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6,2006 23:15

東森新聞你可以再偏離事實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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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處:歷史沿革 國務機要費具特別費性質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06/11/06 21:25

(中央社記者吳素柔台北六日電)行政院主計長許璋瑤今天表示,據特別費歷史沿革,「如果說國務機要費沒有特別費性質,比較不符事實」,它含有特別費、機密費、機要費性質。目前國務機要費與特別費有一部分以領據結報,主要是依據特別除外之規定及往例辦理,因此不能以是否編列機密費,做為需否檢據核銷的焦點。

國務機要費案受矚目,主計處和審計部對性質認定不一,總統陳水扁昨天在記者會也說,很多人對國務機要費性質認知不一樣,甚至連會計科目都一改再改,沒有完整標準。

許璋瑤晚間召開記者會表示,審計部認為,九十年度後,因為用途別科目的編列,由原機要及機密費,修改為機要費,因此不宜沿用過去涉及機密費部分的處理方式。

許璋瑤說,總統府認為,歷年國務機要費預算編列的計畫內容大致相同,主要是元首行使職權有關費用,包括政經建設訪視、軍事訪視、賓客接待及禮品致贈、犒賞獎助等,其用途別科目自民國三十八年起,就含括特別費、機密費或機要及機密費。

總統府認為,九十年度主計處通盤檢討修正用途別科目,將原列業務費項下的機要及機密費一個科目,分列為機要費、機密費兩個科目,所以九十年度預算用途別科目雖略作修正為機要費,但計畫內容仍與往昔相同。

此外,總統府在九十二年核定「國務機要經費支用程序作業規定」據以實施,規定國務機要費由會計處另設專帳,原始憑證依會計法等法令由專人保管;涉及機密部分,由總統秘書室指派專人比照辦理,無法取得憑證者,得由承辦人提供書面文件或其他佐證資料附案備查。

許璋瑤表示,從國務機要費歷史沿革及預算編列過程來看,它具有特別費、機密費與機要費性質,三種不同性質費用,也都歸屬於「業務費」項下。

他表示,國務機要費預算的執行,依多年慣例及「總統府執行國務機要經費作業規定」,機密費部分以領據結報並另設專帳管理,以領據結報的處理方式,類似特別費,是由行政院於核定首長特別費列支標準時一併規定,得依首長領據列報,但最高以特別費半數為限。

許璋瑤說,審計法、會計法等規定,各項經費報支都需要檢附相關原始憑證,即使國防、外交等部分經費,因預算內容已有實質品項(如買戰機),預算編製審議時,都需作機密處理,所以採機密費方式編列,但預算執行仍需依規定檢據核銷。

他表示,如果預算僅揭露施政計畫辦理目的,例如檢舉、緝私獎金等,計畫內容不涉機密,不以機密費方式編列,但預算執行時,其實質內涵可能涉及機密(如檢舉人姓名),仍應依相關規定以機密案件處理。如基於保密等特殊需要,無法檢附原始憑證,可由經手人書明原因,開具支出證明單據以請款。

他強調,目前國務機要費與特別費有一部分以領據結報,主要依據特別除外之規定及往例辦理;以是否編列機密費,做為須否檢據的焦點,並不正確。

許璋瑤表示,副總統都有特別費,怎麼可能總統沒有相關公關經費?這不合理。根據歷史沿革和預算原則,國務機要費含有特別費、機密費、機要費性質,基於這樣的緣故,所以總統沒有特別費。

至於科目問題,許璋瑤說,不只國務機要費,很多首長對特別費也搞不清楚,但整個預算的執行、沿革,即使科目、用途略有不同,根據查得到的檔案,與以往執行方式並沒有太大差異。

媒體追問,國務機要費案檢察官陳瑞仁對國務機要費的陳述或認定是否正確?許璋瑤表示,他尊重司法,但據起訴書內容,基本上,陳瑞仁認為國務機要費有機密費性質。

至於以家人發票報帳是否有程序瑕疵?許璋瑤表示,如果依照支出憑證管理要點,「是有行政的疏失」,總統府副秘書長卓榮泰到立法院備詢時,也曾承認這部分有疏失。

許璋瑤說,以往都沒派人去看,是基於對總統的尊重,行政疏失問題會依據正常程序,包括人評會等,將進一步了解,但依照審計法規定,最終的財務責任核定在審計部。951106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61106/5/65fe.html


 

國務機要費報銷 主計處坦承行政疏失

東森新聞報 更新日期:2006/11/06 22:25 記者:記者劉盈秀、丁逸文/台北報導

陳總統向人民報告時,抱怨自己沒有特支費花用,連鄉長都不如,主計處長6日晚間出面澄清,其實國務機要費中就含有特支費,另外總統批評國務機要費報銷有程序瑕疵,主計處也坦承的確有行政疏失!


國務機要費案風暴,陳總統5日親自向人民報告一個小時,不過獨白中,出現了這樣一段抱怨,扁:「副總統有,五院院長有,各部會首長有,甚至縣長鄉長都有所謂的首長特支費,但是在總統府的首長預算書中,我們找不到首長的預算特支費」,抱怨自己沒零用錢花,不過主計處出面,總統其實是有特支費。

行政院主計處處長許璋瑤表示民國38年就見到特別費啦!,所以總統說國務機要費沒有特別費性質是比較不符合事實,副總統都有特別費了,總統不需要公關經費這是不合理的。

主計處澄清特支費,其實是就包在國務機要費中,至於總統抱怨沒有相關人員對國務機要費報銷方式說清楚講明白,對於總統的指責,主計處也坦承的確是有缺失。
許璋瑤坦誠,如果就一個支出憑證管理要點規定來講,是有行政疏失,一場向人民報告,總統抱怨連連,因為總統質疑,主計處接到詢問國務機要費定義的電話接到手軟,難怪主計處處長會說出這樣的話。


  • pommard 發表於樂多回應(0)引用(0)政治評論編輯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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