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不知要分哪類分類文章 顯示方式:簡文 | 列表

2009年08月13日

請珍惜還能在電腦前打字的幸福,所以請動起來吧!

借用凱洛文章的標題,因為我們真的要珍惜。


災情持續了好幾天,我想我們也難過了好幾天。我不會說那些矯情的話,我也不善於利用會讓人動容的言語去感動或號召大家,畢竟這不是我的專長,我只能告訴你有哪些地方可以做什麼事,你可以盡你的能力去幫助災民,當然,我也會去做。


所以你可以用下列的方式來幫助災民:


1.捐款:這裡有個各地區的捐款方式。如果你真的很懶,或是沒甚麼錢,那也可以用手機捐款,不論是遠傳、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直撥「55135」紅十字會小額捐款,按1捐一百、3捐三百、5捐伍佰,直接扣繳到下個月的帳單,這樣應該就沒藉口了吧!我有用這方法捐了,是OK的。所以懶鬼們,不要在用忙當藉口了啊!


2.捐物資:如果你沒錢的話,就捐一些物資吧!這邊有完整的物資捐贈資訊,你可以去看看哪裡缺了什麼,才可以捐到合適的東西。同樣的,如果你懶的話,也是有懶人的方法,你可以把二手衣或乾糧物資水打包,註明包裹內容並簽名拿去郵局,不收郵費直接轉交給紅十字會。詳細的方法請看這裡


3.捐血:好吧!你沒錢,也沒什麼物資可以捐,但你還是有可以幫助到災民的地方,因為你有滿腔熱血、多到快滿出來的熱血。朱學恆在號召大家去捐血,因為災情的關係中南部的醫院鬧血荒,災後重建不但有物資的問題,還會有醫療的問題,所以如果沒錢的話,就去捐血吧!但因為最近捐血的人數太多,因為血液也有保鮮期,所以請過幾天在去捐血,或是要去捐時打電話去捐血中心詢問血液夠不夠吧!不要白白浪費你的熱血啊!


我本來很怕打針的,但應該還是會鼓起勇氣去捐,只不過我的生活真的很不正常,常熬夜寫東西,我想這幾天我會找個一天好好睡覺去捐血的。


其實如果你真的有空的話,可以去當志工,其實人力也是很短缺的。我很想衝到前線去幫忙,但這幾天都有工作與通告,如果熱血的衝下去也會造成別人的困擾,看看我的行程大概也只有下周二有一天的空檔,如果真的可以的話我應該會衝下去幫忙,只怕是一天也好。


當然,你沒空的話,還是可以用上面的方式去幫助災民,但如果你真的甚麼都無法的話,沒有人會怪你,這畢竟不是什麼比賽,但還是就請你誠心的幫台灣與災民們祈福吧!至少這一點是你真的可以做的到的。


詳細的情形可以點下面那個圖示去關心災情與需要的物資:


莫拉克災情網路中心


或是永遠的真田幸村這篇文章也有做詳細的整理。


所以,各位,動起來吧!災民們真的需要你動起來啊!只要大家一起動起來,災民的心也會因為你們而溫暖起來的。動起來啊!

Posted by rasheed at 樂多Roodo!2:10回應(16)引用(1)

2009年02月19日

【點燃生命之火】我搧風,你點火(裡面沒有正妹,但有贈品)

之前有提過,高中的時候我參加過一個社團叫做愛心慈幼社,那社團要做的事就跟名字,就是在假日的時候要去老人院孤兒院等陪伴那些需要陪伴的人,當然也有募集捐款給需要幫助的人。


但我還是要再強調一次,我絕對不是因為要把妹而加入那個社團的。



說來慚愧,高中畢業後其實就沒有再做過這樣的事了;但我真的覺得很感謝當初有經歷過那一段,因為我真的覺得那樣一段的經歷讓我的高中生活沒有太大的叛逆,也讓我長大之後沒有被這個冷漠的社會所吞噬,因為我學到了如何樂觀的面對我們的生活,也學到了該如何用自己的餘力去幫助那些需要的人。






年前「點燃生命之火」團隊找上了我,希望我加入「搶救貧童大作戰」愛心募集網路活動的輪值部落客,義務幫忙宣傳捐款活動及提供捐款獎品,我答應了,畢竟這是應該做的正經事,在趁我還有一點點小小影響力的時候。


我知道,每天聽新聞在播報經濟不景氣,開店沒人來就說因為不景氣,開店太多人來就說因為不景氣來搶便宜,新聞什麼都可以凹到不景氣,每天被唱衰,感覺要開心都是一種奢侈。



但我們這樣就已經在唉唉叫了,但那些還沒不景氣的時候就已經不景氣很久的家庭,現在對他們來說可能更是困苦的時候。



或許對我們來說,
10塊錢就是10塊錢,但對於那些比我們更貧苦,可能一天吃不到一餐,吃個便當可能對他們來說就是奢侈的家庭們來說,10塊錢在他們眼裡可能就像是鑽石一樣的值錢與閃亮。



所以,為了響應這次的活動,我特別找出一些東西來做捐款的獎品,這些東西或許值不了多少錢,但至少都很有梗啊!




↑這件
T恤是我在threadless買的,很有梗的一件T恤。他的圖是個機器舞大賽的頒獎典禮,第一名與第二名都是小朋友,然後第三名的機器人一個人坐在那邊發悶。這是機器人大賽耶!機器人居然只得到第三名,超白爛的啊!所以這告訴了我們,只要你努力,沒有什麼是做不到的,多麼的有教育意義啊!




