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6月17日
博奕

博奕,賭博也。有點像是為賭博取個好聽的名字,為了最近通過的博奕條款,學校寫了N個企劃案,請了國外學者來開設短期講座,基於好奇,or whatever的因緣際會,我也湊了熱鬧加選這門課。
內容主要分為三個部份:以賭城(Las Vegas)為例,內華達州通過博奕條款、賭場概略、及主要的賭博遊戲。
為期八天的課程,最後,要找組員及腦力激擋思考個有趣的題目上台報告。
概略來說,通過博奕條款都是基於差不多的理由,其中以經濟不好為主因,副因為內華達州本身律法寬鬆、及地下賭場到處都是,還有,當年建造胡佛水壩的工作人員都愛好此道,揚言不給賭就罷工,在評量過後,內華達州成為全國第一個正式化賭場的州。
到目前為止賭場也為內華達州帶來許多效益,如果單純的只往好處看的話。
在過去,賭場的確是黑手黨的洗錢天堂,不過,之後出現了億萬富翁一口氣幾乎買斷所有賭場之後,黑手黨就從中撤離…(有沒有這麼神奇?)
要經營賭場,首先會有兩個機構,Gaming Commission &Gaming Control Board,前者負責審核申請人資料,為各行各業挑出來的兼職人員審核,後者為全職的執法機構,負責巡視各賭場有無作弊,及slot machine(吃角子老虎機)的賠率,申請人還需繳一筆額外費用作為審查資格,費用繳了不一定會通過,因為要用這筆錢調查你的身世及為人,上至祖宗八代,下至國小or幼稚園同學,通通請來聽證會作證,如果有過節之人也可以在此時陷害(笑),而且,這些證人的費用全部都由該申請人付款,後者調查出來的資料再交由前者審核,大概過個一年半載之後,就會得到喜憂參半(?)的結果。
大抵是如下:恭喜你得到資格,不過尚需補繳邀請證人的費用。(一般而言聽到這個會很甘願付錢),另一則是:很可惜我們判定你不符資格,謝謝再聯絡,但你還是需要補繳證人的費用。(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賭場不一定造成負面影響,相對的也會提升經濟情況,然而兩害相權取其輕,也許是另一個選擇吧。
圖片來源自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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