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12,2005
給2046的瓶中信
(據說,2046──一個遠在彼岸的年份──是這樣的一個象徵:「追尋一段無法再回頭的過去、一段希望被篡改卻又無法企及的未來、一列載滿愛情卻無法到達終點的慢車」。)
(「王家衛,這個虛無的宿命論者,悲觀的愛情論者,注定無法奔向2046的未來,因爲,那裏也沒有愛情。」但是,虛無的宿命,悲觀的愛情,無法奔向未來的夢想──這些,會不會也可能是2046的歷史回贈給這個世代的評價之一?)
(歷史,終會無視於人們的喜悲,繼續奔向2046。所以,就讓我留下這個遺失在2005的文字。也許,在2046的某天,它會被某人撿拾起,嘗試辨識這個解讀協定已經失傳的瓶中信。)
今天,在這個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所謂「反分裂國家法」的日子,我們選擇聚集在此,不僅是要表達我國國民對此一事件的驚懼與憤怒,更是為著要向世界各地的人民,提出我們嚴正但也謙卑的共同宣示與呼籲:
──不論現在或未來,台灣公民有權自由選擇我們的前途。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從來未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管轄,該國政府不能也不應片面干涉、否定我們自主的權利。
──如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卻制訂了「反分裂國家法」,要以暴力手段脅迫台灣公民放棄自由選擇的權利。對台灣人民歷經艱辛所爭取到的民主體制,這是無禮而粗暴的羞辱與脅迫;對普世共許的自由民主價值,更構成了重大隱憂。
──衡諸人類歷史,國際的衝突,從不曾透過非和平的手段而真正化解。作為一個崛起中的大國,中國政府如果耽溺於權力的傲慢,而不能學習以平等、尊重的態度,與包括台灣在內的東亞其他國家和平共存,攜手以對等的協商解決彼此的分歧,勢必使中國的崛起成為世界文明的重大隱憂。
我們相信,自由的人民,才能造就和解的心靈;惟有當兩岸人民都能享有真正的自由民主,兩岸的和解、合作、甚至結盟或統合,才有真實的可能。今天,在這個特別的日子,我們聚集在這裡,不得不向中華 人民共和國政府,表明如下的莊嚴立場:
一、 基於中國主權不及於台灣,我們不接受中國政府所制訂的「反分裂國家法」。
二、 基於中國政府的人民代表大會並非台灣人民經由自由公平選舉而產生的民意機構,我們不承認中國政府所頒佈的「反分裂國家法」對台灣公民具有正當效力。
三、 任何台灣公民,若因該法之施行而遭受人權的侵害或有遭受侵害之虞,我們誓將發起最嚴肅的公民抗議,並敦促我國政府,採取正常主權國家應有的一切措施作為,以保護我國國民正當的公民權益。
我們相信,台灣的公民,願以最誠摯的心情,為東亞的和平繁榮做出任何可能的貢獻。但我們絕不會因懦弱而出賣自由,更不會在威脅與強迫下,放棄人類社會所最珍貴的民主精神。為著我們自己,為著我們的子孫,也為著全體的文明社會,我們誓言將盡一切努力,維護我們新生的民主治理體制。
03/16/05,修訂。
引用URL
我雖憤怒,但事忙筆拙。拜網路串連之賜,這裡附上幾篇重要聲明的連結。希望能夠更有效的分享。
〈重要連結〉反反分裂中的重要文件【迷幻機器】 at March 16,2005 04:10
好一段不激情卻有力的文字, 我幾乎整個人震動了.
人性, 自由, 民主. 是人類社會賴以不斷向良善的一面前進的原力. 站在2005年, 很難相信不過五百年前, 歐洲人還在焚燒女巫; 不過兩百年前, 人類還可以當作財產買賣; 不過一百年前, 只有男人才有投票權; 不過六十年前, 為民族昌盛這種理由而奪人性命還是理所當然的.
We've come a long way! 這是無數先人的付出才換來的.
一個中國朋友曾有感而發地說, 中國歷史上縱使有過多次的富足繁盛, 卻始終沒有過人性社會, 生命與人性始終沒有得到尊重, 他認為這是中國千年來爬不出興衰輪遞泥淖的原因.
這禮拜剛好跟一個香港同事吃飯, 他聊到對自由緊縮的無奈, 以及對香港未來的擔憂. 台灣好不容易才慢慢建立了民主文明的雛型, 有了向良善未來發展的一點基礎, 看看香港, 我們怎能不珍惜? 怎能不付出最大的努力來捍衛?
太動人了,
....