↑這件是
UNIQLO在小學館50週年合作的T恤,但我還真不知道是出自哪本漫畫,但在日本好像異常的熱賣(知道的也請跟我說一下);所以這T恤是要告訴我們,只要你有心,你也可以將手指弄成這樣!大家可以試試,我弄得手快抽筋了啊




↑這個筆記本是我在北京買的,他不是真的青年思想語錄,他就只是本筆記本,
80后青年的意思就是我們的7年級生,而至於為什麼勇往直前的勇要寫成永我就不清楚了



所以,如果你想要這些東西的話,你只要在
2/18~2/23期間支持這次愛心活動,捐款不限金額,就算你真的捐個10塊都可以,然後將捐款憑證用拍照或掃描方法存檔後mail至活動指定信箱vange.yu@sprg.com.tw,並且在活動部落格回覆留言(http://blog.yam.com/loveforkids/article/19578089),你就有機會得到這些東西。


至於要去哪裡捐,你不用千里迢迢的跑到甚麼地方去,是數位時代啊!你可以在線上捐款,你可以用網路轉帳、用劃撥都可以,反正真的要捐款的話,絕對不會讓你太麻煩的啊!



總之,不景氣或許真的讓你很不開心,那就做一點可以讓你開心的事吧!而且不只是你開心,因為收到你幫助的人,絕對會比你還開心
100倍的;而且我相信,這樣的溫暖與歡樂總有一天會讓你感染到的啊!



所以,請把下面的網址用力的點下去吧!



「搶救貧童大作戰
  史丹利送你限量T恤、筆記本(2/18-2/23值日生:史丹利)
http://blog.yam.com/loveforkids/article/19578089



「點燃生命之火 搶救貧童大作戰」活動辦法,請上
http://blog.yam.com/loveforkids/article/19437015



24屆點燃生命之火募款活動,請上www.chinatrust.org.tw


Posted by rasheed at 樂多Roodo!12:06回應(13)引用(0)

2008年08月5日

隨性的工作就是為了任性的玩樂

因為每天無止境的在寫東西的關係,筆電就是我的謀生工具,我每天除了睡覺或出門外,幾乎都是抱著我的筆電;我稍微算了一下,每天筆電陪我的時間大概比跟女友在一起的時間還多,所以我的女友只是個幌子,筆電才真的算是我的女友。


所以選筆電一直是我很困擾的事情。因為我喜歡寬螢幕,但寬螢幕所帶來的後遺症就是重,就像我現在使用的筆電就有
2.5公斤,每天扛著出門讓你根本不用去健身房就可以流汗,這樣的抉擇很兩難,感覺就像你想要找一個穿著打扮很辣但思想卻又傳統乖巧的女友一樣,根本就是非常困難的事。



或許你會覺得,還是有這種女生啊!當然我知道這種女生還是有,只是很難找,你也不知道到底是不是有這樣的女生。就像前陣子
S找我試用的VAIO SR一樣,因為他們沒有找我試用,我還真的不知道有這樣的電腦啊!



VAIO SR
13.3吋的寬螢幕,通常這樣的螢幕大小重量至少會超過兩公斤,但他卻意外的輕啊…(含電池及光碟機僅1.92公斤),雖然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可以放在公文資料袋裡,但我還真搞不懂到底誰會敢把電腦放在公文資料袋裡就這樣帶出門啊…(解釋一下,這是之前某水果電腦發表新筆電時所用的梗…)



其實我真的不是甚麼電腦達人之類的,所以我對筆電的功用完全的不重視,因為我不玩電玩也不繪圖寫程式,對我來說筆電只要可以打字上網聽音樂看片
....是影片就可以了,因此我選電腦最注重的還是他的外型,內在其實就沒那麼重要了,嗯..剛好跟我選女友的條件相反,但這並不是重點。



所以,SR除了擁有VAIO一貫時尚引人注目的外型, 這台筆電還有一個特別的功能還挺有趣的,他們叫這個為「隨選情境」模式。



我有一個壞習慣,就是有甚麼東西就會放在桌面,不管是音樂影片照片朋友給我的檔案或是新的軟體等,因為很懶得找,尤其是要打開我的電腦或是按左下角的開始我都嫌麻煩,所以乾脆就全部放在桌面。但明明我還是想要放好看的圖當桌面背景,但永遠主要的圖都會被那些莫名其妙的
icon擋住,然後我的桌面就真的變成了一個背景。所以每次打開電腦時就會快點把網頁或是word打開,好把混亂的擋住,就完全的自以為當作我的桌面很乾淨….



完全的鴕鳥心態,雖然我沒受過鴕鳥的專業訓練,但卻意外的在這方面把鴕鳥詮釋的還真好。






至少那個隨選情境模式算是有拯救到我,他有三個模式共
15個選項,也就是說我可以把我常用的工具如WordMSN、看圖軟體、播音樂的iTune、播影片的media player等設定成模式,所以只要按鍵盤上面那些mode鍵,就可以快速的把軟體打開。



所以當我工作打字打到一半想找網頁,我只要按一下
mode鍵,就可以直接切換到網頁;當我打字打到一半想打混看個影片聽音樂,一樣也是按個mode鍵就可以直接打開播放器,簡直就像是王建民投伸卡球一樣的輕鬆啊!雖然我不知道到底關王建民甚麼事






雖然真的是很方便沒錯啦,但對我來說還是有困擾的,因為
mode只能有15個選項啊!15個怎麼夠用啊!單單要選擇把哪些放在那15個選項就已經很難抉擇了啊而且一但你習慣了這個mode後,你就會更懶得打開我的電腦或是按左下角的開始選項找東西了



別理我,因為我有受過專業的發懶訓練。






另外,這台筆電還有另一個我很喜歡的地方,就是他的鍵盤。並不是因為他的鍵盤有多好看多時尚,而是因為我喜歡邊打字邊抽菸,而這樣的鍵盤就算菸灰不小心掉了也很難掉進細縫裡,非常的好清理啊
....



