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3月1日

【集力故事】孩子被打到腦震盪,還說是孩子的錯?

NEW!孩子被打到腦震盪,還說是孩子的錯?

北市國中教官、生教組長圍毆學生案.道歉收場 
 

作者:羅融

出處:人本札記234 
 

    「從頭到尾,我都只要老師承認他們自己做了什麼,然後給孩子一個道歉,就這樣而已,我不曉得為什麼這麼難?」 

    二○○六年四月,玉秀媽媽就讀台北市某國中國三的兒子小康(化名),因為所謂「態度不佳欠管教」,在學校被教官陳□中、生教組長魏□州,帶到教職員廁所揍,揍到當天午餐跟晚餐都只吃幾口,就吐了出來,前後吐過四次,揍到馬偕醫院開「腦震盪症候群」的診斷證明,但事後,學校裡沒有一個人因「老師與教官把學生帶去廁所揍」,受到任何懲處,更沒有一個人為此承認錯誤、道歉。 

    玉秀媽媽說,她真的不懂,為什麼老師的面子、校長的名聲和學校的信譽,都比「讓孩子明瞭是非對錯」來的重要?

帶到廁所去的做法… 

    整件事起因於某天晚自習時,陳教官「看到」時值九年級的小康,把脫了鞋、襪的腳,平放在椅子上,並用腳去碰前面女同學的腰部,當時,陳教官就把小康從教室叫到走廊上訓誡,但小康「不覺得自己有做錯什麼」,隔天,魏組長一大早就把小康叫到學務處。針對「用腳去碰女同學」一事,小康還是否認,魏組長一下子氣了起來,就和陳教官把小康「帶到教職員廁所去」,在廁所裡,魏組長問了小康一些話,揍了小康幾拳,陳教官也踹了小康,回教室後,小康開始覺得頭暈、想吐,跑去廁所吐了一些,他說:「當時怕老師還會把我找去打」,於是打電話請媽媽來學校跟老師溝通。 

    玉秀媽媽當天上午接到小康電話後,就去學校找魏組長,玉秀媽媽跟魏□州說,她可以接受對孩子以體罰做適當管教,可是不能接受魏組長聯合陳教官把小康帶到廁所去揍。魏組長當時跟玉秀媽媽解釋,把小康帶進廁所,是為了「顧及小康的面子」,因為當時正值下課時間,同學來來往往的,會不好看,魏組長當場也承諾「會改進把學生帶到廁所去的作法」,因為魏組長還有課趕著上,和玉秀媽媽之間的「溝通」,也僅止於此。 

    當天的休息時間,小康都趴在桌上,中飯吃了幾口,後來又全部吐了出來,晚上回家吃了晚飯後,也把晚餐吐了出來,媽媽當晚就帶小康去馬偕醫院掛急診,候診的時候,小康又吐了。 

    隔天,因為小康還在頭暈,便向學校請假一天,這一天,玉秀媽媽打電話給小康的班導蔡□姍,請她了解整件事的經過,「其實他們要怎麼講,我都無所謂,但是因為孩子真的有吐,有這個症狀,學校應該要給我一個交代。」因此,玉秀媽媽找了蔡班導,請她向學校方面反應、調查一下這件事。蔡班導當下非常熱血的跟玉秀媽媽說,有什麼她可以幫忙的地方,譬如需要錄音之類的,她一定盡力幫忙。 

    但是又隔了一天,蔡老師一點回應也沒有,魏組長也沒有主動連繫,玉秀媽媽決定直接去學校,向校長陳□昌反應這件事。陳校長跟玉秀媽媽說,他絕對會好好調查、處理這件事,請玉秀媽媽放心。 

    沒有想到,學校的調查方式是,把當晚坐在小康前面的女學生找來問話、錄音,並以誘導的方式跟這名女同學說,「如果他(小康)真的有用腳碰到你,你是可以告他騷擾的。」而且那一天,還把她找去好幾次,增加她的壓力。事後,這名女同學的母親用非常氣憤的語氣形容:「他們簡直就像把我的孩子當成犯人詢問。」 
 
 

「我就是要一個道理!」 

    「讓我覺得不可原諒的是,老師已經在第一時間判斷錯誤,沒有當下找學生了解全部的事情經過,然後學校也不去調查、了解,反而用這種誘導、錄音的方式,要掩蓋這些事,模糊焦點。」玉秀媽媽提及事情的經過,仍然憤憤不平。 

    「其實,會發生這種事,雙方一定都有錯。」篤信基督教的玉秀媽媽,曾尋求教會姐妹的協助,「我怕我只站在自己的立場去思考,所以我找教會的姐妹商量,聽聽他們的意見,我需要有當老師的姐妹告訴我,他們是怎麼想的,要怎麼跟學校談、用什麼方式跟學校溝通,學校才會接受。」玉秀媽媽說,「我已經盡力了,可是一直得不到合理的處理方式。」 

    在教會朋友的建議之下,玉秀媽媽找上了人本教育基金會。 

    人本開始介入之後,玉秀媽媽形容,「我開始有被圍毆的感覺」,家長會會長跑來跟她說,「事情能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然後圓滿解決最好。」甚至還說,他們有認識黑道大哥的小孩,動用了很多關係,也沒辦法解決這種事,「到最後也是不了了之」,勸玉秀媽媽打消這個念頭。  

