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8,2005

破壞公物?

或許,我們可以先聊聊何謂公物。

公物是大家的、是每個人對其都有責任的、是每個人對其都有權利的、是每個人對其都能發表意見的。


政大校園算是公物嗎?坦白說,我不認為。


有人的車可以進山下校區,有人的車不行;有人可以在校園裡按喇叭,有人卻不能罵髒話;有人可以有更順暢的汽車動線,有人的機車卻必須彎彎曲曲地繞道而行,更別說「專家設計」的出入口有多危險;有人可以買每根42萬的陽具擺在校園裡,有人到了行政大樓二樓,想左轉喝杯咖啡都不行──或者選不到課比較能讓人同仇敵愾?


公物?


怎麼不問問為什麼貼海報還要系所或學務處蓋章?維護校園環境、保障資訊品質?反過來難道不是言論控制的手段?


你或許不喜歡,但這不過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作為衝突論的信奉者,我相信社會是不同勢力之間的角力,所有人都爭相競逐發言權、詮釋權。而在G板PO文的你,柿子為什麼總是挑軟的吃呢?


合法?黨外當年也不合法,刑法第一百條卻可是明明白白的「法律」。民主是怎麼來的?天上掉下來的?


還有,游擊不是我打的,我只是路見不平、拔刀相助。可千萬別來問我,我可是啥都不知道。

Posted by ray90209007 at 樂多Roodo! │11:29 │回應(0)引用(0)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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