還真是個超不健康的優點。



附帶一提,這台筆電好像也有指紋辨識系統,好先進啊!根本就像是在拍電影一樣啊,所以可以說只要有這台筆電,人人都可以變成湯姆克魯斯,至於為什麼要變成湯姆克魯斯我也不知道,只是突然想到這人而以。



總之,這是一台很隨性的筆電,不只筆電很隨性,用的人也會很隨性,但要注意的是,你可能會整個人不小心跟筆電融合為一體的隨性就是了


Posted by rasheed at 樂多Roodo!3:36回應(29)引用(0)

2008年07月5日

求愛馬拉松電影票開獎

雖然人選有125個,但因為同時有PIXNET跟我的摩人那邊在進行,所以的獎人數就被拆散在三個地方了,所以這邊的得獎名單是:

福貓 http://blog.pixnet.net/sb0936
尼尼 http://blog.pixnet.net/ninihsu
就是那個光 http://blog.yam.com/user/joechien.html
MOU http://www.wretch.cc/blog/moucow22009
Mr. StanleyXIII http://blog.pixnet.net/monkeyxiii
Jasmine http://blog.pixnet.net/Jasminesmile
魚丸記者 http://www.wretch.cc/blog/olive5477
Handa http://blog.pixnet.net/handa
YuFen http://blog.pixnet.net/antiayu
柏 http://lovepaulchou.blogspot.com/
Q http://blog.pixnet.net/etingqqq
周南西 http://www.wretch.cc/blog/fishest
zaira http://blog.pixnet.net/zaira
雷克斯 http://blog.pixnet.net/lex7644/post/18461114
sammi http://blog.roodo.com/sammi_lovely
Jenny http://blog.pixnet.net/wawajenny
Claire http://www.wretch.cc/blog/chungirl
lostinsolitude http://blog.pixnet.net/lostinsolitude
筱媛 http://blog.pixnet.net/keinberly
Regina http://blog.pixnet.net/regina
小綠蔡 http://blog.pixnet.net/wanlin456
橘子貓 http://blog.pixnet.net/libranest
康妮 http://blog.pixnet.net/FangConnie
dreamwk http://blog.pixnet.net/dreamwk
ck http://blog.pixnet.net/cccccckkkkkk
bbbmess http://www.wretch.cc/blog/bbbmess
disc http://blog.yam.com/disc001
精桑 http://blog.xuite.net/dickyging/Wowa
潔西 http://www.wretch.cc/blog/Breadloved
Ayuki http://www.wretch.cc/blog/f226120
Chandler http://www.wretch.cc/blog/koyandiori
pho http://www.wretch.cc/blog/stayintonch
寶咔咔 http://www.wretch.cc/blog/yellow5034
frangie http://zanzasfantasy.spaces.live.com/
Nicky http://www.wretch.cc/blog/arrestme

‧領獎方式:
現場領取,請於得獎公佈後至200/7/8 16:00前,本人攜帶身分證明相關文件,於上班時間(11:00~18:00,中午12:00~下午1:30恕不受理)至PIXNET痞客邦台北市民生東路二段149號6F-A領取。
PS.領票時間過後,恕不補發或寄送。

要上班的朋友就請各自想辦法吧...

所以就週二晚上見囉!

 


Posted by rasheed at 樂多Roodo!17:53回應(19)引用(0)

2008年06月25日

求愛馬拉松!與史丹利一起看電影第五彈

對,你沒看錯,又是和史丹利一起看電影的活動,一個我本來說已經不想再玩的活動。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我應該是部落格第一個玩這種活動的人。一開始是因為我很喜歡的電影「舞妓哈哈哈」的電影公司找我,說他們可以提供電影票讓我送給網友們,因為我很喜歡這部電影,所以我當然就一口答應,義務的在這邊玩起了留言與選拔的活動。


因為反應不錯,所以各個電影公司紛紛找上了我,我也就選了幾部我很愛的電影來跟大家玩,所以就有接著的第二彈、第三彈、第四彈,但因為真的這樣搞得我好累,每次都要看上百個留言,讓我一度想要停止這樣的活動了。但直到這次的電影廠商又找我,我還是忍不住答應了這次的第五彈活動,因為



這次片商是把整場電影院包下來給大家啊!


也就是說,這次不再是之前1020張這種讓一堆人飲恨的張數,而是一下子提升到250張啊!所以,電影公司乾脆就把這次活動叫做「史丹利熱血特映場」,說真的,能為了我把規模搞這麼大,也算是一種豁出去的熱血,就算不支薪我也當然就一口答應了啊!





這次的電影是「求愛馬拉松」(Run Fatboy Run ),是一個充滿了傻勁與熱血的愛情喜劇片。



在還沒看過電影前,這部電影就有我很喜歡的兩個點。一個是他的導演David Schwimmer,他就是六人行裡面的羅斯(ROSS)第一次執導的電影,六人行一直是至今為止我最愛的影集,比起慾望城市我更期待六人行可以電影化啊,所以就像愛看六人行的人一定都會有某種程度的幽默感一樣,我直覺的認為由ROSS執導的電影應該不會太悶才是。


另外一個是他的編劇兼男主角賽門佩格(Simon Pegg),一個我最近很愛的英國喜劇演員,他不像是那種無厘頭的搞笑演員,但他可以用很認真的方式演出一些很諷刺的情節,這才是真的高招。就像他之前主演諷刺殭屍片的活人甡吃(Shaun of the Dead )與諷刺麥可貝為主的動作電影終棘警探(Hot Fuzz)一樣,他的黑色幽默總是可以在你意想不到的時候刺中你的笑點。


當然,「求愛馬拉松」這部電影並沒有甚麼諷刺,他只是在描述一個人對於愛情能有多少的傻勁與衝勁,然後這樣的傻勁與衝勁是否可以讓他找回屬於他的愛情的故事。


 




劇情大概就像預告一樣,所以我不多做說明,想知道的可以看這裡。只是我看完電影後發現,主角丹尼斯是一個沒有勇氣結婚的男人,他也是一個沒有毅力與耐性的男人,但他也是一個會為了追求自己的愛情而傻傻的不顧一切往前衝的人,以為這樣做就可以得到他想要的愛情,我喜歡這樣的熱血。


所以,沒有勇氣結婚的人、沒有毅力與耐性、偶爾會有一股莫名傻勁而不顧一切的熱血起來,我終於知道為什麼電影電影公司會那麼熱情的找我了...因為這分明就是在說我啊!嗯...忘了說...男主角還是個有啤酒肚的小胖...靠!