    學校有老師來跟玉秀媽媽說,小康向來成績不好、態度也不受教,這樣下去會讓老師以後很難管學生;也有老師用「校長快退休了」進行柔性勸導,說陳□昌茹素,而且三十年都保持光榮紀錄,要玉秀媽媽「體諒體諒」;更有老師不斷跟她說,陳教官正在讀博士班,長年禮佛茹素,非常優秀,魏組長也是優良校友,「他們都是善良的人」,勸她不要再追究… 

    玉秀媽媽反問:「難道我們不吃素的,就是壞人嗎?我接受他們都是好人,但不代表好人沒脾氣,」「只要是人,就會有情緒,小康是我兒子,正處在叛逆期,我也常常被他惹怒。」她只想問:「身為輔導學生的人,怎麼那麼不會控制自己的情緒?」 

    玉秀媽媽說,學校是盡其所能的在處理,但這個處理,「就是盡其所能的掩蓋」。事情發生在四月,小康六月就畢業了,玉秀媽媽說學校很多協調都拖到畢業後才進行,「他們大概覺得孩子畢業後,我就不會追究了,但他們沒想到我這麼頑固。」「凡事都有個是非對錯,我做這件事也是在教孩子,不能因為你可以,就隨便欺負別人,」玉秀媽媽說,這件事最後的結果,是短期的,孩子的一生才是長期的,「我就是豁出去了,要一個道理。」 
 
 

各說各話,查無實據? 

    二○○六年十一月份,台北市政府教育局的調查開始了。 

    回到事情發生的源頭,為什麼小康要把腳放在椅子上呢?根據教育局對班上同學的訪談,當天晚上因為下雨,很多同學出去買晚餐的時候,都濕透了,小康也是,所以和同學們一起,都把鞋子跟襪子脫掉,「為了晾乾」。至於他的腳到底有沒有碰到女同學?「根本沒有」,坐在小康附近的小昱(化名)說,「教官可能因為從走廊看,有一段距離,又因為視角的關係,就以為有碰到,但是從我的方向看,並沒有碰到啊!」 

    「有沒有碰到」其實是陳教官當晚把小康和坐在小康前面的女生,加上幾個坐在附近的同學,叫到走廊上一起詢問,就能了解的事實,但是陳□中並沒有這麼做。 

    如果當事人是陳□中,那麼魏組長為什麼這麼生氣?「因為小康不服管教」?但我們不禁要問,如果小康沒有做這件事,要服什麼管教?如果小康做了這件事而不承認,他為什麼不承認?難道有什麼樣的理由或苦衷?而「帶學生去廁所揍」,難道又是一種有效的管教方式? 

    不過教育局督學葉寶鳳的調查,完全忽略了這些部份,小康的腳有沒有碰到女同學?學生說沒有,教官說有;小康從廁所回來之後,臉上有沒有被打的痕跡,如烏青?同學說有,老師說沒有;在廁所發生了什麼事?小康說自己被揍,陳教官、魏組長說自己沒有動手,只有好言相勸…三個月以後,調查報告出爐,結論是「因為各說各話,查無實據。」 

    面對這樣的結果,玉秀媽媽說自己並不意外,「因為教職員廁所裡並沒有監視器,」在廁所裡到底發生什麼事,也沒有當事人以外的人證和物證,「這我可以理解。」 
 
 

訴訟上和解.被害人分文不取 

    二○○六年的七月,學期結束後,涉案的陳教官與魏組長就雙雙調校了,在新調去的學校裡,他們一點毆打學生的記錄都沒有。然而在二○○七年七月,雖然台北市政府國賠委員會依據葉寶鳳所做的調查,駁回了玉秀媽媽所申請的「國家賠償」,但二○○八年八月十五日,陳教官和魏組長,終於在士林地方法院對他們自己做出的事,「正式的公開道歉」,玉秀媽媽也在分文不取的情況下,與他們兩人達成了訴訟上的和解。 

    從事發到道歉,歷時二年三個月又十八天,在過程中,小康和爸爸都有過放棄的念頭,但「我要的就只是一個道歉,最早,這兩位老師在學校裡承認他們有做,然後道歉,就可以了。」玉秀媽媽表示,但是他們卻不這麼做,只一昧想掩飾過錯,「說實在的,我對學校的憤怒大於對這兩個老師。」 

    玉秀媽媽覺得辦教育不該是這樣的,「我們把孩子交給學校,不能說孩子被打到腦震盪回來,還說是孩子的錯。」 
 
附錄 :小康(化名)被毆事件簿


2006年
4月
九年級的小康,被教官陳□中、生教組長魏□州帶到廁所去揍。
 6月 小康畢業
 11月 台北市政府教育局開始調查
2007年2月
 台北市政府教育局調查報告出爐
 7月 台北市政府國賠會駁回國賠申請
 10月 玉秀媽媽狀告士林地院、要求國賠
2008年8月 陳教官與魏組長正式道歉,玉秀媽媽在分文不取的情形下,
達成訴訟上和解。

Posted by power2500 at 樂多Roodo! │08:08 │回應(0)引用(0)集力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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