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3月1日
【集力募款】大家集力,保孩子上學吉利
NEW!大家集力,保孩子上學吉利
單純的 校園裡,總三不五時傳來令人痛心的消息:台北市的某國中,孩子被帶到廁所揍到腦震盪,還要說是孩子的錯(請點選閱讀:故事一);台中的國小,好幾個孩子被導師連續性侵害,但是校長明知有此事卻不通報,甚至一直以「只有性騷擾」安撫家長,想要大事化小…(請點選閱讀:故事二);屏東的一位國中生,中輟後想再回校園,卻遭學校拒收,急得隔代教養的阿嬤,老淚縱橫…(請點選閱讀:故事三);一個小學三年級的孩子,因為不只一次上學遲到,所以累積的罰站時間是整天站、數天站、連續整週站,從一到學校的早自修站到放學,而且還得揹書包站…(請點選閱讀:故事四);13、4歲的孩子,被老師體罰,身上有多處瘀傷,爸爸向學校反應,結果換來的是像審問犯人般的對待。上學沒半年,孩子被醫院診斷出得了「創傷症侯群」……(請點選閱讀:故事五)
「平平安安上學,快快樂樂回家」是所有家長平凡的願望,但不只是身體要平安,心靈也該有平安的權利;孩子上學後,許多家長都能感受到孩子各種遭遇的無奈,以及與學校溝通的挫折,然而台灣校園猶如另一個世界,充滿費解的「眉角」,有時常理都難以推測。
奔波教改二十年, 人本教育基金會 深知維護弱勢權益、直指校園弊端的工作,是「知易行難」需要有人「雖千萬人吾往矣」,像在黑暗中打開投射燈,讓流竄中的不適任老師、檯面下的違法編班、變化形式的各種體罰、假裝補救教學的輔課、讓孩子害怕上學的各種措施,以及虛情假意只想逃避責任的行政官僚…一一現形,並以堅定的意志要求他們「改正」!
像屏東高樹國中葉永鋕事件,以務農為生的葉爸爸葉媽媽不只一次向學校反應過孩子被欺負的事情,甚至還曾打電話到警局報案,但是卻沒辦法保護永鋕不被欺負。沒想到,悲劇降臨,永鋕在音樂課結束前五分鐘去上廁所,就從此再也沒有回來過。這件事情,人本和葉家共同奮鬥了至少七年,協助永鋕媽媽爭取公道,並積極推動並促成了性別平等教育法的通過。
「玫瑰少年」葉永鋕的媽媽說:
七年來我為永鋕的事出庭,人本沒有一次缺席,人本在做的是別人不會做的事,我心裡非常感謝他們,為了我們弱勢的小孩,在黯淡的角落裡在忙碌,他們後面的主人,可能就是你們,讓我們用愛的心肝,來幫人本愛的腳推得更有力,讓他們來走這條路,好嗎?
所以,永鋕媽媽站出來,擔任人本基金會【集力計畫】的代言人,邀請大家「改教育、顧小孩、集眾力、換吉利」,只要2000個朋友每人每年捐資2500元,就能護持「集力計畫」,讓人本替大家把教育的真正價值落實在台灣每個校園裡,讓台灣獲得改變的力量!
敬邀媒體朋友協助報導。我們也極期待有機會跟讀者、聽眾,報告我們處理各項校園事件的經驗(如故事一至五),提供讀者聽眾參考。葉媽媽也願意有機會接受採訪,讓更多人知道這一段奮鬥歷程,以及對她生命的啟發。
集力計畫專線/02-23670151分機125吳尚芳
集力計畫部落格:http://blog.roodo.com/power2500【集力故事】那個好不容易再進校門的孩子
NEW!那個好不容易再進校門的孩子......
作者:黃俐雅/人本基金會屏東分會副主任
出處:人本札記221期
人本屏東辦公室當初要成立時,我們曾討論該訂什麼報紙。為了不至於疏漏一些訊息,也對各方立場的表述有所理解,當然也想幫辦公室節省開支,於是我們工作人員與幾個人本之友的家,分別訂了不同的報紙。這麼做,也算是提供辦公室審議式民主的讀報態度,讓訊息的提供能夠更多元,不自我迷戀或陷於意識形態之爭,除了可以敏感地掌握消息,也能較客觀的解讀與判斷事態。
某天的一則聯合報新聞,讓我們以申訴案的規格啟動機制。報導說,有位黃姓中輟生想回學校,卻遭學校拒收,隔代教養的阿嬤在無奈之餘,焦急得老淚縱橫。報紙上的照片,是一位白髮的阿嬤蹲坐在地上,遠遠望著她那被拒絕的孫子。
我們除了感受到他們的無助與絕望外,還有納悶與生氣:公立國中可以剝奪學生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嗎?
【集力故事】那個小孩揹書包被罰站,有時整天,有時整週…
NEW!那個小孩揹書包被罰站,
有時整天,有時整週…
作者:黃俐雅/人本教育基金會屏東辦公室副主任
出處:人本札記218期
這一天,我下班得晚,趕不及煮飯,回家前先繞到夜市買晚餐,在攤位前遇到舊識,是一對在國小教書的夫妻;十年前我們的孩子曾讀該國小的幼稚園,平常碰面都會點頭或小聊一下。
我熱情的跟他們打招呼,太太先開口:「現在喔!小孩都不能打!」接著說:「也不用太管啦!上課就好了,免得給自己找麻煩!」我說:「學生跟整個社會都讓老師累啦!但班級不經營也無法上課啊!」她說:「現在的小孩跟以前不一樣,根本不甩大人說什麼的。」我說:「是啊!老師真的愈來愈難當,有什麼讓你煩的事嗎?」
【集力故事】孩子被打到腦震盪,還說是孩子的錯?
NEW!孩子被打到腦震盪,還說是孩子的錯?
北市國中教官、生教組長圍毆學生案.道歉收場
作者:羅融
出處:人本札記234期
「從頭到尾,我都只要老師承認他們自己做了什麼,然後給孩子一個道歉,就這樣而已,我不曉得為什麼這麼難?」
二○○六年四月,玉秀媽媽就讀台北市某國中國三的兒子小康(化名),因為所謂「態度不佳欠管教」,在學校被教官陳□中、生教組長魏□州,帶到教職員廁所揍,揍到當天午餐跟晚餐都只吃幾口,就吐了出來,前後吐過四次,揍到馬偕醫院開「腦震盪症候群」的診斷證明,但事後,學校裡沒有一個人因「老師與教官把學生帶去廁所揍」,受到任何懲處,更沒有一個人為此承認錯誤、道歉。
【集力故事】新竹二重國中體罰案
張逢胤:聲請國賠,只是為了爭個說法…
作者:蕭紫菡
出處:人本札記218期
二○○三年,新竹縣二重國中老師體罰學生,導致該生罹患重度憂鬱症,事後學生家長聲請國家賠償,進入訴訟程序。這是台灣第一起因教師體罰導致學生精神傷害的國賠案件,對於教育現場有特別意義,也就是說,教師不僅必須對體罰所帶來的身體傷害負責,對於所有可能導致學生精神傷害的對待方式,教師也有可能必須負起法律上相關的責任。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