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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21日

樂多也可以直接選擇CC授權了

點我看放大圖今天作一點版面調整的時候,發現樂多在Blog基本設定底下,也可以直接選擇CC(Creative Commons)授權條款了,並且旁邊也有附關於CC條款的解說連結,非常方便,於是馬上作了設定。
(點小圖看放大圖解)

其實簡單的說,我認為這個東西背後最基本的概念與訴求就是;「我有權利將我的著作在有條件的範圍之下,分享給其他人使用」。智慧財產權保護每個人的創作不被別人盜用,但相形之下他同時也就忽視了創作者本身想要分享自己創作的權利。也許我希望別人來看我的文章?也許我希望別人使用我的創作?這些在智慧財產權的保護下,是沒有辦法的。

所以才有了CC條款。它是一種變通的方式,用幾個最簡單的選項,讓每個人可以先對自己的創作作基本的宣告。

比如說,我現在用的是「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2.0 台灣 (Attribution-NonCommercial-NoDerivs 2.0 Taiwan) 」這表示我告訴每個進到這個部落格的人,如果你要使用我在這裡的文章,那麼你至少必須保留我的作者姓名(姓名標示)、不可以用作商業目的(非商業性),同時不可以把這篇文章拿去改變、轉變或改作(禁止改作)。如果你有做到上述這些,就可以使用我在這裡發表的所有文章。

(理論上是這樣的,不過當然在運作的時候,禮貌上還是需要有一些步驟。比如說我邀轉載時,一定還是應該私下去向作者徵詢同意,同時問對方要怎樣的姓名標示。)

詳細的相關說明和討論,可以到CC官方網站上去看:http://creativecommons.org.tw/?HomePage

當然我也必須要說,這並不是最完美的作法,最嚴謹合適的方式,應該是要可以依照每篇文章不同的屬性加以宣告,因為一個個人部落格裡,很可能會有你願意給別人用的,和不願意給別人用的(比如說我自己寫的那些五四三日記,很無聊、很爛,我就不想給別人用XD),不過這樣對系統的負荷太大了,所以現在暫時都只能做到對「整個部落格」或「整個相簿」的宣告。

對於有意願釋放權利,但又不願意針對整體的人,我是建議也許可以在文章後面自己註明。雖然有點小麻煩,但是這其實是表達對自己權利的維護和重視一種很重要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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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raininglight at 樂多Roodo!22:05回應(1)引用(1)

2005年08月22日

怪癖大串連,順談網路活動必備的「尊重」(二)

把底下那篇怪癖又貼過來,是有原因的,俗話說,有人喊燒,就會有人喊冷,有人要「立」,就有人會「反」。果然這就是網路。有趣吧。:)

早上隨意搜尋了一下,果然有「反」浪潮出現,看看有點啼笑皆非,留在這裡當作紀錄。所謂話題就是這樣吧,結果這個反的人,雖然沒說到什麼重要的東西,但是也還是因此紅了。

對這種反應見怪不怪了,這篇文,除了罵人,也沒太多可取之處,(居然把這個怪癖串連跟10 places of my city劃上等號??@@光這個就夠讓我滿臉斜線了,根本是完全不一樣的概念和操作嘛。)倒是最後連結的那個「延伸閱讀」,還有點意思。我自己看完後的思考則是,他們高估了網路人脈建立的容易,低估了網路族群的「自主性」。

網路,基本上是個「個體戶」集散地,尤其是部落格,一個格是等於一個人,網路上的1,就是等於1,1不會直接等於5,從1到5,中間常常是有非常複雜的脈絡的。(當然也有特例,但這裡略過不計。)

網路互動不像一般的社會研究,可以先控制固定不動某一方,然後研究另一方所受到的影響,傳送訊息的人,跟接受訊息的人,彼此都是變項。這是為什麼我一直很贊同工頭說的:誠信是用部落格做行銷的基礎

回到這個怪癖串連,我其實有預期可能不知會被誰點,(但沒想到會這麼快就是了)。當然,我會選擇寫而且接下去丟球,有我除了「好玩」之外的原因。(我昨天有跟小地震說過,基本上我是不接受「威脅」的,所以如果不是我原本就打算接到後會寫,不管被點幾次我大概都會不為所動。)

原因一,是我一開始看anaislee寫規則時,她就有註明點到的人有權利不接下去,完全看那個人的意願。光是這一點,就讓人感覺受到尊重。亦即若當我決定玩下去的時候,我不是被任何人情或者心理上的壓力威脅逼迫的,而是我自己自願,這種對收到訊息的人自主權的尊重,看起來是很小的動作,但是卻會產生很大的正向推進力。(這也是為什麼,我在最後要反覆強調這個最後決定權,是在被點的人身上。這點真的很重要的)

