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7,2008

我控訴…!馬政府違憲!

伏爾泰的名言:「我不同意你所說的話,但我誓死捍衛你說這話的權利。」這句話在今天的台灣看來真是莫大諷刺!

以本國憲法所保障之權利,舉凡言論自由(第十一條)、人身自由(第八條,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集會自由(第十四條),都因為陳雲林一個人來台,便可以違背「比例原則」,擅自擴張第二十三條之規定,將憲法所賦予的神聖基本權利恣意踐踏,以人民為芻狗;請問言必稱「守憲、遵憲、行憲」的馬總統,貴政府的憲法原則及人權標準何在?

貴政府允許警察違法對人民進行思想檢查、限制言論、擅自劃定管制區、私闖民宅、隨意攔路盤查(違反釋字535號),違反比例原則逕自擴張警察的裁量權,更祭出傷害力高的「刀片拒馬」、「雞爪釘」,採取強勢警力及鎮暴部隊對付民眾,放任警方過當執勤、甚至毆打記者,這些違憲、違法的事證確鑿,種種的國家暴力不僅讓台灣人權紀錄倒退,更讓法治國的精神在一夕之間被摧毀殆盡。難道貴政府所謂的公權力彰顯,是基於對人民基本權的侵害而感到驕傲嗎?

大法官會議在解釋文中屢次強調「言論自由有…促進各種合理的政治及社會活動之功能,乃維持民主多元社會正常發展不可或缺之機制。」並於644號解釋中闡明「其以法律加以限制者,自應符合比例原則之要求。」今天政府動用國家機器的力量,在違憲的情況之下,以強勢警力試圖封住民眾的嘴,不讓人民享有發聲、嗆聲的言論自由,只能得到短暫鴕鳥心態的自我安慰效果。以科塞(Coser)的社會衝突理論來看,要適當地讓社會壓力宣洩,才不會讓整個社會像是壓力鍋,成為不定時的炸彈。這幾天馬政府不允許人民自由表達意見的蠻橫作為,剛好印證了科塞的理論。

更矛盾的是這些限縮台灣人權、過度保護陳雲林的作為,跟馬英九於選前多次號稱要讓中國走向民主化的道路背道而馳。連個最根本的民主課程都沒機會讓來自中國的使者見識,怎麼將台灣的民主經驗傳遞到中國?在心態上一味地奉承中國的政府,又怎麼有辦法促使中國民主化?

貴政府的估算錯誤,造成馬陳會時沒能保有總統的尊嚴也就罷了,國家的基本人權跟民主憲政卻不能隨著你們的失敗跟著陪葬。如此違憲、喪權的馬政府,難道沒有任何人要負責嗎?

Posted by pommard at 樂多Roodo! │02:10 │回應(0)引用(0)政治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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