會被通報 FBI)
話說回來,很多人覺得瑞士那些錢對銀行來說九牛一毛,瑞士為了奇怪的理由通報中華民國政府。事實是,前紐約州州長 Eliot Spitzer 就是因為幾筆異常匯款,疑涉洗錢而被 FBI 盯上,最後因此而爆出性交易醜聞才請辭下台。他其中最大的一筆「異常」匯款也「不過」40 萬美金而已。如果有人覺得兩千萬對銀行來說是零頭,那四十萬應該是零頭中的零頭吧?(事實上,一萬美金以上就會被通報 FBI)
Posted by 很難相信
at 2008年08月21日 00:35
如果是為了台灣獨立,開戶不應該用扁家的人名,
那應該用誰的名字?屬名"很難相信"大大的本名嗎?
還是全部分散給所有死忠投阿扁的選民們,
一個人開一戶覺得如何?
問題點在調度,自家人比較容易對話,
難道今天有人來尋求協助時,
還要去電問誰誰誰
可不可以抽個空去撥款給某某某?
但是那個誰誰誰就不喜歡某某某啊~
不想撥款給他~不想他出來選OOXX~
那就讓他死的難看一點~這樣就皆大歡喜?
別鬧了好唄~
也許這錢~黨內有人知道~只是不出聲~
一些跳出來說話的地材~天曉得跟阿扁啥關係~
愛說美國經驗的話~那就請支持陽光法案通過~
讓台灣有個可比擬FBI的單位~不只查阿扁~
麻煩連宋馬蕭+國民黨都一起處理~
這才是皆大歡喜!
Posted by Sarran
at 2008年08月21日 01:53
我覺得瑞士也很可惡
居然和中共勾結意欲侵吞這筆建國基金
我在這裡公布台灣瑞士商務處的地址電話
大家去抗議啦
110台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31樓3101室
Tel: 886-2-2720-1001 Fax: 886-2-2757-6984
E-mail: tosi@swiss.org.tw
Posted by 瑞士也可惡
at 2008年08月21日 02:14
說Spitzer的案子,是要說明瑞士方面的通報,跟什麼國際陰謀論應該無關,而是目前國際社會防堵國際金融犯罪的共識。
台灣獨立運動在目前的台灣並不是什麼違法犯禁的話題,建國黨、台獨聯盟等早就是正式的政黨,也公開參與選舉了,作為台獨活動經費有這麼忌口嗎?要把錢給我,我是很歡迎的,只不過來源還是要講清楚,而且我也看不見把錢存在瑞士銀行(甚至在新加坡、開曼群島等地轉帳)的必要性,雖然我不會把錢拿來買名車、珠寶,但我只會用來資助醫學研究,我對投身政治活動沒興趣。
很多人說「標準要一致」,不能只查阿扁。可是還有哪一個傢伙有被桶出有成立紙上公司、把錢轉來轉去、然後在瑞士有秘密帳戶被瑞士官方通報的?不要只是嘴巴講一講、鍵盤打一打,我相信壹週刊也很歡迎大家把證據資料透漏(或是賣)給他們的。政府現在也缺錢,把這些經濟罪犯抓一抓,弄一些鉅額罰款也好充實國庫。每個挺扁部落客都講要「無罪推証」、要標準一致。現在的情況是,當證據出現之後,阿扁自己承認確實有海外帳戶,資金來源主要是選舉剩餘資金。結果檢方去查案,就有人說是政治迫害。
現在當然是無罪推論,所以阿扁是涉案、是嫌疑人。若是要政治迫害,阿扁已經入監了。檢方不去查案,哪來的證據?檢方沒有證據、沒去查案,王又曾哪裡會自己跳出來承認說他 A 錢?那檢方在還沒有充分證據時,去東森、力霸搜索的時候,這些挺扁人士怎麼沒有用「同樣的標準」來說那是「政治迫害」、「抄家滅族」?這個「標準」到底在哪裡?
真的很多人嘴巴講標準要一致,講到阿扁的案子,就說要無罪推論、要舉出證據,講到馬英九(或國民黨其他見鬼的大頭),就言之鑿鑿的說他是有綠卡、會落跑、會貪腐。這樣的標準,顯然只是標準的自由心證。
反貪機構的成立我基本上贊成,陽光法案我也支持(不過若將財產來源不明入罪,就違反無罪推論原則)。但我也很奇怪很多挺扁部落客跟陳幸妤同一個論調:要查就全部都要查。各部落客尤其點名馬、宋、連、蕭,各部落客也都很巧合的略過李登輝。姑且不論「某男明星偷吃被抓到,就要懷疑所有男明星(或全天下男人)都犯了同樣的錯」這種邏輯有多爛,真要這樣把所有可能的人都查一遍,李登輝不該第一個查嗎?目前活著的人裡面,擔任國民黨黨主席、中華民國總統最久的人,就是李登輝。這顯然就是陳水扁放出來的暗示。但是我認為,這種邏輯真的很爛。
台灣獨立運動在目前的台灣並不是什麼違法犯禁的話題,建國黨、台獨聯盟等早就是正式的政黨,也公開參與選舉了,作為台獨活動經費有這麼忌口嗎?要把錢給我,我是很歡迎的,只不過來源還是要講清楚,而且我也看不見把錢存在瑞士銀行(甚至在新加坡、開曼群島等地轉帳)的必要性,雖然我不會把錢拿來買名車、珠寶,但我只會用來資助醫學研究,我對投身政治活動沒興趣。
很多人說「標準要一致」,不能只查阿扁。可是還有哪一個傢伙有被桶出有成立紙上公司、把錢轉來轉去、然後在瑞士有秘密帳戶被瑞士官方通報的?不要只是嘴巴講一講、鍵盤打一打,我相信壹週刊也很歡迎大家把證據資料透漏(或是賣)給他們的。政府現在也缺錢,把這些經濟罪犯抓一抓,弄一些鉅額罰款也好充實國庫。每個挺扁部落客都講要「無罪推証」、要標準一致。現在的情況是,當證據出現之後,阿扁自己承認確實有海外帳戶,資金來源主要是選舉剩餘資金。結果檢方去查案,就有人說是政治迫害。
現在當然是無罪推論,所以阿扁是涉案、是嫌疑人。若是要政治迫害,阿扁已經入監了。檢方不去查案,哪來的證據?檢方沒有證據、沒去查案,王又曾哪裡會自己跳出來承認說他 A 錢?那檢方在還沒有充分證據時,去東森、力霸搜索的時候,這些挺扁人士怎麼沒有用「同樣的標準」來說那是「政治迫害」、「抄家滅族」?這個「標準」到底在哪裡?
真的很多人嘴巴講標準要一致,講到阿扁的案子,就說要無罪推論、要舉出證據,講到馬英九(或國民黨其他見鬼的大頭),就言之鑿鑿的說他是有綠卡、會落跑、會貪腐。這樣的標準,顯然只是標準的自由心證。
反貪機構的成立我基本上贊成,陽光法案我也支持(不過若將財產來源不明入罪,就違反無罪推論原則)。但我也很奇怪很多挺扁部落客跟陳幸妤同一個論調:要查就全部都要查。各部落客尤其點名馬、宋、連、蕭,各部落客也都很巧合的略過李登輝。姑且不論「某男明星偷吃被抓到,就要懷疑所有男明星(或全天下男人)都犯了同樣的錯」這種邏輯有多爛,真要這樣把所有可能的人都查一遍,李登輝不該第一個查嗎?目前活著的人裡面,擔任國民黨黨主席、中華民國總統最久的人,就是李登輝。這顯然就是陳水扁放出來的暗示。但是我認為,這種邏輯真的很爛。
Posted by 很難相信
at 2008年08月21日 04:24

