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14,2006

FYI:*容忍*

容忍的意志實踐和價值覺察,會是當代我們逃離自我活埋的最後一條逃逸線?還是,終究是在雙螺旋的強烈引力下,我們仍然陷入不曾發現過什麼意義的反覆時代悲劇裡,到頭來,容忍只是一種表面可以判斷彼我差異,但流入自我肯認/反對他人的堅固信念裡,那所謂的容忍反而變成一種否認他人的修辭學而已!由此,容忍價值的深度反思分析,值得作為凱道事件在915「紅潮圍城」和雙十「天下圍攻」遊行活動落幕後續發展的積極回應和意志實踐之選項。

剛開始也許凱道民眾還高度具有「異質性」,也含具反貪腐的決心意志和歷史感知,尤其在「愛與和平」的非暴力靜坐訴求下,呈顯容忍的核心運動文化。然而,當容忍最終退回到「經驗」和「相信」的第一層次,整個運動走向就各自退回到原先的既有立場,無法深化容忍作為一種互為瞭解的態度。換言之,當容忍形成只是一種口號,它形成一種民主假象。

林耀盛

關於此波紅潮現象,我想約略提一下我的觀察,也許,「容忍」態度的價值重估和建構育成文化,進而貫徹實踐意志,是啟開對話的重要步驟。我並非這方面的專家,只能提出以下看法,以回饋論壇諸君的滋養。謝謝。

*容忍*

「天下圍攻」的紅潮現象,進一步考驗著「容忍」的時代召喚回應。美國現象學家Professor Lester Embree曾提及,容忍是一種意向性結構的態度,涉及由下而上階序性「經驗、相信、價值和意志」的結構狀態,因為經驗的層次可以是回想、預期和當下知覺,正好指向過去、未來和現在,所以容忍也是一種時間性意義。而這四重結構中,經驗與相信一組,構成容忍的第一層級(判斷),價值和意志一組,構成容忍的第二層級(實踐)。

雖然過去我們多少已發展出容忍態度,但當代社會快速變遷,我們面對過去所忽略的情境上的差異,如與跨國移動男性和女性遭逢的不同文化態度、對不同族群的差異態度或對非人類動物的差異態度,這些都召喚著一種新類型的容忍,促使我們不只是在第一層級做出贊成自己和反對他人的判斷,同時需要第二層級的容忍,賦予「能夠忽略反對他人」的正向價值,同時,促使個體形成一種意志模態,進而以中性的意志實踐容忍。所以,深度的容忍是面對差異時,得以肯定他人的正向價值,同時也是中性意志貫徹實踐的不斷反思作業,也是能深層分析對「不可容忍的容忍態度」(tolerance of intolerance)(如滅種、侵略),而不是作為一種美德的目錄而已。

紅潮民眾這一個多月的堅持訴求,已贏得尊重,但得以進一步深思的是,若容忍是一種價值和意志,我們的社會面對差異觀點,若過度重於固執判斷,最終只是各自回到己身立場,做出「贊成自己」/反對他人」,井水不犯河水的第一層級容忍,那麼,「挺扁」/「倒扁」不同集團的戈蒂安死結(Gordian knot),要能找到亞歷山大寶劍砍斷死結的契機仍遠。若能解開凡事視為理所當然的意志,進入第二層級的容忍,賦予得以不以先置偏見看待差異現象,強化能夠忽略「反對他人」的價值,也就是學習不去看到對方的立場(顏色),就如嗜血般的狂啄制約反應,而是能夠轉化實踐態度,得以從反對/贊成的二元對立關係到互為瞭解的彼此滲透關係,進而貫徹肯定他人的意志,這樣的容忍攝受著實不易,但若這一波所謂新公民運動的價值重估和新建所具有的指標意義之一,也許也可說是對容忍的反思分析。

當然,教育體制和容忍的育成有關,但媒體工業和政治操作早已成為破壞人們育成容忍文化的入侵恐怖行動劊子手。法哲布希亞早已指出,媒體和政治的互為利用,政治是媒體的人質,媒體是政治的人質,雙方處在一種「循環敲詐」的狀態之中,而且這樣一條敲詐鏈條不存在終點。我們已經成為媒體系統體現為網絡或節點的那種媒體迴路的組成部分,我們和媒體都在創造一個無深度、淺薄的世界過程,扮演關鍵角色。布希亞認為,「它最終標誌著所有事物都在一個無深度的空間裡循環,在這裡所有的物體都必須能夠一個接著一個而不減慢或停止這種循環。對溝通、平庸化、商品化和消費品來說,所有的事情都是可獲得的。因此,布希亞指出,我們緣於以下原因,而被雙重螺旋(如DNA)所強烈吸引:「不存在任何要被發現的東西,存在著只是螺旋…和再生。」事物繞了一圈又一圈,但是在它底下卻不存在任何實質性的意義有待人們去發現。隨著所有的事情都具有過多的意味,意義本身卻成為不可能被抓取的東西。在此境況下,我們,終究被活埋在信息底下。