但,我還真愛這股傻勁。就像電影裡女主角跟逃婚的男主角說的:「你真的以為你跑了幾十公里,我就可以當作一切都沒發生嗎?」,即便如此,男主角還是不顧一切的開始做起了馬拉松訓練,然後堅持要去參加馬拉松大賽。



或許他只是在賭氣,或許他也知道就算跑完了馬拉松他愛的人可能還是不會跟他在一起,但是,他只是想證明,他只是不想再逃避自己的人生,所以他要跑下去。


這讓我想起了我常在受訪時被問到了一個問題:「熱血到底是甚麼?」


而我幾乎都會回答他們,熱血就是不顧一切的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或許是微不足道,或許是會被別人嘲笑瞧不起,甚至可能會被當成是笨蛋,但只要自己覺得是自己應該做的事,就要咬著牙把他完成,這才叫做熱血。


「那這不就是任性的一種嗎?」聽完我的回答後大多數人都會這樣問。


雖然是任性,但至少我們可以對自己的人生與生活負責,比起大多數被社會掩沒的人,至少我們還有任性的勇氣啊!


就像男主角丹尼斯一樣,就算他真跑完馬拉松,他愛的人也不一定會回來跟他在一起,但他還是想要熱血的完成他的馬拉松,因為他有著任性的勇氣,而這卻正是讓我們隨著年紀增長而逐漸遺忘的東西。


講那麼多,這當然不只是一部勵志片,這真的是一部笑點很多的愛情喜劇片,只是因為一時有感而發,被我講的好像太勵志了一點就是了。


重點來了,這次的活動方法跟以往不同,因為有125組的人,我真的無法一個一個挑選,所以這次的活動就交給電影公司的人來舉辦,方式與挑選中獎名額都是由電影公司主導,所以,這次沒選上的就不要怪我了,因為這不是我能決定的啊!


‧活動時間:現在起到2008/7/3 23:59:59為止


‧電影時間地點:2008/7/8 19:00 欣欣數位影城(這是在台北,所以中南部的朋友,第五次跟你們說抱歉了...不要埋怨我啊...)


‧活動贈品:《求愛馬拉松》特映會票券X2,125名。


‧活動方式:於活動時間內,將加油打氣站貼紙貼回你的部落格(貼紙限掛在部落格側欄中),並於本篇文章中留下你的部落格連結,就有機會可以得到。貼紙的語法在下面。不會貼的朋友請看這裡

 <embed src="http://www.pixnet.net/event/runfatboyrun/badge.swf?clickTAG=http://blog.pixnet.net/armfilms/post/18656922" quality="high" bgcolor="#ffffff" width="160" height="350" name="badge" align="middle" allowScriptAccess="sameDomain" allowFullScreen="false"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pluginspage="http://www.macromedia.com/go/getflashplayer" />



‧領獎方式:現場領取,請於得獎公佈後至200/7/8 16:00前,本人攜帶身分證明相關文件,於上班時間(11:00~18:00,中午12:00~下午1:30恕不受理)至PIXNET痞客邦台北市民生東路二段149號6F-A領取。
PS.領票時間過後,恕不補發或寄送。

(這看起來還真不方便,這點我在跟他們橋橋看好了。)


如果還有不懂的地方,可以看電影公司的官方部落格,會有更詳細的說明。


以上,是史無前例的第五彈與史丹利一起看電影的活動。因為其實也不是我挑選的,我就算要作弊也沒辦法了,所以有緣的朋友,「求愛馬拉松」史丹利熱血特映會再見吧!


Posted by rasheed at 樂多Roodo!4:34回應(179)引用(3)

2008年06月16日

假嘻哈真台客

最近看到多力多滋的「你挺誰」活動,嘻哈與台客的對決,然後又看到凱洛寫了一篇台客的文,所以我也就來寫一下嘻哈好了。


我幾年前真的是走嘻哈路線的,衣服不寬大不買,褲子不寬鬆不買,
iPod裡所有的音樂都是嘻哈音樂,即使聽不懂歌詞在唱甚麼還是會聽的樂此不彼;我記得當時的女友真的完全受不了我這樣的德性,畢竟他覺得他不想跟個西門町死小孩在一起,甚至我還記得他在某次生日時許願說「希望我可以像個正常成熟的男人」,雖然我並不覺得喜歡嘻哈就不等於正常成熟,但也可以看得出還我在嘻哈與女友間的拉扯有多嚴重了。


其實我開始接觸嘻哈應該是高中時的是了,那時候剛好
L.A.Boys大紅,所以我開始接觸到了嘻哈音樂,所以我的史丹利好像真的就是因為當時很喜歡黃力行的原因而來的,只是沒想到現在完全只是親身印證了自取其辱與東施效顰這兩個成語的意涵。


我喜歡嘻哈的原因不只是因為他們的服裝很屌多炫,我更喜歡的是他們的精神。對我來說,嘻哈是一種生活的態度,他們總是可以隨心所欲的過生活,他們可以很直接的把他們的想法表現在生活各處,例如穿著、音樂上;他們也是一種社會底層的反叛力量,可以很直接的把對社會或生活的不滿反應在各個地方。對我來說,嘻哈也是快樂的泉源,因為嘻哈歌聽起來都很歡樂,而且連黑人罵人我都覺得超有創意的。


