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20,2006
網路援交的法律責任--散佈援交言論犯罪
極道盡言法律事務所 姜智逸 律師
網際網路真是越來越好玩了,在網路上是一個匿名的虛擬空間,任何人都可以在網路上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因此許多的犯罪行為都在這裡產生,網路援交就是其中一種,最近我們看到這類的事件一再發生,在最近查獲的案例中,赫然發現連老師也涉入其中,這的確讓人料想不到,這些平日道貌岸然,身負著「傳道、授業、解惑」崇高使命的為人師表,竟然也捲入了這場「桃色交易」,令人不勝噓唏,卻也不禁對網路援交的氾濫感到憂心。
一般從事網路援交的人,都會在一夜情網站或是其他網站上的留言版上留言,傳遞援交的訊息,這樣的行為已經觸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法第二十九條:「以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散布、播送或刊登足以引誘、媒介、暗示或其他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得處徒刑或罰金。這樣的刑罰算是重的,因此奉勸各位,切莫以身試法,以免後悔莫及!
人類原始慾望的發洩,本來無可厚非,但是網路上的組成份子複雜,大人與小孩都可以隨意連上網際網路,因此在網路上傳遞援交或是一夜情的訊息,將會嚴重地影響網路上的秩序與善良風俗,甚至於對於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莫大的影響,這絕非我們所樂見的,網路援交的風氣不應被鼓勵,如何還給網路一個清新、乾淨的環境,杜絕一切暴力與色情在網路上氾濫,是政府責無旁貸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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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最近發了一片文章..想交朋友裡頭有援交的字眼
這幾天被警察打電話來說要去做說明
真的不知道該怎摸半
我並不知道相關的情況...只是單純好玩留的言論
我到案該怎樣做說明ㄋ
警察說我講的很明白@@我也不知道~~~
這幾天被警察打電話來說要去做說明
真的不知道該怎摸半
我並不知道相關的情況...只是單純好玩留的言論
我到案該怎樣做說明ㄋ
警察說我講的很明白@@我也不知道~~~
Posted by 小安
at July 3,2006 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