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rss version="2.0" 
	xmlns:dc="http://purl.org/dc/elements/1.1/"
	xmlns:sy="http://purl.org/rss/1.0/modules/syndication/"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
	xmlns:atom="http://www.w3.org/2005/Atom">
<channel>
<title>姜律師的法律日誌-*上班族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識</title>
<link>http://blog.roodo.com/qq1200/archives/cat_160744.html</link>
<description>以電子郵件 (innerbar@yahoo.com.tw) 諮詢並留下聯絡電話者將優先回覆，或請以電話免費諮詢：02-33652433 謝謝！</description>
<language>zh-tw</language>
<generator>Roodo Blog System</generator>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copyright>
<atom:link href="http://blog.roodo.com/qq1200/archives/cat_160744.xml" rel="self" type="application/rss+xml" />
<item>
	<title>勞退新制上路，選擇舊制的勞工，可以反悔改用新制嗎？</title>
	<description><![CDATA[
			極道盡言法律事務所 姜智逸 律師勞工退休金條例於九十四年七月一日施行，相信勞工朋友們應該已經做好選擇了，選舊制或選新制相信都經過審慎評估了，那麼，選擇舊制的勞工，可以在事後反悔，改用新制嗎？依照勞工退休金條例第九條第三項規定：「勞工選擇繼續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規定者，於五年內仍得選擇適用本條例之退休金制度」，因此選擇舊制的朋友還是可以在五年內改為退休金新制。再次提醒您，如果選舊制的朋友離職後到新原事業單位任職，就一律要選擇新制了。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font color="#000000">極道盡言法律事務所 姜智逸 律師<br /><br />勞工退休金條例於九十四年七月一日施行，相信勞工朋友們應該已經做好選擇了，選舊制或選新制相信都經過審慎評估了，那麼，選擇舊制的勞工，可以在事後反悔，改用新制嗎？<br /><br />依照勞工退休金條例第九條第三項規定：「勞工選擇繼續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規定者，於五年內仍得選擇適用本條例之退休金制度」，因此選擇舊制的朋友還是可以在五年內改為退休金新制。<br /><br />再次提醒您，如果選舊制的朋友離職後到新原事業單位任職，就一律要選擇新制了。<br /></font>
		
		]]>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qq1200/archives/239282.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qq1200/archives/239282.html</guid>
	<category>*上班族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識</category>
	<pubDate>Mon, 04 Jul 2005 13:23:27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五種管道讓您知道勞退帳戶共累計多少錢</title>
	<description><![CDATA[
			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一日起，凡選擇「勞退新制」的勞工朋友們，都會擁有一個自己的退休帳戶，想知道個人退休帳戶到底累計多少錢嗎？預計勞保局設計了五個管道報讓您可以得知：一、勞工攜帶身分證，親自到勞保局聯合服務中心或各地辦事處查詢。二、申請自然人憑證，然後進入勞保局網路申辦作業系統查看帳戶的餘額。三、向勞保局申請密碼，然後進入勞保局全球資訊網查詢。四、先親自到勞保局申請密碼，然後撥打勞保局電話語音查詢。五、勞保局將與銀行洽談，讓銀行往來客戶可以利用銀行補摺機或提款機查詢。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font color="#000000">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一日起，凡選擇「勞退新制」的勞工朋友們，都會擁有一個自己的退休帳戶，想知道個人退休帳戶到底累計多少錢嗎？預計勞保局設計了五個管道報讓您可以得知：<br /><br />一、勞工攜帶身分證，親自到勞保局聯合服務中心或各地辦事處查詢。<br /><br />二、申請自然人憑證，然後進入勞保局網路申辦作業系統查看帳戶的餘額。<br /><br />三、向勞保局申請密碼，然後進入勞保局全球資訊網查詢。<br /><br />四、先親自到勞保局申請密碼，然後撥打勞保局電話語音查詢。<br /><br />五、勞保局將與銀行洽談，讓銀行往來客戶可以利用銀行補摺機或提款機查詢。</font> 
		
		]]>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qq1200/archives/220541.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qq1200/archives/220541.html</guid>
	<category>*上班族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識</category>
	<pubDate>Sun, 26 Jun 2005 21:54:18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勞退新制，該選新制還是舊制好呢？</title>
	<description><![CDATA[
