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12,2006

貓叫聲也會有著作權問題嗎?談「隔壁貓叫日記」網站面臨著作權問題

極道盡言法律事務所 姜智逸律師 撰

日前網路上當紅的個人網站:「隔壁貓叫日記」,吸引了百萬人次上網瀏覽,原來是一名在外租房的男子,自稱「失眠的文字工」,把被隔壁室友男女親熱的聲音,用詼諧的手法,寫成「隔壁貓叫日記」,由於尺度拿捏準確逗趣,引起不小迴響,更在新聞報導播出後, 吸引年輕網友點閱,但是最近「隔壁貓叫日記」網站卻面臨到不小的著作權問題。

原來是某位網友,自稱「北縣樹林人」,自行申請一個網站,供中國大陸網友點選,在未經作者同意下,將隔壁貓叫日記的內容改以簡體字全文照刊,且作者的名字改了,不再是「失眠的文字工」,而成為「Admin」,這樣的作法當然讓支持隔壁貓叫日記的網友心生不滿,前往抗議。

在我國著作權法上,著作人格權是相當重要的,著作人格權是以保護著作人名譽、聲望或其他無形之人格利益為標的之權利,最直接且最明顯的就是著作權法第十六條規定第一項之姓名表示權:「著作人於著作之原件或其重製物上或於著作公開發表時,有表示其本名、別名或不具名之權利」,換句話說,對於自己的著作,只有著作人有權利將自己的姓名表示的權利,不管有任何理由,他人都不得將著作人的著作冠上自己的姓名擅自發表,這是嚴重侵害著作權法的行為,違反者依著作權法第九十三條,最高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在茫茫網路世界中,網路文字工作者是相當辛苦的,透過網路傳播與轉載便利,讓侵害著作權的問題往往隨處發生,既然網友們喜歡「隔壁貓叫日記」,又何苦侵害作者的著作權?

尊重著作權,讓作者願意寫出動人的文章分享,才是正途,希望心存任意剽竊他人作品者應三思而後行。


Posted by qq1200 at 樂多Roodo! │19:16 │回應(0)引用(0)*網路族必備法律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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