容忍的意志實踐和價值覺察,會是當代我們逃離自我活埋的最後一條逃逸線?還是,終究是在雙螺旋的強烈引力下,我們仍然陷入不曾發現過什麼意義的反覆時代悲劇裡,到頭來,容忍只是一種表面可以判斷彼我差異,但流入自我肯認/反對他人的堅固信念裡,那所謂的容忍反而變成一種否認他人的修辭學而已!由此,容忍價值的深度反思分析,值得作為凱道事件在915「紅潮圍城」和雙十「天下圍攻」遊行活動落幕後續發展的積極回應和意志實踐之選項。

剛開始也許凱道民眾還高度具有「異質性」,也含具反貪腐的決心意志和歷史感知,尤其在「愛與和平」的非暴力靜坐訴求下,呈顯容忍的核心運動文化。然而,當容忍最終退回到「經驗」和「相信」的第一層次,整個運動走向就各自退回到原先的既有立場,無法深化容忍作為一種互為瞭解的態度。換言之,當容忍形成只是一種口號,它形成一種民主假象。就容忍的四重結構「經驗」、「相信」、「價值」和「意志」來看,在容忍的「經驗」結構層次上,我們看到反貪腐總部的發言,由於核心幕僚有出自昔日綠營者,故經常高分貝質問「當年我們在那裡的時候,你還在什麼地方?」或者「以前可以,現在為何…」,甚至施主席以昔日為台灣民主見證坐牢二十五年,今日當以宗教殉難的使命擔保責任的彌賽亞救世主之姿露面,更讓容忍停留在一種經驗差異的訴求層次,這就是從時間經驗結構,拉出經驗轉置,表面上還是維持其訴求的和平寬容,但其實已經滑動到「贊成自己」/反對他人」的泥淖裡,反貪腐流變為挺扁/倒扁兩造陣營的政治角力。而在容忍的「相信」結構層次上,雙方陣營有各自的「相信」,即使「誤信」或迷戀「爆料」,也是一種固執的認定。就像是民眾相信「檢警不公」、「處理群眾有兩套標準」或政黨對司法系統的喊話,都是一種一方面給出容忍的社會操作空間,一方面卻還是從社會言說病理化的接合位置,製造雙方陣營更大的差異。

在道德容忍空間中,什麼是值得去做與否,是複雜多層次的,需置於由對話者組成的社會關係來端看。長期以來,廣義的反扁陣營,是以挑衅的的方式對阿扁嗆聲:「你以為你是誰」,但遇到正當性危機時,又以榮譽倫理為主軸,認為廉潔不容侵犯,面對第一家庭及弊案風波,阿扁當下台辭職以示負責。複雜的自我認同和道德性,往往被簡化在族群衝突或統獨對立上。

真正的容忍,應該是在實踐一種「除了看到對方差異」,如何將差異進行現象還原,以「存而不論」的方式,忽略反對他人的成分,進而尋求雙方更大的交集面和共同性。有時想想,除了統獨符號、顏色辨識外,難道我們彼此間,沒有更大的共同點,沒有共享的核心價值?會不會我們的共同遠比差異要來得多,只是因為我們只在「判斷」容忍,未能「實踐」容忍,以致自我設限?就像是在地上的某個範圍畫一個圓,圓裡圓外,都是一種容忍的界限,若圓裡是一種人我差異,圓外是一種共享介質,當我們把圓畫得越小,看到人我之間的差異面積越小,就越能看到圓外所人我之間共享的成分越多,能夠從差異找到肯定他人和公約價值,這就是容忍文化的價值建立和意志實踐。

可惜的是,意志的貫徹必須是一種活動,不是行為制約。行為和活動不同,人的行為是有規則的,因而是可以預期的,如認為來自泛藍陣營故可預期將加入倒扁靜坐行為。而活動是無法被納入到歷史決定性的框架之中,例如誰能想得到出身三級貧戶而以正義揭弊改革形象勝出的阿扁,竟淪為貪腐違法和言不及義的化身,而成為引爆公民自主活動的火種。貫徹容忍價值的意志活動,必須從互相承認對方具有不足的共同信任基礎開始。精神分析家拉岡以一個例子說明。「獄卒對囚室內的三個囚犯宣佈,他將自三白二黑的五個碟子中任意選出三個,然後在每個人的兩肩之間各繫上一個,三個囚犯同樣都看不見自己身後的碟子是黑是白,只能看見另兩個囚犯分配到的顏色,室內也沒有任何之類的反射物可以一窺究竟,誰能先根據邏輯推理判斷出自己的顏色,誰就可以離開囚室,但是在推斷的過程中不得與另兩人交換自己猜測的任何心得。宣佈完規則後,獄卒在三人身後都繫上白碟子。」此際,最重要的解答方式是,三個人在觀察其他人動向,各自沈思了一段時間後,會同時移動步伐往出口走去。

從這個例證,囚室中的犯人要找到出路就要看清:無論他多想確定自己的主體,卻都不可能真正佔據對方看他的角度,看到對方如何看他;他所能做的,是在認清自身不可能彌補的欠缺、掌握自己的空白本質之後,也瞭解到他者同樣有如此欠缺,繼而透過他者的欠缺、猶豫、不確定,完成自己瞬時的認同動作,從而確立自己的存在。由此反思,拉岡精神分析觀所強調的,主體和大對體具有欠缺,而在互為信任和寬容下,這反而是溝通、妥協、改變、對話的契機,如此開顯了新認同的可能。

Posted by poiesis at 樂多Roodo! │09:29 │回應(0)引用(0)審議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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