			轉貼一則1111人力銀行調查，為尚未決定選擇勞退制度的朋友做參考：根據人力銀行的調查發現，有7成7的受訪者將選新制，進一步詢問選新制的原因？以年資較短、可能會跳槽居多。勞退新制將在7月1日正式上路，當詢問受訪上班族選擇新制或舊制？則高達77.24%的人選擇新制。至於選擇舊制、暫不選擇及至今尚未選擇者，則分別各佔3.62%、4.66%與14.48%。進一步詢問受訪者選擇新制的原因？在可複選之下，以年資較短(62.72%)、可能會跳槽(56.47%)、年紀較輕(44.87%)、職涯可能中斷(33.26%)、怕選舊制易被資遣或逼退，領不到退休金(24.55%)、不看好現職企業遠景(22.32%)等因素居多。至於3.62%的受訪者選擇舊制選擇的原因為何？在可複選的情況下，以打算在企業任職至退休最多，比例達66.67%。其次為不希望因增加提撥而影響目前薪資結構(52.38%)、覺得新制不合理(47.62%)、反正新制也領不到多少(42.86%)。再詢問受訪上班族是透過何種管道瞭解勞退新制？同樣在可複選的情況下，分別為閱讀報章雜誌瞭解(41.21%)、上網蒐集資料(33.79%)、與親朋好友討論(33.62%)；以及參考公司發放的資料選擇(30.52%)、參加講座(20.34%)等。值得一提的是，不論受訪者是選擇何制，當請他們回答勞退新制是否讓休後的生活較有保障？竟有17.76%的受訪者認為否，而回答不清楚的有35%；只有47.24%回答是。這份調查是1111人力銀行為瞭解上班族對「勞退新制」政策的認知與新制及舊制間的差異性，針對資料庫會員進行網路問卷調查，調查時間自15日至21日，計回收有效樣本數1160份。在95%的信心水準之下，誤差值為正負2.8%。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轉貼一則1111人力銀行調查，為尚未決定選擇勞退制度的朋友做參考：<br /><br />根據人力銀行的調查發現，有7成7的受訪者將選新制，進一步詢問選新制的原因？以年資較短、可能會跳槽居多。<br /><br />勞退新制將在7月1日正式上路，當詢問受訪上班族選擇新制或舊制？則高達77.24%的人選擇新制。<br />至於選擇舊制、暫不選擇及至今尚未選擇者，則分別各佔3.62%、4.66%與14.48%。<br /><br />進一步詢問受訪者選擇新制的原因？在可複選之下，以年資較短(62.72%)、可能會跳槽(56.47%)、年紀較輕(44.87%)、職涯可能中斷(33.26%)、怕選舊制易被資遣或逼退，領不到退休金(24.55%)、不看好現職企業遠景(22.32%)等因素居多。<br /><br />至於3.62%的受訪者選擇舊制選擇的原因為何？在可複選的情況下，以打算在企業任職至退休最多，比例達66.67%。<br /><br />其次為不希望因增加提撥而影響目前薪資結構(52.38%)、覺得新制不合理(47.62%)、反正新制也領不到多少(42.86%)。<br /><br />再詢問受訪上班族是透過何種管道瞭解勞退新制？同樣在可複選的情況下，分別為閱讀報章雜誌瞭解(41.21%)、上網蒐集資料(33.79%)、與親朋好友討論(33.62%)；以及參考公司發放的資料選擇(30.52%)、參加講座(20.34%)等。<br /><br />值得一提的是，不論受訪者是選擇何制，當請他們回答勞退新制是否讓休後的生活較有保障？竟有17.76%的受訪者認為否，而回答不清楚的有35%；只有47.24%回答是。<br /><br />這份調查是1111人力銀行為瞭解上班族對「勞退新制」政策的認知與新制及舊制間的差異性，針對資料庫會員進行網路問卷調查，調查時間自15日至21日，計回收有效樣本數1160份。<br /><br />在95%的信心水準之下，誤差值為正負2.8%。 
		<a class="acontinues" href="http://blog.roodo.com/qq1200/archives/210145.html">(繼續閱讀...)</a>
		]]>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qq1200/archives/210145.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qq1200/archives/210145.html</guid>
	<category>*上班族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識</category>
	<pubDate>Wed, 22 Jun 2005 14:14:05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打工族不可不知的薪資規定</title>
	<description><![CDATA[
			極道盡言法律事務所 姜智逸 律師暑假即將來臨，又是打工旺季，各公司均以時薪、月薪方式吸引打工族，您知道在薪資上該注意什麼規定嗎？首先，您應注意最低薪資保障，目前勞基法所規定之最低薪資，為每月新台幣15840元，如以每月工作30日、每日工作8小時計，換算成時薪為新台幣66元，若低於這樣標準，均屬違法。再者，勞工退休金條例將於九十四年七月一日施行，在七月一日後，只要是適用勞基法的本國勞工，雇主都必須額外為勞工提繳薪資百分之六做為退休金，並存入您的退休金專戶中，您可以按月檢查雇主有無如期提繳。至於加班費的計算，依勞動基準法第二十四條規定：「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左列標準加給之：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三、依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之」，因此打工族遇到加班情形，得要好好算一算。感覺: 瞭解自己權利義務，才能安心工作！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font color="#000000">極道盡言法律事務所 姜智逸 律師<br /><br />暑假即將來臨，又是打工旺季，各公司均以時薪、月薪方式吸引打工族，您知道在薪資上該注意什麼規定嗎？<br /><br />首先，您應注意最低薪資保障，目前勞基法所規定之最低薪資，為每月新台幣15840元，如以每月工作30日、每日工作8小時計，換算成時薪為新台幣66元，若低於這樣標準，均屬違法。<br /><br />再者，勞工退休金條例將於九十四年七月一日施行，在七月一日後，只要是適用勞基法的本國勞工，雇主都必須額外為勞工提繳薪資百分之六做為退休金，並存入您的退休金專戶中，您可以按月檢查雇主有無如期提繳。<br /><br />至於加班費的計算，依勞動基準法第二十四條規定：「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左列標準加給之：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三、依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之」，因此打工族遇到加班情形，得要好好算一算。<br /><br />感覺: 瞭解自己權利義務，才能安心工作！</font> 
		
