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4月10日

真男人勞倫斯

我想,如果我的生活缺少了酒應該就會少了很多樂趣,因為我是一個深深信奉著「無酒不歡」的主義者。


只要跟朋友見面,一定都會想要喝酒,因為如果只有單純的吃飯喝咖啡好像就會少了一點什麼,就算是很好的朋友,也是要有酒才會更HIGH,然後就會有很多有趣的情形發生,所以如果我交到個新朋友也是會喝酒的話,那就會異常的開心,因為有的時候好酒咖比好情人還難找啊!


不過不要以為我們喝酒就是喝到爛醉的那種狂飲,那種狂飲的周期不能拉太近,因為這樣一個搞不好每一次喝酒都有可能是最後一次了...,就像我最近的一個好酒咖,某個以動物起家的帥氣音樂製作人跟我說他最近開始喝高粱後,我就不太敢找他了....


對我來說,酒只是個助興的工具,但因為要助興,所以自己絕對不能喝掛,因為這樣甚麼有趣的事就看不到,而且你自己本身也很有可能會變成那有趣的事的主角,所以或許我酒量沒有很好,但至少我始終都會是保持清醒的那個,因為這樣你才不會被整,而且還可以整人。


會講那麼多的原因是因為我的好友勞倫斯,他是一個很神奇的人,因為我們每次喝酒的場合他都會在,但他卻永遠滴酒不沾。每次喝酒時他總是會點那些解HIGH的紅茶綠茶野莓汁,而且不管到哪家店都一樣,有些店明明沒有野莓汁還硬要點,完全搞不懂他是在執著什麼。


不過這樣的人很可憐,一但鬆口說要喝酒,其他人就會奮不顧身的找盡各種理由跟他喝,畢竟那算是個的處女地,大家都迫不及待的想開發啊!


所以在今年跨年的時候,勞倫斯鬆口說他想要喝酒了。當然,每個人都像看到處女一樣的興奮,大家排隊輪流跟他喝,勞倫斯也很有義氣的一個一個跟大家喝,但義氣不等於酒量,所以在剛倒數完後,勞倫斯也就不醒人事了,所以,他正常的模樣也進入了倒數階段,因為這個時候當然是整他的最好時刻啊!


於是,我拿出了我隨身攜帶的簽字筆,我隨身都會帶簽字筆的原因,就是要等這個時刻的降臨啊!然後,我就在勞倫斯的臉上作畫了起來,勞倫斯完全沒反應的認我擺不,說真的,在畫的時候,內心會升起一股莫名的快感啊!


所以,勞倫斯就變成了下面的樣子...




(因為勞倫斯目前也是個小有名氣的造型師,所以應他要求把他的眼睛噴霧了...,雖然說在某些時候我很討厭看到噴霧這種東西...)


幾乎都是我的創作,很醜,但玩得很開心。個人比較滿意的部分是手臂上的「我是男子漢」以及那個假手錶,其實還有沒拍到的黑色指甲油,而且我還很不避諱的在他的臉上獻上我2008年的第一個簽名,完全的留下了證據。


我果然是個敢做敢當的男子漢啊!


但我要感謝勞倫斯,他果然是我的好朋友,一點都沒有生氣,畢竟敢喝就要敢玩,果然是個真男人!只不過富有正義感的泰坦哥居然比勞倫斯還生氣,因為在我畫完之後因為有下一攤就先走了,聽說泰坦哥整個晚上就一直在碎唸我的行為太過份唸到了清晨,苦的是留下來聽他唸到早上的朋友...


我想人生就是要有這種可以一起瘋狂的朋友,這樣的人生才會有樂趣啊!這就是我欣賞勞倫斯的地方!


不過,我完全忽略了一件事,就是那個簽字筆是油性的啊!也就是說,他不是水性的那種用水就可以洗掉的,聽說是要用香蕉水之類的東西才洗的掉,但勞倫斯家裡又沒有香蕉水,他總不能就頂著這個臉出去買,所以聽說他是拿著菜瓜布加洗衣粉用力刷臉刷了一個下午...而且連續兩三天他的臉上還是有著淡淡的痕跡...


我想,這也算是去角質的一種吧...只不過勞倫斯說他那陣子的臉特別乾就是了,也是啦,誰平常沒事會用菜瓜布+洗衣粉"露"臉呢...


