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8月22日

怪癖大串連,順談網路活動必備的「尊重」(二)

把底下那篇怪癖又貼過來,是有原因的,俗話說,有人喊燒,就會有人喊冷,有人要「立」,就有人會「反」。果然這就是網路。有趣吧。:)

早上隨意搜尋了一下,果然有「反」浪潮出現,看看有點啼笑皆非,留在這裡當作紀錄。所謂話題就是這樣吧,結果這個反的人,雖然沒說到什麼重要的東西,但是也還是因此紅了。

對這種反應見怪不怪了,這篇文,除了罵人,也沒太多可取之處,(居然把這個怪癖串連跟10 places of my city劃上等號??@@光這個就夠讓我滿臉斜線了,根本是完全不一樣的概念和操作嘛。)倒是最後連結的那個「延伸閱讀」,還有點意思。我自己看完後的思考則是,他們高估了網路人脈建立的容易,低估了網路族群的「自主性」。

網路,基本上是個「個體戶」集散地,尤其是部落格,一個格是等於一個人,網路上的1,就是等於1,1不會直接等於5,從1到5,中間常常是有非常複雜的脈絡的。(當然也有特例,但這裡略過不計。)

網路互動不像一般的社會研究,可以先控制固定不動某一方,然後研究另一方所受到的影響,傳送訊息的人,跟接受訊息的人,彼此都是變項。這是為什麼我一直很贊同工頭說的:誠信是用部落格做行銷的基礎

回到這個怪癖串連,我其實有預期可能不知會被誰點,(但沒想到會這麼快就是了)。當然,我會選擇寫而且接下去丟球,有我除了「好玩」之外的原因。(我昨天有跟小地震說過,基本上我是不接受「威脅」的,所以如果不是我原本就打算接到後會寫,不管被點幾次我大概都會不為所動。)

原因一,是我一開始看anaislee寫規則時,她就有註明點到的人有權利不接下去,完全看那個人的意願。光是這一點,就讓人感覺受到尊重。亦即若當我決定玩下去的時候,我不是被任何人情或者心理上的壓力威脅逼迫的,而是我自己自願,這種對收到訊息的人自主權的尊重,看起來是很小的動作,但是卻會產生很大的正向推進力。(這也是為什麼,我在最後要反覆強調這個最後決定權,是在被點的人身上。這點真的很重要的)

也是因為這樣,雖然它是透過網路人際網絡被傳開,這個串連的重點卻並不是在考驗大家的人緣好不好。如果傳遞的人有說清楚,「會不會有人傳給我?」「我接下來要傳給誰?」這類的心理壓力問題,根本不容易產生。以怪癖為主題,「我可以傳給誰?」「會被傳到哪裡去?」,才是這個串連讓人感興趣的地方。也是我決定一起下去嘎一腳的原因。

說起來這個想法也不是我獨創的,凱洛和工頭在接之時其實應該也都有這樣的考慮,所以凱洛大膽的點了黃小黛,她等於是另一個族群的人氣指標;工頭則也是直接講清楚他想把怪癖的種子灑向全世界,然後點了各種不同特性的人。如果大家有注意我佈的五條線,就會發現我實驗性大於傳遞性,我故意把球踢出心靈小憩社群,因為我猜內部應該很快會被傳到,而這五個人中,除了Robin是真的蓄意想要他寫怪癖以外,其他背後都隱含了「可能銜接另一個族群」的企圖。

當然啦,我也事先預期了,它可能通通會斷掉,主要是因為這個題目,基本上會吸引的對象,還是具有某種範圍限制的。所以我也是想試試看那個極限可能會在哪裡。

另外也趁這次機會稍微想了一下「串連」這個功能的有限性,它現在被用的非常的頻繁,但不是沒有缺點的。嗯,這是後話,以後有機會在談。

PS:第一次藉此機會實地試驗了一下如何「引用」,因為第一次用不太習慣,只敢找應該已經很習慣被引用的人氣王工頭,不好意思啦。m(_ _)m


Posted by raininglight at 樂多Roodo! │12:03 │回應(3)引用(0)這人網路中毒▕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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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重點這段挺有意思

並且因為小黛後來沒玩
所以我便點去另一外在海外的大陸朋友了
:)
Posted by 凱洛 at 2005年08月23日 21:22
別客氣。
Posted by 工頭 at 2005年08月23日 21:27
哈,謝兩位啦。凱洛家最近很熱鬧,所以我就沒丟ping過去了。這題目的確對某些族群還是困難度高了點,我的線也斷的差不多了,等有空的時候再來寫寫實驗結果好了。

這兩天都在爆走中。除了聽音樂什麼都不想做。
Posted by raininglight at 2005年08月24日 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