也是因為這樣,雖然它是透過網路人際網絡被傳開,這個串連的重點卻並不是在考驗大家的人緣好不好。如果傳遞的人有說清楚,「會不會有人傳給我?」「我接下來要傳給誰?」這類的心理壓力問題,根本不容易產生。以怪癖為主題,「我可以傳給誰?」「會被傳到哪裡去?」,才是這個串連讓人感興趣的地方。也是我決定一起下去嘎一腳的原因。

說起來這個想法也不是我獨創的,凱洛和工頭在接之時其實應該也都有這樣的考慮,所以凱洛大膽的點了黃小黛,她等於是另一個族群的人氣指標;工頭則也是直接講清楚他想把怪癖的種子灑向全世界,然後點了各種不同特性的人。如果大家有注意我佈的五條線,就會發現我實驗性大於傳遞性,我故意把球踢出心靈小憩社群,因為我猜內部應該很快會被傳到,而這五個人中,除了Robin是真的蓄意想要他寫怪癖以外,其他背後都隱含了「可能銜接另一個族群」的企圖。

當然啦,我也事先預期了,它可能通通會斷掉,主要是因為這個題目,基本上會吸引的對象,還是具有某種範圍限制的。所以我也是想試試看那個極限可能會在哪裡。

另外也趁這次機會稍微想了一下「串連」這個功能的有限性,它現在被用的非常的頻繁,但不是沒有缺點的。嗯,這是後話,以後有機會在談。

PS:第一次藉此機會實地試驗了一下如何「引用」,因為第一次用不太習慣,只敢找應該已經很習慣被引用的人氣王工頭,不好意思啦。m(_ _)m

Posted by raininglight at 樂多Roodo!12:03回應(3)引用(0)

我的怪癖大串連(一)

  這個「部落格怪癖串連」是從上禮拜由anaislee發起,然後開始延燒的。規則很簡單,想一個問題,傳給五個人,每個人再傳給另外五個,有點像以前的幸運信之類的東西,但是因為話題有趣,不是那種恐嚇威脅的,要不要接則看收到的當事人意願,所以很快就被玩起來了。

  上禮拜知道這個遊戲,在太妃糖憂鬱狂歡節看凱洛也被點名,準備進到他們那一個圈子,接著看到Eva被嘉芙點到時,還趕快跟宣宣私下說好,絕對不要互相點名陷害(不過她其實已經被點了),想說這下應該安全了,就安安心心的回家去,中斷網路生活幾天。

  沒想到啊沒想到,明槍易躲,暗箭難防,才一回到台北,就發現,我還是中箭了,暗箭居然來自在遙遠瑞士的JP,還有我以為他就算被點也一定不會繼續下去的小地震。

  剛剛巡邏了一圈,發現小兔也點了法人,網絡已經正式延伸到咱家社群,天啊天啊,再不接,真的要沒人了,眼看快要大勢已去,我一定要在法人寫完還有宣宣回來開始寫之前,下手為強。這時候,朋友道義就放兩邊了。)

  廢話不多說,以下是率先冒出我腦海的,我的五個怪癖。

  1、隨身必備「指甲刀」,沒有帶就會很沒安全感。

  其實我隨身必備的東西還蠻多的,比如萬金油之類的,但是不管怎樣,一定要有指甲刀,(為我很討厭手指上的肉刺,用牙齒咬咬不掉,用手去剝又常常會剝下一大塊皮很痛,所以一定要有指甲刀,可以馬上把肉刺剪掉。(如果發現有肉刺卻沒有指甲刀可以用,就會開始「爆走」。)

  2、不吃各種「調味料」型(胡椒辣椒香菜)或味道重(青椒茄子苦瓜)的食物

  這個應該不用解釋很多人都知道吧?要解釋也是可以啦,總之我認為調味料型的食物就是拿來「調味」用的,不應該吃到肚子裡。青椒是給蛇吃的(:P),茄子長的軟軟的太醜,苦瓜,小時候被騙說苦瓜很好吃吃過幾次,但是一直都很苦,沒有好吃過,所以拒吃。

  3、吃玉米的時候會把玉米粒一粒一粒的拔下來吃

  這個,不知道怎麼解釋耶。就覺得沒有把它一粒粒拔下來吃很浪費,對不起那顆玉米。(它長的那麼辛苦,結果我們都一口就咬一堆下來,還沒有吃乾淨...)