每天都在講台獨
講幾年了
有種你獨阿
當然你們會說才不怕對岸的
獨阿
我看三十年內就算民進黨又上台
也沒種啦
留錢幹嘛?
Posted by 台獨阿 你敢嗎
at 2008年08月21日 04:29
那請問為什麼阿扁當市長時就開始匯錢到國外?請問他那時後就知道馬英九會當選,國民黨會靠攏中共嗎?還是他可以預測民進黨執政八年後一定會失去民心,所以需要這筆錢搞獨立?
Posted by 最好是啦!!
at 2008年08月21日 08:09

To 很難相信
紐約州是在瑞士嗎? Spitzer 是瑞士的某個州長嗎? 你拿一個國家提報可疑經濟活動的事實來當另一個國家的佐證, 有什麼意義? 王又曾等人都是被判刑確定發出通緝令的人, 他們的案子在查的時候, 檢調媒體有像現在這樣每天一爆嗎? 要一視同仁, 等到陳水扁被判刑以後再來批判還來得及. 劉泰英都已經在法庭上公然說過, 連戰 2000 年總統選舉花了 120+ 億, 結果他申報了3.1億, 有人在查嗎? 有媒體在追蹤嗎? 在台灣, 檢調媒體雙重標準是如此明顯可見, 故意對它視而不見的人如果不是眼盲, 就是別有居心.
對於瑞士與美國調查經濟不法活動的部分, 請參考 http://blog.roodo.com/morninglewis/archives/6828869.html
Posted by FAN
at 2008年08月21日 22:46

不要整天在那炒獨立或是要加入聯合國
和各各大國相處關係弄好, 已經是會員的國際組織也不要弄遭就可以了
譬如世界反洗錢組織艾格蒙聯盟
已經加入了就要好好經營
一直說要加入聯合國結果又因為違反國際組織規定而被列入除名的危機
拜託別再當井底之蛙了
Posted by 酷喔
at 2008年09月15日 14:03

我看三十年內就算民進黨又上台
也沒種啦
留錢幹嘛?
=========
民進黨上台,如果人民還是沒有[強力獨立意向],那麼民進黨也無法把台灣獨立的,這就是民主,一切以民意為依歸,民進黨能做的只有加強台灣人要獨立的觀念與意向而已。
至於留錢幹麻?那是阿扁的事,就不干你的事了。
。
Posted by 孟芬
at 2008年09月21日 04:34

錢不是2007年才匯出台灣的嗎?
2007年阿扁是當台北市長嗎?
Posted by 孟芬
at 2008年09月21日 04:36

真的很多人嘴巴講標準要一致,講到阿扁的案子,就說要無罪推論、要舉出證據,講到馬英九(或國民黨其他見鬼的大頭),就言之鑿鑿的說他是有綠卡、會落跑、會貪腐。這樣的標準,顯然只是標準的自由心證。
==========
你才不要標準不一致勒。
是馬桶自己承認有綠卡的耶。[你不要假裝沒聽見啊]
馬桶早已貪腐,而不是我們[言之鑿鑿]說他會貪腐啊。
你又是哪門子的[自由心證]呢?
還有我百分之兩百贊成也查一查李登輝喔。
Posted by 孟芬
at 2008年09月21日 0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