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26,2005

看電視購物頻道買商品,有無「七日鑑賞期」呢?

極道盡言法律事務所 姜智逸 律師

2005年是電視購物頻道的戰國時代,更多的電視購物頻道加入競爭行列,消費者在電視上看到喜歡的物品,馬上電話CALLIN購物,事後發現不合己意,請問可否退貨呢?

電視購物的消費方式,由於消費者只在電視上看到商品內容,再加上推銷員在電視上搧風點火,很容易引起消費者的購買慾望,其實並未實地去檢視商品內容,因此屬於「郵購買賣」的一種,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關於「七日鑑賞期」規定。

雖說如此,您也別以偏蓋全,認定所有電視購物均有適用,坊間電視購物的商店,將電視購物的商品陳列在店內,此時消費者有機會充分檢視商品內容,就不能說這是「電視購物頻道」賣的商品,就主張「七日鑑賞期」喔!


Posted by qq1200 at 樂多Roodo! │12:01 │回應(2)引用(0)*生活法律小常識(民法就在你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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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請問律師,

七日鑑賞期如何起算?
我在網路上看到的資料,多半是從[收貨日]開始的七天內,那麼收貨的那ㄧ天是否包含在七天之內呢?

謝謝您回覆
Posted by 黃立欣 at September 19,2005 13:20
就民法的觀點來看
採「始日不算」原則
也就是說收貨當天不算
是以收貨次日開始計算
謝謝
Posted by 瀟灑 at September 19,2005 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