所以我之前一直都很喜歡嘻哈,一直到我看到了嘻哈在台灣突然大紅了起來,每個人身上都穿著很明顯的不合身的衣服,身上都會掛著完全沒有意義、不知為何而掛的莫名其妙項鍊,然後每個人的褲檔都已經低到快到了膝蓋時,我才發現,嘻哈已經漸漸的變調了。


尤其是我看到那種做著自以為是嘻哈的打扮,但其實卻是俗到不行,看到人就會用台語說:「幹
..我熊愛HI~PA啦!」,可能一面說嘴裡還咬著檳榔;或是對嘻哈的了解永遠只懂得「YO~CHECK OUT」之類的話,然後永遠不會把Hip Hop的發音發清楚的人越來越多後,我就開始覺得我是不是要脫離嘻哈的行列了


因為我真的對那種假嘻哈真台客非常的反感。


突然想到我以前有寫過類似的文章,現在在翻出來看,現在還是覺得挺貼切的。



「最近嘻哈當道,就有人自以為流行改走嘻哈風,衣服穿的很寬大,然後就說他最愛嘻 哈,嘴裡再怎麼唸永遠都只有"yo、man"、"check it in、check it out"、"What's up" 三句,說他愛聽嘻哈音樂,卻永遠都只認識阿姆、五角、黑眼豆豆等不聽嘻哈音樂的人都說的出來的歌手;我都喜歡稱這種人叫「假嘻哈真台客」,因為這種只會趕流行卻沒風格的半調子,就是現在台客的最佳寫照。


說真的,不是我討厭台客,我討厭的是台客沒有自己的風格,我更 討厭那種硬要趕流行,但是明明搭配起來卻是令人吐血的俗不可耐,卻還是自以為自己是最帥最潮流的人,那種不可一世的屌樣,真的會讓我很想扁他。在我眼裡, 御宅族都比這類型的台客還帥氣,因為他們雖然在打扮上不是流行,但他們至少有自己的風格。」



所以,如果硬要把不適合自己的風格拿來當作自己的風格的話,那就跟明明沒那個長相卻還硬要學人家叫史丹利是一樣的效果,東施效顰。


不過現在台北還真的比較少看到這樣的假嘻哈真台客就是了,是因為嘻哈已經不流行了?還是其實台客真的走出自己的風格?這我就真的不太了解了,因為我真的對台客的世界真的好深奧好難懂啊...


不過講到台客,一定要提一下貓董俱樂部的,因為他們可以算是台客的經典代表了。




雖然真的很好笑沒錯,但是我想跟貓董說的是,可以換一下你們的音樂嗎?你們已經在電視上表演了852遍都是用同樣的音樂與舞步,我真的已經聽膩了啊!


或許我真的沒有當台客的潛質吧...


然後我又看到兩個假扮成歐巴桑的女生在嗆貓董...





嗯...嗯....嗯....為什麼我突然不知道要說甚麼啊!是應該要說...除了勇氣可嘉外我想不出其他更好的形容詞了...


最後,還是要講一下這次多力多滋的活動,台客代表炒海瓜子與嘻哈代表馬芝拉條的口味公投





目前台客的炒海瓜子得票數大幅領先,雖然台客是愛歹玩沒錯啦,但我天生反骨就是喜歡支持弱勢團體,投了馬芝拉條一票後,投完還硬是開了兩包馬芝拉條來吃,至於為甚麼不是開一包而是兩包?我也不知道為甚麼,因為我任性啊!而且雖然我吃兩包跟吃十包對他的票數也沒甚麼幫助,但又怎樣,因為我任性啊!


另外,我看到代表台客的凱洛那邊放上了他自己早期不堪回首的台妹照片,搞得我自己也要放一張來做個完沒的Ending,但無奈因為之前的照片都隨著舊電腦掛掉而消逝,所以我只好再把那個傳說中我第一次當雜誌model的照片放上來...





其實一點都不嘻哈啊!反而比較像搖滾...重點是,我到現在還是想不懂,為什麼胖子改造之後,卻依然還是個胖子啊!這樣改造到底有甚麼意義啊....


Posted by rasheed at 樂多Roodo!0:24回應(43)引用(0)

2008年05月21日

夜王阿飛

我因為出了第一本書,反應還算不錯,所以應該要有第二本,但每當別人問我第二本書要出什麼的時候,我總是回答不出來。


一樣寫熱血搞笑的東西?這是最基本的,但事實上我想寫點不一樣的東西。那寫流行好了,好歹我也是街頭摩人,但這種時效性的東西很快就會退燒了。那出圖文書好了,圖文書現在當紅,應該可以賣得不錯,但可能幼稚園大班的學生都會畫的比我好。


那寫兩性的書好了。反正女王寫兩本就狂賣兩本,有人寫女性觀點當然就要寫男性觀點啊!所以決定了!我的第二本就來寫個兩性的書好了。我真的有很認真的考慮過,而且一度真的要開始動筆了,但最後我還是放棄了,因為…


該死的阿飛出書了!


當初還不認識阿飛的時候,會看他的部落格是因為一開始被他在部落格上的名字「喝海尼根的阿飛」所吸引的,我以為那是在介紹啤酒的部落格,因為看他部落格旁的照片就像是一個有鬍子的愛喝酒大叔,所以我就滿懷興奮的心情看他的文章,然後卻發現文章裡面根本都沒有「啤」跟「酒」兩個字…..搞屁啊!


又看到他部落格旁的照片,這個留鬍子的大叔看起來一點都不誠懇!


