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23,2005
提醒大家詐騙集團又有新花招--提供報案電話讓人上當
詐騙集團就像蟑螂螞蟻一樣無孔不入,最近看到一則新聞,指現在詐騙集團的最新手法,是告訴被害人他有一筆信用卡帳款未清,要求被害人打到假的警方防偽專線報案及假的中央存保公司補救,卻因而洩漏了個人資料,受騙上當。
典型新詐騙手法,歹徒會打電話或傳簡訊給受害人,自稱是某某銀行,告訴受害人有一筆信用卡帳款未清,要受害人盡快處理,受害人會覺得奇怪,表示說他並未辦理這家銀行的信用卡,歹徒則會說受害人遭到詐騙,並提供一支警方防偽專線電話,要受害人報案。當然,那支所謂防偽專線,只是另一支歹徒犯案的電話,當受害人撥打後,歹徒就會告訴受害人,經查他的名字遭人冒用,辦理了某某銀行的信用卡,要趕快打電話給中央存保公司補救。而那歹徒所說的中央存保公司,當然也是假的,一但受害人撥打了他們所提供的電話,並且依指示回覆個人資料,那就中了歹徒的圈套。如此一來,歹徒就取得您的個人資料。
提供一則自己收到的詐騙簡訊:「XX銀行提醒您(我並沒有與該銀行有任何往來):您的帳款逾期未繳,為避免您的信用受損,請儘速繳款。編號:0381電話:02-xxxx-xxxx或0800-xxxxxx法務部催收部查詢」
因此再次提醒一般民眾,如果有任何不明電話或簡訊告訴您有欠款等情事,請撥打165及110防詐騙諮詢專線,以免受騙。
August 12,2005
當您遇到家庭暴力案件時,該注意哪些事項
極道盡言法律事務所 姜智逸 律師
有些人遇到家暴事件,但因為不懂得在當下如何處理而更加吃虧,,我們建議您,當您遇到家暴事件,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保持鎮定:不要說刺激對方的話,也不要回打,以免火上加油,更加刺激施暴對象。
二、保護自己:尤其是頭、臉、頸、胸、腹等主要身體部位,避免受到不治的傷害。
三、大聲呼救:請家人、鄰居幫忙,以化解衝突場面。
四、儘速離開現場,或到親戚、鄰居、朋友家,或到處理家庭暴力的機構,或請警察出面制止施暴或送醫或送庇護中心。
五、向警察報案,作筆錄,記下發生經過,保留證物,如有受傷,立刻請醫生驗傷,設法拍照存證。驗傷單、筆錄、被破壞的衣物、凶器等都是有利證物。
六、若有遇到危及急迫情形,可聲請暫時保護令。
七、如已有保護令之核發,應予提示警察執行或逮捕加害人。
事實上,家庭暴力行為發生時,多半無其他人在場,此時必須靠自己妥善處理,在當下懂得保護自己,以免受到更嚴重的傷害。
August 9,2005
我想聲請保護令,又怕看到對方,該怎麼辦?
極道盡言法律事務所 姜智逸 律師
發生家暴事件,是一個人終生無法抹滅的陰影,真的勇敢站出來聲請保護令的人少之又少,在聲請保護令後真不想再看到對方,勾起悲慘的回憶,請問法律有什麼方法可以幫助我呢?
首先,如果這個家暴事件是相當嚴重的,您可以請法院核發「暫時保護令」,以維護您自身的安全,若有急迫危險的情形,法院應在四小時內核發,這樣可以暫時讓您免於受到家暴傷害。
再者,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四十條第一項規定:「警察人員處理家庭暴力案件,必要時應採取下列方法保護被害人及防止家庭暴力之發生︰一、於法院核發第十五條第三項之暫時保護令前,在被害人住居所守護或採取其他保護被害人及其家庭成員之必要安全措施。二、保護被害人及其子女至庇護所或醫療處所。三、保護被害人至被害人或相對人之住居所,確保其安全占有保護令所定個人生活上、職業上或教育上之必需品。四、告知被害人其得行使之權利、救濟途徑及服務措施」,警察機關有保護被害人義務,您也可以請求警察機關協助,保障您的人身安全。
在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十三條第二項第十一款規定通常保護令的內容包括得命相對人(即加害人)負擔相當之律師費,您也可以委請律師陪同您出席(核發保護令後,法院會要求加害人負擔被害人的律師費),讓您在法律上與蒐證上都有律師專業背景為您處理,更進一步保障被害人的權益。
August 3,2005
職棒簽賭案,球員「打假球」,究竟有什麼刑責呢?
經過一年多的蒐證,檢調單位終於對職棒簽賭犯罪進行收網,陸續逮捕組頭與球員,部分球員傳出有「打假球」行為,請問,職棒簽賭、球員打假球,有什麼刑責呢?
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問題,在刑法規定「賭博」行為,係指要靠「偶然的機率決定」,作為賭博輸贏,才稱為賭博,職棒簽賭的組頭們,透過收買、恐嚇球員打假球,操控比賽結果,勝負已經在預料中,這樣的簽賭,並非刑法定義的賭博行為,只能算是明知勝負的一方,透過「簽賭」行為,取得輸家的財產,性質上是一種詐欺行為,因此「打假球」的球員,包括九年前涉案球員,都是以「詐欺取財」罪論處。
換句話說,不只是打假球行為,只要是賭博有出老千行為,出老千者觸犯刑法上詐欺罪,而不是賭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