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2月17日

足球風行 遠勝棒球

本篇文章摘自: 商業周刊第 983
作者:楊少強



想瞭解美國的精神,最好先瞭解棒球。」這是西方文化史學者巴森(
Jacques Barzun)的名言。棒球在美國有「國家休閒運動」(National Pastime)之稱,然而美國向全球推銷棒球推銷了一百多年,至今仍只有少數幾個國家在認真的玩。反觀足球在全世界踢得熱鬧滾滾,美國卻始終是「足球沙漠」。

如今國際足總(FIFA)在全球有兩百零七個會員國,比奧運會員國還多四個,比聯合國成員多十五個,反觀國際棒球總會(IBAF)全球僅一百十二個會員,一二年倫敦奧運,棒球項目甚至已遭除名。

 



皆源自板球,足球、棒球發展迥異

前耶魯大學校長吉亞馬提(Bart Giamatti)曾說:「要了解一個社會,與其看人民工作時做什麼,不如看他們休閒時玩什麼!」美國和其他國家的休閒運動如此大異其趣,是否反映了社會的差異?兩位經濟學家(Stefan SzymanskiAndrew Zimbalist)合寫的著作《國家休閒運動:為何美國人玩棒球而世界其他國家踢足球?》(National Pastime : How Americans Play Baseball and the Rest of the World Plays Soccer ?),就試圖回答這個問題。

棒球和足球都在一八五年代左右出現,它們都是從板球(cricket) 的玩法發展出來的。雖然足球和棒球「本是同根生」,如今卻已各自演化成不同面貌,以美國職業棒球大聯盟和歐洲職業足球來對比,棒球是一個相對封閉的系統, 球隊總數有嚴格限制,球隊即使打得再爛,仍然可以留在大聯盟。美國職棒大聯盟也是不受「反托拉斯法」約束的特許獨占事業。

 

反觀足球是較開放的體系,在職業足球聯賽中,球隊若當年戰績不佳,就會遭到降級(降到水準較低的聯盟去磨練),但若是在水準較低的聯盟表現良好,就可升上水準較高的聯盟去和更厲害的球隊競技。

足球和棒球的管理也大異其趣,足球較像是「計畫經濟」,歐洲足球界有個「太上皇」——歐洲足球總會(UEFA),幾乎一手包辦所有足球聯盟的遊戲規則,例如歐洲足總就曾在二○○二年規定各球隊的薪資上限,這在美國職棒大聯盟根本是不可想像之事:雖然大聯盟資方老闆一直想限制球員薪資上限,但遭到大聯盟球員工會(MLBPA)強力抵制,至今該條款落實仍遙遙無期,前大聯盟球員史立克(Andy Van Slyke)就說:「等到大聯盟實行薪資上限那一天,中東恐怕老早就和平了!」

足球一開始因主事者充紳士氣派,堅持板球的「業餘風格」,不肯向商業利益低頭,一直到一九八年 代,還為了足球是否應進行電視轉播而吵翻天,足球隊從電視轉播獲得的收入也是杯水車薪,而獲利的足球隊更是少數;反之棒球一開始就打著追求利潤的旗號,很 早就開始進行電視轉播,甚至棒球可以為了電視轉播而修改規則(如美國大聯盟明星賽),各隊也都從其中獲得相當大筆的收入,棒球隊虧損的只有少數而已。

這兩種運動其實正反映了美、歐間的歷史文化差異:美國奉行自由資本主義,因此棒球以純粹商業利益為主要考量;反之歐洲卻有悠久的社會主義歷史,足球的計畫經濟以及標榜社會參與,也都反映了這個氛圍。

足 球和棒球原先有「姓社(會主義)」、「姓資(本主義)」之別,但近來兩種運動卻開始模仿對方,如足球隊開始提高門票價格、開發各種周邊商品;棒球則是搞 「豪華稅」、「收入分享」等劫富濟貧措施;「系出同門」,又彼此模仿,有朝一日棒球和足球「你泥中有我,我泥中有你」,恐怕亦非奇事。

 

 

 

引用:http://www.businessweekly.com.tw/article.php?id=23346&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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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阿傑 at 2009年07月27日 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