所以我就帶著憤怒的心情一篇一篇去找有關啤酒的文章,啤酒是沒看到什麼,但卻發現這個大叔的文章超讚的,而且又很猛力的更新,根本就像是EPSON的印表機一樣,真的快、好厲害啊!


然後我又看了他部落格旁的照片,突然覺得這個大叔笑起來真是睿智啊!


只能說,那張照片真神奇,讓我看了有三種不同的心境變化。


每次看阿飛寫感情的事,都會覺得這人不是談過很多次戀愛不然就是被甩了很多次,因為如果要憑空瞎掰的話,絕對掰不出這種會讓看得人感覺好像有東西在鑽你心肝的那種快感,雖然他是個男的,但他完全的說出了男人的心聲啊!他可以完全的冒著不怕走在路上被圍毆的危險,大剌剌的寫出男人的缺點,讓女人更了解男生,也讓男生可以更知道自己到底在戀愛的路上有多蠢。


他根本就是個男人的叛徒!但我還挺愛這樣的叛徒的,因為他偶爾還是會幫男人說點話,讓看他文章的女生可以在感情的路上更加體諒我們,根本就是佛心來的啊!


所以,阿飛你就好好加油吧!這個領域真的需要一個男子漢的,不然老是讓那個女王獨霸市場,這樣我們男生多沒面子啊!所以,各位就請多買一下阿飛的書,把阿飛推上夜王的寶座吧!


最後來學一下阿飛的結尾:


阿飛:「為什麼是夜王?那不是講牛郎的日劇嗎?」
史丹利:「管他的!反正你愛喝酒又會談感情,所以就叫夜王吧!」
阿飛:「……」



----------------------------------------------------------------------------------


這是我幫阿飛的書寫的序,不知道為什麼,我明明不是什麼兩性專家,但目前為止幫別人寫的兩篇序卻都剛好是談兩性的書,難道我看起來就像是很會談戀愛的樣子嗎?但從我昨晚寫稿寫到一半卻還莫名了去下載新的A片的舉動來看,這樣的形象完全只是假像而已。


總之,阿飛出書了,然後也要辦第一次的簽書會了,而阿飛或許覺得一個人辦簽書會太寂寞,而且怕一個大叔沒甚麼看頭,所以就找了我一起去參加,然後現場就來一場座談會,雖然我懷疑他本來是想找女王的,畢竟女王是個正妹比較會有吸引力,但無奈女王被奈奈搶走了,所以只好勉強找了另一個大叔,也就是我去跟他座談...以上是我的猜測,因為我實在搞不懂兩個老男人會有什麼吸引力啊!


總之,這個周六我就要跟阿飛同台演出了,印象中這好像還真的是我第一次跟男生同台啊...會有甚麼樣的火花我不知道,但我可以確定的是,這次至少不會有人在喊在一起了吧....


以下是座談會與阿飛簽書會的相關資訊


時間:97年5月24日(六) 下午15:30
地點:紀伊國屋書店微風店
地址: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39號5樓
主題:嗯,應該是談感情吧...我也不知道,反正我每次都是在爆走,主題已經沒那麼重要了啊...



所以有時間的朋友就來捧個場吧!


當然,阿飛的書還是要挺一下的啊!



博客來購書頁面


只是這樣的書名真的會讓女生害羞不敢去書店買吧...所以有興趣的可以去博客來買吧!


然後,禮拜六有機會再見囉!

Posted by rasheed at 樂多Roodo!17:28回應(30)引用(0)

2008年04月21日

部落格分享會

很多人會問我,為什麼不去校園演講之類的,因為女王最近常常會在校園巡迴演講,總覺得我好像也可以這樣。


但其實我不喜歡演講的,因為我不喜歡一板一眼的站在台上告訴大家甚麼大道理,或是該怎樣做之類的,重點是我根本不知道我可以講什麼!畢竟我不像女王可以專講感情就可以讓大家猛點頭,我也不是甚麼成功人士可以教大家該如何一夜致富之類的,所以我根本不知道我自己可以講甚麼。


或許就像我朋友夏綠蒂的妹妹說,希望我可以到他們學校演講,因為他想看我表演大便。


我只能說,大便不能算是一種表演,吃大便才算是一種表演吧..


講那麼多,是因為我最近答應了一個座談會,座談會跟演講應該是不一樣的,感覺座談會比較隨興一些,不用太嚴肅,而且一起談的是凱洛與米果,大家都那麼熟了,所以就硬著頭皮上了。


這次座談的主題就是部落格分享,應該就是會講一些寫部落格的辛酸或是寫部落格發生的趣事之類的,我好像也只能講這些吧...。但其實,我現在也還沒跟他們兩個見到面,所以還真的不知道要講甚麼...反正座談會就是隨興囉...想到甚麼就講甚麼吧...


所以,想要來聽我們閒聊的朋友,你可以留言告訴我說你們想知道關於部落格的任何事,或是關於我的任何事也可以,但重點是,拜託千萬不要再叫我唱歌了啊!去年在誠品的座談我已經唱的很膩了...換個新個梗來吧!但也請千萬不要叫我表演大便,我想真的沒有那麼多人想看一個中年大叔大便的...


有興趣的朋友快點去報名吧!反正現在打開電視每台都是在做談話性節目,來現場看一下真人實境版的談話性節目也不錯啦...





座談會主題:部落格分享會
       間:2008.04.26(六)14001600
       點:文大推廣教育部  B1國際會議中心
       址:台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2231 B1國際會議中心
主辦單位:文大推廣教育部
  數位學習中心
活動洽詢:
02-2700-58588779  王先生
活動報名:請
Mail給活動聯絡人王先生:cywang@sce.pccu.edu.tw,並留下您的姓名及E-Mail,即完成報名。
相關網址請點這裡



附帶一提,其實這活動本來應該是工頭跟米果對談,但工頭因為臨時要帶團而無法參加,所以米果就緊急找了我跟凱洛頂替,為了友情我當然就一口答應了啊!只不過我們兩個才等於一個工頭,你就知道工頭的威望有多高了啊!