  4、氣到說不出話來的時候,會連名帶姓的叫對方名字
  
  這個,不知道怎麼解釋。總之被惹到某種狀態或者覺得無言以對到極點的時候,我就會很用力大聲的叫那個人的名字。(有點像老師在警告小朋友要安靜的感覺大概)

  5、無聊的時候會把手邊拿得到的各種東西支解

  簡單說,就是手賤(台語)吧。苦主包含有:教室桌子前面放筆的溝槽,不小心有螺絲鬆開的桌椅,有任何可以「轉開」機制的器具(有些杯子的底部可以),原子筆蓋子的頭、梳子的柄、不用的紙(摺起來再攤開來,折到不能折的時候就撕開)、吸管、杯子、飲料盒(有把鋁箔包整個撕開的經驗)......族繁不及備載。


以下是我點名的五個人,有些人我是故意不點留給其他人的 :P

1、月童
2、寶兒
3、旭彬
4、Robin
5、Myav的ivory

另外特別追加:psycho,我要求這個人要寫五個「看起來像是平常人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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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凱洛那抄來遊戲規則以及稍微修改如下:

開始遊戲的人出一個題目,在自己的blog或個人版上寫下答案,然後把題目丟給另外五個人,在文末附上這五個人的連結,並且到這些人的留言版上留言。這五個被指明到的人,在自己的blog註明(並附上連結)是從哪一個blogger那裡傳來的題目(若是blog可以使用「引用」功能),然後寫下答案,再去貼另外五個人。如此繼續下去。

題目:
怪癖。寫下五個自己的怪癖、奇怪的嗜好、異於常人的習慣。

Posted by raininglight at 樂多Roodo!12:02回應(0)引用(0)

2005年07月12日

左思右想後的建議

為示負責,先把自己在樂多開發者日誌留下的建議存檔如下。

現在看一看覺得自己有點太嚴肅了(因為剛剛寫的很趕),連抬頭都沒有寫,真是對樂多開發者感到不好意思。不過我真的覺得不管從管理或是使用者的角度來說,這個「可以修改回應」的事情都很嚴重,這幾天左思右想了半天,決定還是不能假裝不知道。(或許,其實早就有人反應過了,只是我又多此一舉)。anyway,還是決定要說,現在就是不知道是bug,還是當初設計時就這樣。(自己私心希望是前者,那就是我大驚小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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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天才忽然得知且發現,原來樂多的使用者在自己部落格的「回應管理」介面中,有權限可以重新編輯每一篇的回應內容。(剛剛測試了一下的確可以。)這是否意味著網誌使用者可以任意修改別人在他自己網誌上所回應的任何內容而不會被發現呢?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發現這個功能,可能大多數發現了也因為自重而不會使用,但是感覺這個功能實在太危險了,它非常可能會造成更多因為匿名而產生的糾紛,甚至讓大家對回應文章產生排斥和不信任。(不知道回應了會不會被改?或者是我留的言,但是內容卻被竄改拿來當作攻擊的證據。)總之有太多危險性了。(我也聽說有部落格因為這個功能而產生了糾紛。)

因此想極力建議管理者,能否把編輯回應管理的部分關掉。就一個使用者來說,可以刪除或者一次刪掉數個不當回應這樣的管理功能,應該已經是綽綽有餘了。可以編輯回應,反而會成為網路互動的障礙。有害無益。

Posted by raininglight at 2005年07月12日 21:07

剛剛又仔細看了一下,「回應的管理」中,一共有「回應者」、「e-mail」、「url」、「IP」、「回應時間」等五欄。除了IP以外,其餘四欄全數可以編輯重填再送出。強烈建議應該全數修正為無法更改的狀態,若真的要給使用者方便,也應該只能改自己帳號的回應文章。

Posted by raininglight at 2005年07月12日 21:28


么壽!現在才發現我漏寫了一個最重要,就是因為它可以被修改所以事情大條的欄位:「內容」......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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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raininglight at 樂多Roodo!20:14回應(3)引用(0)

2005年07月6日

從樂多的「夏日挑戰」談起

這個夏天,樂多很有活力。:)

樂多夏日挑戰光芒四射小人圖
嗯,沒有參加這個活動,可以借圖來貼一下嗎?(如果不行請告訴我囉,再把他拿掉。^^)

