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27,2007

噢,明瞭了什麼是差別待遇

中國評論新聞:中正紀念堂 可望雙重認定
台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專案小組昨天會勘中正紀念堂後獲得共識,擬建議中正紀念堂全區登錄為“文化景觀”,其中廣場、兩廳 院、迴廊等則建議登錄為“歷史建築”。   聯合報報道,台北市文化局表示,專案小組意見未來將作為文資審議委員會審議的參考,委員會討論定案後,才能確定中正紀念堂的“身分”。根據北市以往指 定古蹟或歷史建築慣例,委員會均充分尊重專案小組意見,因此中正紀念堂可能成為台灣第一個“雙重登錄”的案例。文化局指出,將舉辦數場公聽會,建築界、旅 遊業、一般市民都可參與意見表達。

台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專案小組對於中正紀念堂,做出了「文化景觀\歷史建築、雙重登錄」的建議。

看到這則新聞,不由得不想著:相對於樂生療養院只有在公民抗議時得到有限的關注,這難道不是差別待遇嗎?



 如果這個社會,對此認為這是個無所謂的事情,生產這個差別待遇的主體,也許就不能只是化約到特定的政治人物或者政黨,而應該回溯到養育出這些政治人物或政黨的社會。

該是讓人憤怒的情境,可是在這個脈絡裡,我們也許最好不要太快丟出指責的言詞;因為,儘管是無意的,我們都可能是這個差別歧視的潛在、間接共犯。

附帶:

但文化局預計舉辦數場公聽會的決定,還是應該肯定的。

下面該注意的,是文化局如何設計公聽會的形式,如何安排議題,俾使不同的觀點能在同等的條件下得到合理的審議。就我而言,在公聽會時,「空間與正義」的議題,是否有機會可以得到充分的討論,會是我衡量公聽會品質的標竿。

Posted by poiesis at 樂多Roodo! │13:12 │回應(0)引用(0)公民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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