我不會再繼續當個機車的宿命論者和虛無主義者啦
"為著我們自己,為著我們的子孫,也為著全體的文明社會,我們 誓言將盡一切努力,維護我們新生的民主治理體制。"
謝謝各位的鼓勵,讓我對這篇文字有了點信心。目前,內文已經轉寄給某團體,尋求以共同決議通過成為共同聲明。我尚且不知道是否會通過決議。
各位如果覺得這篇文字有任何不妥之處,也請不吝指正,讓我有修正的機會。
還有,革少,我的留言版,有網友要問妳問題 :)
有可能需要用到這份聲明,或著你們通過的「共同聲明」
不知道可以跟誰連絡呀?
這份聲明寫得不卑不亢,相當讚
不過,小吐槽一下啦,個人覺得
「──中國政府的領導者,從未以任何明確的法律授權作為對台灣展開外交恐嚇與軍事 侵略的依據。反分裂國家法的最直接意義,不多也不少,乃是對普世的民主精神與 台灣國民的公民權利,施加無禮而粗暴的羞辱與壓迫。」
這段有點饒舌,要轉一下想,可能要更直接一點表達,會更好。
一點小意見!
那個段落,確實寫得有瑕疵。不知道您是否有具體的修改建議?
這份文字,迄今為止,僅是我的個人文件。所以,文中的「我們」,還是個虛擬的存在。
正經由內部民主程序審議這份文件的民間團體,據瞭解,目前期望以這星期五中午為期限,通過這份文件成為共同聲明。通過的速度,也可能加快。但如果該團體屆時無法以民主程序通過此份聲明,我將開放此份文件,讓認同這份文字的基本精神的網友,進行網路連署,同時,也開放給任何願意支持這份文件的民間組織。
那麼,在這份聲明還未通過前,我能夠在我的部落格轉貼聲明嗎?
在你回覆許可之前,我先以連結方式從我那裡連過來~
anarch:
該團體已經在審議過程中,對這份文字,進行了修改,所以,在文字內容上與此處有所不同。必須再度說明,目前為止,這篇文字只是我個人的自由宣言,而非任何團體的聲明 :)
我想了想,願意按照opensource software的精神,歡迎網友自由轉貼,自由修改。也希望各位,能以自由的精神,去書寫出自己所最歡喜的自由宣言,去各自所屬的團體中,以民主的公共討論,凝聚出你們自己對於「拒絕脅迫」的共同觀點。
穿越仇恨的黑暗,讓自由的台灣飛揚起來 :)
周慕雲: 哪來那麼多一生一世 → 不要老是用歷史教科書說誰是它的
有些東西是不能借的 → 嘿嘿
等你長大再來找我 → 哈
用 "血脈" 這種論點來看自由民主的議題?
真用血脈這種說法的話,那美國實在不存在!應該仍是大英帝國的殖民地!
而中華人民共合國境內其實也該分裂成更多個小國家,不同民族也實在是多如牛毛啊!
斬斷自己的"根?" 你有沒有注意到,每棵分枝出去的植物,都會有屬於這棵新植物自己的根,深札在這棵新植物所立命的那一片新土地!
根與血脈?誰孽誰啊?
另外,說到自由民主,今天不是因為"中國是否由共產黨主政"這樣的議題才衍生出"台灣是不是一個獨立國家"這樣的討論!今天就算中華人民共合國已經脫離共產黨的政權而施行另一種國家政治運作模式,台灣永遠都(應該)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若是對岸也一樣施行民主自由體制,在我看來台灣應該是"替"對岸的人民高興而已!這不應該影響到"台灣是否獨立"的發展與討論!台灣獨立是所謂人民的認同議題!在我認為應該是屬於政治獨立體/經濟共享體/國際運作/人民認同這幾個範圍內的討論!這又不是像吵架離家出走般的談條件--你若不再打我而且變成我想要的模樣,我就回家!??? 國家獨立是像"承認自己存在的價值"這樣的討論!一個人的"純存在價值"不應該因為另一個人的存在而相對應變!所以今天不管中華人民共合國以何種政治/思想/主義/體制存在,台灣的獨立都不應該相對應變!所以並不是說一旦對岸施行民主之後,台灣就開放"不獨立"這個可能!這是兩回事!在我認為! -- 這一部分是給革少的!
謝謝大家在這邊忍受我的個人言論自由!另外,我也聲明,現在我才發現所有我寫的"中華人民共合國"的合字是錯的!應該是"和"!懶的回去改正,因為實在太多處了!這點也請大家多多包涵.尤其是對岸的朋友們!我現在知道你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了!真是不好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