所以有興趣的朋友就周六見囉!

Posted by rasheed at 樂多Roodo!2:02回應(26)引用(0)

2008年04月5日

你確定他還喜歡你嗎?

我發現,很多的女生,都已經分不太清楚他們的另一半,到底有沒有那麼喜歡他。



我常會聽很多女生跟我抱怨,說她男友或老公在一起久了之後都不會像剛在一起時對他那麼好,不會再每天打電話給他、不會再主動帶他出去玩、甚至連晚上去接他都會變懶,即使是半夜兩點而且開車只要五分鐘的距離而已



你可以說這是甜蜜期已經過的關係,你也可以說這是在一起太久已經缺乏新鮮感與習慣,但我覺得,最大的原因應該是,你男友
(老公)已經不像你們剛在一起時那麼喜歡你了啊!


我會這麼說的原因是,因為我也是男生,我自己知道自己的想法,但自己知道歸自己知道,要跟另一半講出口,那可能會比逆轉勝還有艱難啊!


所以,我大概列舉了幾個交往很久的男人會出現的情形,如果有這些情形的話你真的就要注意了,因為他們對你的感情真的就已經逐漸的在消失了啊



1.
一直跟你說很忙很忙沒有時間打電話給你


這絕對是藉口!因為他們不是沒時間打,而是根本就不想打給你。絕對不要相信他很忙沒時間這樣的屁話,在怎麼忙都有休息的時間吧?休息的時間就可以打啊!沒有休息的時間總要去上廁所大小便吧?去大小便的時間就可以打給你啊!抽菸的時候、去買飲料的時候都可以打,但他們就是不會打電話給你,充其量他寧願跟同事聊天打屁或上
MSN猛哈拉,他也不會想打給你,這只是證明了他沒像以前那麼喜歡你了。因為如果我很喜歡一個人的話,我就算是在開會也會想要以要上廁所的名義偷溜出去打電話給他的,說沒有時間太誇張,因為時間就像乳溝一樣,怎麼擠都還是會有的啊!


2.
上一次的接吻牽手擁抱是上一季的事了


你的另一半跟你走在路上越來越不喜歡跟你牽手,兩人走在一起像個陌生人一樣,接吻的次數越來越少,甚至覺得他接吻好像是在敷衍,而擁抱的感覺像是上個世紀的事,那你就真的該考慮一下,他是不是還是像以前那麼喜歡你了。如果你真的有這樣的體認,我還真會為你們的感情感到擔憂。因為牽手擁抱接吻對於情侶來說是很簡單的事情,也是絕對必要的事,因為這是感情維繫的基本要件,也是表達對對方感情最簡單直接的方法。如果連這些都作不到的話,那他說有多喜歡你大概就像是斯容說他不愛整型一樣的荒謬了。


3.寧願跟朋友聊MSN也不想跟你聊天


MSN
真的是個罪惡的工具。我有個朋友Vicky跟我抱怨,他跟她男友住在一起,但她男友回家跟他吃完飯後就開始坐在電腦前,不是在打game就是在跟朋友MSN,然後那個晚上MSN的人可能會超過10個,但跟你講的話卻不會超過10句。我想說的是,如果我真的那麼喜歡一個女生的話,他在我身邊我絕對不會冷落他的,就算是交往很久的女友也一樣,會陪他一起看電視,就算真的要忙甚麼,也會趁著休息走過去跟他聊聊天的。因為把一個女生冷落在身邊絕對不是喜歡的表現啊!


4.
寧願自己打手槍而不跟你做愛


很多情侶應該都會這樣,從一天做愛
3次,變成每天作一次、三天作一次、一週一次、一月一次,時間越拉越長,然後也是愛作不作的。然後不跟你做愛的理由一堆,工作太忙太累,壓力大、心情不好等,就差沒有說農民曆上寫今日不宜作愛而已。你可以說可能是因為缺乏了新鮮感,但我更相信他真的是沒有剛開始時那麼的喜歡你。因為或許真的缺乏了新鮮感,但作愛對於感情的維繫真的是很重要的,如果真的沒那麼多新鮮感,作作樣子也絕對是必要的啊!連作作樣子都不肯的話,他就真的不像一開始那麼喜歡你了。


以上,大概是幾個交往很久的情侶常會看到的問題。或許你很愛你的另一半,所以會替他說話,覺得你男友會這樣不是因為他不喜歡你,而只是因為在一起很久,所以已經習慣了彼此交往的模式而已。


好吧!如果你真的會這樣認為,那也是不錯的,那就請不要羨慕日劇韓劇或是愛情電影那麼浪漫的情節,因為你有這樣的想法,那樣的情節就永遠不會發生在你身上的。


不過也請不要去問你的男友或老公是不是真的沒像以前那麼喜歡你,因為每個男人百分百的一定都會回答:「才沒有咧!我還是一樣喜歡你啊!」,因為他們怕麻煩。相信我,男人寧願綁紅色塑膠繩去高空彈跳,也絕對不會承認這樣的事啊!


----------------------------------------------------------------------------------------------------------------------


這篇文章是我在儂儂三月號專欄裡的文章,因為當時完全忘記有這個專欄了,所以還是要交稿的前一天才突然驚覺要交稿,所以在沒有時間多想的情況下,我想到了我很喜歡的一本書「他其實沒那麼喜歡你」。所以這篇文章的論點其實就跟那本書差不多,因為我深有同感,所以我就用我自己的方式寫了一篇相同論點的文章。但絕對沒有抄襲啦...我還沒勇氣做出那麼沒良心的事啊...