		]]>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qq1200/archives/200868.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qq1200/archives/200868.html</guid>
	<category>*上班族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識</category>
	<pubDate>Sat, 18 Jun 2005 17:56:09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採「責任制」員工，公司可以不付加班費嗎？</title>
	<description><![CDATA[
			極道盡言法律事務所 姜智逸 律師在台灣，很多企業採取「責任制」，在「責任制」之下，員工如果加班、超時工作都不會發給加班費，這對大多數員工來說，無疑是相當辛苦的，究竟勞動基準法有無關於「責任制」的規定呢？事實上，在勞動基準法對於「責任制」是有規定的，在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下列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不受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四十九條規定之限制。一、監督、管理人員或責任制專業人員。二、監視性或間歇性之工作。三、其他性質特殊之工作。前項約定應以書面為之，並應參考本法所定之基準且不得損及勞工之健康及福祉」，而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五十條之一：「本法第八十四條之一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所稱監督、管理人員、責任制專業人員、監視性或間歇性工作，依左列規定：一、監督、管理人員：係指受雇主僱用，負責事業之經營及管理工作，並對一般勞工之受僱、解僱或勞動條件具有決定權力之主管級人員。二、責任制專業人員：係指以專門知識或技術完成一定任務並負責其成敗之工作者。三、監視性工作：係指於一定場所以監視為主之工作。四、間歇性工作：係指工作本身以間歇性之方式進行者」，符合上開條件任職的員工，並經勞委會公告、勞僱雙方簽定書面協定、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後，雇主與員工可以就工時做特別約定，縱使有「加班」情形，也可能不會給付加班費。一般來說，採行「責任制」的員工，雇主多半會給予較高的薪資，雖說如此，超時工作與不正常作息，對於身體方面有相當大傷害，奉勸大家，還是要以自己的健康作為工作的最大考量呢！感覺: 身體健康才能安心工作！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font color="#000000">極道盡言法律事務所 姜智逸 律師<br /><br />在台灣，很多企業採取「責任制」，在「責任制」之下，員工如果加班、超時工作都不會發給加班費，這對大多數員工來說，無疑是相當辛苦的，究竟勞動基準法有無關於「責任制」的規定呢？<br /><br />事實上，在勞動基準法對於「責任制」是有規定的，在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下列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不受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四十九條規定之限制。一、監督、管理人員或責任制專業人員。二、監視性或間歇性之工作。三、其他性質特殊之工作。前項約定應以書面為之，並應參考本法所定之基準且不得損及勞工之健康及福祉」，而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五十條之一：「本法第八十四條之一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所稱監督、管理人員、責任制專業人員、監視性或間歇性工作，依左列規定：一、監督、管理人員：係指受雇主僱用，負責事業之經營及管理工作，並對一般勞工之受僱、解僱或勞動條件具有決定權力之主管級人員。二、責任制專業人員：係指以專門知識或技術完成一定任務並負責其成敗之工作者。三、監視性工作：係指於一定場所以監視為主之工作。四、間歇性工作：係指工作本身以間歇性之方式進行者」，符合上開條件任職的員工，並經勞委會公告、勞僱雙方簽定書面協定、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後，雇主與員工可以就工時做特別約定，縱使有「加班」情形，也可能不會給付加班費。<br /><br />一般來說，採行「責任制」的員工，雇主多半會給予較高的薪資，雖說如此，超時工作與不正常作息，對於身體方面有相當大傷害，奉勸大家，還是要以自己的健康作為工作的最大考量呢！<br /><br />感覺: 身體健康才能安心工作！</font> 
		
		]]>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qq1200/archives/118388.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qq1200/archives/118388.html</guid>
	<category>*上班族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識</category>
	<pubDate>Tue, 10 May 2005 00:49:25 +0800</pubDate>
</item>
</channel>
</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