最後,我還是要說一下,平常不喝酒的人真的不要太逞強,因為你永遠也不會知道你醒來之後會變成什麼樣子,而且還有可能會有無恥的朋友把你放在部落格上面,對不起了勞倫斯,你永遠是我心目中的真男人啊!


就像我現在跟勞倫斯與泰坦哥喝酒時就更小心了,因為我怕我喝掛後醒來可能會斷手斷腳啊...


Posted by rasheed at 樂多Roodo! │17:28 │回應(61)引用(0)史丹利愛亂來
樂多分類:生活 工具:加入樂多書籤編輯本文
Ads by Roodo!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5840475
回應文章

哎呀呀呀~@@
頭香?
Posted by 嚇一跳 at 2008年04月10日 17:38
勞倫斯果然是很有雅量,用菜瓜布很容易把皮刷破吧,你們喝酒玩很大耶^^|||
Posted by 吐司鬆餅 at 2008年04月10日 17:49

哈哈
勞倫斯真是真男人啊

其實我原本今天想點個酒來喝的啊!
Posted by 曾心地 at 2008年04月10日 18:01

"好酒咖比好情人難找"

看到這一句我簡直點頭如搗蒜
請問勞倫斯&泰坦哥有blog嗎??
我想有一天你的糗照應該會出現在他們家的blog上說~~
^Q^
Posted by 喵喵兒 at 2008年04月10日 18:04

你說的音樂製作人是身騎白馬的蘇通達嗎?
因為我在他的部落格有看到一個叫史丹利的鄉民留言
Posted by Allen軒 at 2008年04月10日 18:26

重點是找到好酒咖的時候卻沒有時間暢飲
多難過阿你知道嗎!!
Posted by Dubby at 2008年04月10日 20:23
去過韓國之後,就真的可以了解到什麼叫做無酒不歡了。
喝酒真的是很棒的助興良藥阿!
但是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不小心就會變成勞倫斯的模樣。

這告訴我們,
除了平常要訓練酒量讓自己可以盡量清醒之外。
慎交朋友也是很重要的。
否則大家就都會知道你是男子漢一條了。
Posted by Mr. StanleyXIII at 2008年04月10日 20:35

@@沒搶到頭香!!
不過是前十名ㄋ
ㄎㄎ
(非常High的鄉民留)
Posted by Vivian at 2008年04月10日 20:39
哈...真的很猛!!
不過史丹利要小心,下次喝醉醒來如果沒有斷手斷腳
就要看看有沒有少個腎臟什麼的...

哇勒太恐怖了啦~~

潛水宅媽
Posted by 蘇菲 at 2008年04月10日 20:48
....油性奇異筆,可以用御粧油御掉呀... 用菜瓜布太傷皮膚了吧!不過我們喝酒的時候如果划拳輸家除了要喝酒一定會被贏家用眉筆在臉上畫畫.....其實這種懲罰方式還滿不錯的啦!
Posted by 超愛看你部落格的yoyo at 2008年04月10日 21:03

好酷呀!!感覺真有趣

下次一起喝吧~~

不過用油性筆還真的夠狠的呀!!
Posted by 毛怪 at 2008年04月10日 22:07

正所謂酒後"見真情"(見朋友對你的真感情啊!!!)
Posted by 雪餅 at 2008年04月10日 22:14

正所謂酒後"見真情"(見朋友對你的真感情啊!!!)
就應該是這麼一回事吧。
(上面那篇壞掉了..只留一半)
Posted by 雪餅 at 2008年04月10日 22:15

善惡到頭終有報啊~~~~~~

你自己要保重哪~~~~~~~

因為這時代流行的是------現世報 !!
Posted by 活力小子 at 2008年04月10日 22:39
真的是很有型的造型師XD
Posted by ㄚ誠 at 2008年04月10日 22:45

史丹利喔
我是今天在咖啡店遇到你的人
你真的很有親和力耶
不過...你要不要再加我一次啊
我回去沒看到有人加我耶...
Posted by 曾心地 at 2008年04月10日 22:54
跟朋友聚會.喝茶聊天和喝酒聊天..
感覺真的差很多...
酒真的是很重要的元素.對我來說.哈...
Posted by 小瑋 at 2008年04月10日 23:12

好好笑.....
話說~~我們也這樣對朋友過
不過沒有問他是不是也適用菜瓜布洗臉
然後帶著微微的痕跡去上班
笑死我了XDXDXDXD
Posted by NINA at 2008年04月10日 23:36

所以醉了會睡的人要小心阿~

酒後的表現,真的是朋友間的好玩的回憶和話題
Posted by 旅者 at 2008年04月10日 23:40

槓!這真的玩很大耶…
麻的…
這樣誰敢喝醉阿~
Posted by 女力無敵 at 2008年04月11日 01:06

LOL.... u are such an axxhxxx....
ur frd is so nice to u...

if i were ur frd.. i am so gonna liquor u up...
Posted by sonia at 2008年04月11日 01:32

哈哈哈!!!!