Posted by rasheed at 樂多Roodo!16:18回應(60)引用(2)

2008年02月27日

酒後的心聲不能聽

說真的,當我接到儂儂雜誌的電話,說要叫我寫個專欄,我還真的是完全愣住了。畢竟大家在網路上認識的我是以搞笑與潮流為主,但這兩樣東西放在這雜誌,就像是把潔西卡艾芭放在光華商場的人群中,怎麽看都超不合適的啊!


「所以,到底要寫什麼啦?」我在
MSN上問負責的編輯Tina


「隨便你寫啦!反正你只要寫好笑的就好了啊!」
Tina完全不負責任的回答。


「什麼好笑的啦!你們是專業的女性雜誌耶!又不是
FHM…」其實我已經想放棄了


「反正就隨便你啦!寫些女性喜歡看的東西啊!彩妝服裝你是不可能的啦
反正隨便你啦!只要是潮流又有趣就好了。」感覺Tina完全的在敷衍我了


「隨便我寫,那我就寫感情兩性喔!」其實我是在開玩笑的


「好啊!就這樣,記得要寫的好笑一點,我要出去了,掰!」


然後這裡就這樣變成「要寫的很好笑的兩性專欄」。


我實在不知道感情的事要怎麽寫的好笑,如果可以寫的出來還真的可以算是個不得了的創舉。不過真的會讓我想寫的原因,是因為我的一個女性朋友
Ivy剛好發生了一件事,我才了解原來女生有時候還是不知道男生的想法的啊!


Ivy
是我眼中的一個精明的女生,對感情也是始終可以掌握的很好,但強中自有強中手,他前陣子遇到了一個喜歡的男生,那男生也始終跟他保持著良好的互動,偶爾會出去吃個飯看個電影之類的,聊天也都聊得很開心,但不管Ivy怎麽暗示,但那個男生卻好像也沒有再進一步的打算,這讓Ivy非常的煩惱。


終於,在某一天晚上,
Ivy打電話給我,告訴我說那個男的終於跟他告白了。我本來還在替他高興的,但等到我問了他詳細的告白情形後,我真的有一股要把他的頭抓去撞牆的衝動。


因為那個男生是在喝醉的時候跟他告白的!


雖然
Ivy一直跟我說他沒喝醉只是微醺,但管他到底有沒有喝醉,只要是喝了酒才肯告白的男人絕對是NG的啊!為什麼我會那麼的篤定?因為我是個男生,所以我大概知道男生通常在想些什麼。


通常喝醉才會告白的人有兩種情況。一個是藉酒壯膽,平常可能不敢跟你告白,要靠著酒精的催化才能鼓起勇氣來告白。我想,如果我很喜歡一個女生的話,我絕對想在清醒時跟他告白,因為這樣我才能清楚的像我想要告白的人表達心意。但如果要靠著喝酒壯膽才敢告白,那我想那個男生可能就會覺得你沒有好到可以讓他清醒的表達他對你的愛意。


或許你或覺得他可能只是害羞,而不是沒那麼喜歡你,但我始終覺得,連告白這麼重要的事都要靠喝酒來壯膽的話,那你可能要確認一下這男人的肩膀是不是裝義肢了
因為他沒肩膀啊!


而另外一種情形就是借酒裝瘋。平常一點表示都沒有,一直到喝了酒後才突然的向你告白,這更明顯的,他絕對不會是喜歡你的。先不要說告白了,酒醉的人的話可以信嗎?或許你會說是酒後吐真言,放屁!酒後雖然會吐真言,但酒後更會把他的真言放大一百倍!也就是說,平常他可能覺得你不錯,但可能還沒有好到可以跟你在一起;而一但喝醉酒後,他就不會在意你是不是有達到他的標準,也不會在意自己是不是有那麼喜歡你,他可能只會覺得你還不錯,所以就藉著酒意跟你告白了。


感覺就像是去便利商店買包煙順便帶個一瓶飲料那樣的順便。


所以通常這樣的人第二天清醒一定會後悔或是忘記,而更可怕的是,他更有可能是藉酒裝瘋然後只是為了晚上他可以跟你搞在一起。反正第二天就可以假裝喝醉忘的一乾二淨啊!


所以,各位女性朋友們,如果你有曖昧的對象,平常都不太表達什麼,卻在喝酒後才像你告白,那就請千萬別當一回事,並請確定他們是不事真的喜歡你。


因為喝酒後的告白就像是平常什麼都不說,卻只有在做愛時才會跟你說的
我愛你一樣,都只是說給你開心的場面話而已,而且聽久了還會感到空虛啊!


「所以我要怎麽辦?」
Ivy被我澆了一頭冷水後很緊張的問我。


怎麽辦?如果他真的愛你的話,第二天他酒醒就會來先跟你道歉,然後認真的再跟你告白一次;當然更多的情形會是,跟你打哈哈開玩笑的混過去,而更慘的是,他會假裝忘記有這回事,然後繼續跟你玩曖昧遊戲下去,因為男人還是會很享受被喜歡的感覺的。


最後,
Ivy的那個曖昧對像第二天就假裝忘記有這回事,而過幾天後Ivy就假裝忘記有這個人了。


--------------------------------------------------------------------------------


不好意思,最近真的比較忙,所以只好拿之前幫別人寫的文章來墊檔。這是我幫儂儂雜誌二月號寫的專欄,就像前面說的,因為真的不知道要在女性雜誌寫什麼,所以只好硬著頭皮寫一些感情的東西,不過我其實很不想寫感情的事,因為這種東西真的見仁見智,沒有一定得道理,但為了生活,還是硬著頭皮寫了啊...。現在又看了一遍文章,突然覺得,真不知道我還可以再這專欄撐多久...


Posted by rasheed at 樂多Roodo!4:37回應(62)引用(0)
 [1]  [2]  [最終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