蠻喜歡這個夏日挑戰的活動,尤其是那個很有熱情有勁的圖,還有那個挑戰中在跑的小人,真是太可愛了。^^

就從這個夏日活動談起吧,雖然自己沒特別有心力想參加,但是看主辦單位如何設計,使用者又怎麼發揮創意,是我喜歡的小小文化觀察。

常常看很多研究部落格到最後幾乎要落入鑽牛角尖的死胡同裡的一些討論看到最後,我就會想問,「人呢?人在哪裡?」。這個問題多半出在過度用技術思考應用的迷思,同時也可以算是個科學與人文的代溝。我得承認,我是個非常人文傾向的,我看待網路,是界定為傳媒性質,所以研究它,都是從一種「文化觀察」的角度在思考,談傳媒、談文化,就少不了「人」。在此前提之下,究竟是怎樣的技術,技術如何產生就不是我會關注的問題,它是一個媒介,而在這媒介之上的「人」,和「人所產生的活動現象」傳達出怎樣的文化特質,是怎樣的想法引導了某一種幾乎普遍性的現象,才是我感興趣的主題。

我把部落格也界定在「這些」當中的「其一」,所以談到它的前瞻,也應該是一種趨勢的討論,它容納「看法」,提供「可能」,但是除非再延展出嚴謹的研究方法,才能從「看法」轉變成為「結論」(不過這已經需要研究學者出馬了)。

※ ※ ※ ※ ※ 太長了,休息一下 ※ ※ ※ ※ ※ 

樂多的這個「夏日挑戰」活動企畫很出色,其實它就是個網路版的黃金傳說,但傳媒不同,引發的趣味也大不相同。「夏日挑戰」會讓人眼睛一亮引起興趣的,除了主辦單位設計的幾個很生活化的挑戰內容激起了大家「原來這個可以挑戰」的感受,把熱門話題轉為有形體的活動目標(三十天),logo小圖簡單顯眼,技術門檻低(會引用就好),條件門檻也低(願意就成了),人人可玩,當然獎品也很不錯(其實「獎項」比獎品更好玩),但最棒的是,「我可以跟大家一起玩,而且用我自己的方法玩。」這是網路媒體最大的優勢,他經的起靈活運用,只要幾個簡單的原則,創意及發揮交給個人(每個願意參加的使用者),它同時也比較經的起活動的失敗(頂多就是乏人問津);平面或大眾傳播媒體不管是從成本、操作過程、時間和一定要完成的考量,都必定需要對過程有非常高度而嚴密的掌控,無法給予參加者那麼高的自由度。

所以,猜猜這個夏日挑戰我最會想看的是哪裡?
答案是,「自定題目,自我挑戰」的這個部分,它會有很多網路人天生反叛渴望自我創新的創意在裡面(當然它一樣會呈現網路文化裡,永遠好壞並呈、良莠不薺的狀況),再來就是「揭發街頭亂象」,因為他比較需要一些觀察和觀點。

這個夏日會如何跑呢?至少這是個蠻棒的開始,我想它會很成功的。不管是從使用者角度而言,讓個人獲得一份個人目標和意義的成就感,在共同參與中獲得歸屬感;對樂多經營者而言,製造了議題、匯集人氣、提升使用者向心力(讓「樂多」不僅是個介面,也是個「網路村落」)等等,對彼此都會是蠻正面的一種鼓勵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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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raininglight at 樂多Roodo!12:25回應(3)引用(0)

2005年03月9日

誤會Xuite了

剛剛啊,覺得不太對勁,要網友用htnl來寫blog,連br都要加實在是太不人性化了,所以又去Xuite看了一下。才發現真的誤會它了,原來是編輯器維修去了。而且也因此找到了管理者的部落格。我真的蠻喜歡看這些首頁的,大概是因為自己也是社群管理者吧。:)

嗯嗯。現在在這兩個部落格中間猶疑著,不知道應該怎麼把功能分開比較好。又比較了一下,樂多這邊可以插入新欄位做變化,挺不錯的,而Xuite預設的十二字型很得我心,只是沒有辦法放連結。

怎麼辦呢?其實經過blogger後,也已經懶得自己去動設定了,但好像自己理想中的那個樣子的家,始終還沒有出現。是我自己太貪心了嗎?唉。不過因為樂多和Xuite都是開發中的系統,也許可以慢慢的期待著跟他們一起成長吧?