真的笑到翻掉!2008年的頭一天就被惡整!
有你的..我真的服了你。
Posted by jaqwe128 at 2008年04月11日 02:39
你真的有夠白目的
我笑了~哈哈
Posted by Devil at 2008年04月11日 08:01

似乎有看過"生活智慧王"的節目,
其實油性筆用洋芋片(如:X卡,X客)
就可以去除了。
誰下次可以試試...
Posted by 牛牛 at 2008年04月11日 08:03

勞倫斯的部落格裡也有提到這件事~還附有一張犯人犯案中的照片呢!http://blog.xuite.net/lawrence1977/story?&p=3
Posted by maggie at 2008年04月11日 08:45

史丹利:

要小心呀~
君子報仇三年不晚的!
下次你喝醉的話,可能真的會四肢不全。
Posted by 潔西卡 at 2008年04月11日 09:12
哇塞
你真是狠的ㄌㄟ^^
Posted by 小四 at 2008年04月11日 10:01
哈哈哈哈哈,有這種酒友真是讚!!!
Posted by Yenyi at 2008年04月11日 10:04

生活沒酒哪活的下去啊~

不過我最近也欠酒友
哪天有空約一下吧!

我絕對是那種很"稱職"的新朋友
哈哈哈
Posted by Daemon at 2008年04月11日 12:54
上面樓友說要小心喝到少個腎...
從過年到現在我一直有種感覺~就是這情形會發生在我身上阿~"~
喝醉整個失憶+發瘋的情況差不多是人格分裂了吧..
科科~週末到了 又要喝了XD
Posted by 小夏 at 2008年04月11日 13:01

上面樓友說要小心喝到少個腎...
從過年到現在我一直有種感覺~就是這情形會發生在我身上阿~"~
喝醉整個失憶+發瘋的情況差不多是人格分裂了吧..
科科~週末到了 又要喝了XD
Posted by 小夏 at 2008年04月11日 13:02

上面樓友說要小心喝到少個腎...
從過年到現在我一直有種感覺~就是這情形會發生在我身上阿~"~
喝醉整個失憶+發瘋的情況差不多是人格分裂了吧..
科科~週末到了 又要喝了XD
Posted by 小夏 at 2008年04月11日 13:02

我以為你隨身帶簽字筆是因為怕路人認出你跟你要簽名XD
Posted by 嗨您好 at 2008年04月11日 16:07

勞倫斯,
支持你下次逼史丹利10指戴上保險套去小七付錢買潤滑油~
Posted by m at 2008年04月11日 16:27

清醒的人永遠都會看到最有趣的事 :D
下次別這麼狠 用油性筆畫 :P
Posted by 媛媛 at 2008年04月11日 16:56

如果我是勞倫斯,我就連臉都不洗啦,起碼去外面逛個一圈,因為...臉上有史丹利的簽名啊!!
Posted by YOYO at 2008年04月11日 17:38

你這樣一搞害我都想喝酒了。
Posted by 路人乙。 at 2008年04月11日 18:21

哈哈 史丹利好機車 幸好我身邊的朋友都不會這樣整人

不然就慘了XD
Posted by limit at 2008年04月11日 18:56

哈哈哈 竟然用油性
哦哦哦謝謝你的留言(生日)
好啦...咳
其實是我逼她的....
因為我實在不好意思厚著臉皮自己要求
所以我那天沒看到其實好失望
但還好你還是來了
謝謝你喔
Posted by ONE at 2008年04月11日 23:07

假如像勞倫斯一樣被朋友惡整
隔天早上起來還毫不知情的騎車回家
路過加油站順便加個油
不知道加油站的工讀生會怎樣的想
我很想知道
...
因為我就這樣被整過
Posted by vin at 2008年04月12日 00:22
還好我也不喝酒
但哪天被灌 之後
說不定也會變這樣
Posted by 膝關節 at 2008年04月12日 00:24
我公司之前也有人這樣玩喝醉的人耶...
看過之後,我就滴酒不沾了~~哈哈哈~~
Posted by 雪倫 at 2008年04月12日 00:28

整到別人還放到部落格
有夠狠XDDDDDDDDDD
Posted by 琪 at 2008年04月12日 01:13

我朋友喝醉之後都會自動做出
睡地上,直接掏出雞雞對樹尿尿,吃煙灰...
等等有趣的動作
Posted by 阿猿 at 2008年04月12日 01:50
以前唸書時住宿舍偷喝酒
有學長喝最會拿啞鈴打自己的頭
還開車撞校門勒
Posted by 無卡可樂 at 2008年04月12日 11:06

我想勞倫斯現在應該很瞭解「晚節不保」的真意了!
不過你們每次暢飲都弄得跟極限運動一樣,也玩太大了吧~XD
Posted by 殺手一枝花 at 2008年04月12日 13:48

喝酒阿..
我一杯就掛了=)
不過你們好好玩噢噢噢噢噢
Posted by 檸檬 at 2008年04月12日 19:18

哈哈,你們好感玩喔,我也好想有這樣的朋友^^
不過經由你的點醒後,我下次喝酒會隨身攜帶簽字筆了~
Posted by 小武 at 2008年04月12日 22:39

我朋友也滿慘的
說他有一次酒醒之後覺得屁股痛痛.....
所以結論是...慎交酒友阿......
Posted by 浩呆 at 2008年04月13日 02:59

剛剛去女王的部落格看文章
什麼樣的男人最Man的影片...
史丹利...看起來好像好幾個月沒睡好了
黑眼圈也太深了吧!!!! 該保重身體了

沒想到~我的第一次留言竟然是因為你的黑眼圈
Posted by EmiLy at 2008年04月13日 13:50
Stanley,你真的要小心,如果勞倫斯看過稻中,下次會用「把屁眼用三秒膠塞死」這招整治你…
Posted by Pu at 2008年04月13日 17:48

我出去也蠻喜歡喝的 但也是不喝掛為主

畫的太棒了 笑倒我 哈哈
Posted by 大風 at 2008年04月13日 23:24
我出去也蠻喜歡喝的 但也是不喝掛為主

畫的太棒了 笑倒我 哈哈
Posted by 大風 at 2008年04月13日 23:29

哈哈哈,這真的是史丹利,
史丹利回來了,
太好笑了,
還好勞倫斯大人大量...
跟你們喝酒太可怕了啊
Posted by didi at 2008年04月14日 11:18
看到照片真是笑翻了
酒真的不要喝太多哩
就算喝醉也要找朋友送回家
Posted by 艾兒 at 2008年04月14日 21:53
你真的把他當好友嗎
Posted by 好殘忍 at 2008年04月15日 09:43

酒肉朋友
才是真朋友是吧
好熱血啊
下次改用擦擦筆吧
菜瓜布......粉痛吧
Posted by 那格人 at 2008年04月15日 17:02

這樣也很想跟史大喝酒呀
很歡樂的說
XD
Posted by cyber runner at 2008年04月17日 13:17

阿姊我是無酒不歡的歐巴桑。
當我與家中死鬼 發現度假勝地馬爾地夫似乎不賣酒時,馬上從旅遊名單上剔除!
沒有酒的度假,哪叫做度假,沒有酒的沙灘不叫沙灘呀
Posted by 我也叫IVY at 2008年04月23日 16:45
媽呀 這一篇更機車 整個讓我抓狂 
我也愛喝酒 更是好酒ㄎㄚ
但是 這位先生 未免太慘
Posted by 奧麗薇 at 2008年04月25日 00:56
嗯~~託史丹利的福...
這星期三我們一大群朋友也舉辦了喝到掛PARTY,
一位勇士在PARTY開始半小時後喝掛點,
我們也對他做了你對勞倫斯先生一樣的事啊啊啊啊阿~~~~(鬼吼個什麼勁啊XD)

只是我們很仁慈的是用眉筆啊~~XD
我還特地在他臉上寫了"史丹利GOGOGO"XDDD

看這位勇士由此去-->
http://shrs.shu.edu.tw/blog/blog_article_view.asp?pid=396&xid=1827
Posted by 鴨鴨美少女~* at 2008年04月28日 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