而且老實說,一個人可以講多少話呢?每天想說的東西也是有限的。再加上也不是每天都有力氣講話,所以啊,開始覺得自己到處亂開格很有點浪費空間。還是好好思考到底要怎麼用會比較好吧。 ...繼續閱讀

Posted by raininglight at 樂多Roodo!20:42回應(0)

玩樂多(我的開格宣言)

因為愛遊蕩,所以玩樂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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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raininglight at 樂多Roodo!16:12回應(0)

2005年03月7日

《串連》最愛之五目錄(3)

<3>柯裕棻
作家名單:曹雪芹、張愛玲、夏目漱石、魯迅、王安憶、村上春樹、夢枕貘、卜洛克、帕慕克、費茲傑羅、芥川龍之介、伊藤潤二、Jeanette Winterson、Sarah Waters、朱天心、蘇偉貞、張小虹、楊牧、紀大偉、高陽
點選的人:31 但唐謨、32 楊佳嫻、33 九九、34 鯨向海、35 米蘭昆

 <32>楊佳嫻
 作家名單:曹雪芹、魯迅、張文環、楊澤、川端康成
 點選的人:321 王飛仙、322辜振豐、323 伊格言、324 運詩人、325 吳億偉

  <321>王飛仙
  作家名單:Robert Musi、夏目漱石、Georg Simmel、汪康年、美內鈴惠
  點選的人:321a Singing、Kama、DH47、銀色快手、321e胡陵

   <321e>胡陵
   作家名單:Harvey Lodish, Arnold Berk, S. Lawrence Zipursky, Paul Matsudaira, David Baltimore, and James Darnell、Emily Bront、金庸、Michael Ende、Chris McManus
   點選的人:蕭景蓉大店長、321e2 igachar、Verve(林小澄)、321e4 凌小天、阿怪

    <321e2> igachar
    作家名單:村上春樹、楚辭、林燿德、 尚‧克勞‧卡里耶爾
    點選的人:雷兔、van、1976的阿凱、不知道會不會寫的高達、已經過世的帕索里尼

    <321e4>凌小天
    作家名單:勞倫斯卜洛克、亞瑟克拉克、C.S. 路易斯、邁可博藍尼、UNCUT
    點選的人:趙納西,朱l3哥,aliceforgood,gogogay,MOJO史考特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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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raininglight at 樂多Roodo!18:47

《串連》最愛之五目錄(2)

<2> 紀大偉
作家名單:陳森、姜貴、梁斌、夏目漱石、賈桂林.蘇珊
點選的人:21 革命少女、22 張鐵志、23 SHIHLUN、24 凌台大、25 MAURICE

 <21> 革命少女
 作家名單:Benn Steil & Robert E. Litan、John Kay、Martin Wolf、瞿宛文&安士敦、虹影
 點選的人:211 嗜書人、212晏山農、213 kejo、214 五彩嗑、215 goya

  <212>晏山農
  作家名單:馬克斯‧韋伯、杜斯妥也夫斯基、史帝芬‧茨威格、湯錦台、荊子馨
  點選的人:郝譽翔、師瓊瑜、方向歸零、blah blahblah裡頭的caffen、馬世芳

  <213>kejo
  作家名單:Hernando de Soto、胡真經、Daniel Boorstin
  點選的人:Sean LUKACS

  <215>go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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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raininglight at 樂多Roodo!18:45

《串連》最愛之五目錄(1)


<0> 黃哲斌
作家名單:格雷安葛林Graham Greene、米蘭昆德拉Milan Kundera、村上春樹、比爾布萊森Bill Bryson、浦澤直樹
點選的人:老貓、紀大偉、柯裕棻、Anais安娜依絲、DearJohn

<1> 老貓
作家名單:艾西莫夫、艾可、小川洋子、溫契斯特、余英時
點選的人:11 陳雨航、12 丁丁、13 Julienne、14 蘋果樹、15 william

 <11>陳雨航
 作家名單:雷馬克、夏目漱石、加西亞馬奎斯、考李留斯雷恩、阿川弘之、高陽、鄭清文、舞鶴、王安憶、朱天文、姜貴
 點選的人:111 近人叫獸(同143-1)、112 Uedada、113 Azulejos、114 美紅、115 Jadziadata(同134)

  <112>Uedada(一)(二)
  作家名單:司馬遼太郎、酒見賢一、山下洋輔、山田詠美、Oliver Sacks(奧立佛‧薩克斯)、王文華、錢鍾書、白先勇、黃凡、張潔
  點人:小學生、112b Evelyn、donahue、福澤老爸、北京納豆胡同

   <112b>Evelyn
   作家名單:Issac Asimov、Ernest Hemingway、林語堂、三島由紀夫、村上龍
   點選的人:布朗、Kelly、Sabrina、昆布、Linne

  <113>Azulejos
  作家名單:卡爾維諾、喬治.歐威爾、普魯斯特、張北海、小林紀晴

  <114>美紅
  作家名單:余華、蔣勳、芥川龍之介、卡夫卡、黃春明、李永平
  點選的人:小王子、魚兒、Jessie、李志薔(寫在留言版)、貓頭鷹老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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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raininglight at 樂多Roodo!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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