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5,2006

FYI:所有「其他人」宣言:「挺台灣與公民和解」

我們主張推動「公民和解」,也就是願意承認面對社會重大歧見時,能夠彼此尊重,進而願意付出自制與約束的代價,知道何時必需要依照民主法治常規,和平解決爭端。

所謂「其他人」,就是厭惡並拒絕參與「政治二分法」,「社會二分法」,「族群二分法」種種動員下的所有「其他公民」。

我們主張推動「公民和解」,也就是願意承認面對社會重大歧見時,能夠彼此尊重,進而願意付出自制與約束的代價,知道何時必需要依照民主法治常規,和平解決爭端。

我們反貪腐,同意部份公民主張阿扁下台政治的要求,有其正當性。但是,我們反對現在倒扁運動「扁不下台就絕不能退」的作法。

我們挺民主台灣,但不「挺扁保衛本土政權」,因為這樣徒然退縮到狹隘保守的族群意識,無法推動多元實踐、建立台灣主體的新局勢。

我們尊重普遍人權與意見表達自由,但反對各種煽動社會偏見的語言暴力,反對歧視,也譴責肢體挑釁,我們鼓勵理性對話,並呼籲尊重族群多元記憶、情感與生命意義的歧異性。

我們支持重建社會信賴,推動台灣社會關係的健康與多元發展,重視民主政治的合理性,並在日常生活中,予以實踐。

現在朝野許多政黨、政治人物、媒體經常直接間接鼓動偏見,對人民之間對立衝突的升高,要負最大責任。我們主張,現在政黨、政治人物、媒體應該認真反省自己要如何「先從群眾運動中退場」,把運動還給公民社會。

我們選擇靠我們自己,靠自己的能動性。抗拒二分的社會價值需要集體的智慧,抗拒族群動員語言的誘惑需要勇氣,而推動挺台灣的公民和解需要反省與毅力,能認識自己的不足,給所有人都有學習機會,則需要自制與理性思考,這是建立具有承認與尊重內涵的民主價值觀,不能缺少的公民德行。這份共同聲明所代表的,就是呼籲以及提醒,抉擇在一瞬間,讓我們所有「其他人」,一起走追求「公民和解」的大路。

Posted by poiesis at 樂多Roodo! │00:43 │回應(5)引用(0)公民社會
樂多分類:新聞評論 共同主題:台灣主體意識 工具:編輯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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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看之後的幾張照片,看起來好像是立院中興大樓的記者會,不知道什麼時候舉辦的,剛剛搜了一下各大媒體,居然完全被消音,台灣的媒體真是越來越沒救了。
Posted by Torrent at October 5,2006 13:41
是立院中興大樓,時間,今日上午:)

至於記者,聽說都到行政院了。
Posted by poiesis at October 5,2006 14:05
補充一下相關資訊:

社團:媒體與政治人物應從群眾運動中退場
中央社 2006-10-05 13:37

(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五日電)外省台灣人協會理事長張茂桂今天表示,群眾運動無法解決歧見,社會上也有很多不倒扁、不挺扁,反對政治、社會與族群二分法的「其他人」人民,這些人民主張政黨、政治人物與媒體應先從群眾運動退場,將運動還給公民社會。

http://news.yam.com/cna/politics/200610/20061005406943.html
Posted by poiesis at October 7,2006 08:57
中央社把吳豪人名字打錯 :P
Posted by James at October 8,2006 04:24
James眼尖,的確是打錯了:)
Posted by poiesis at October 8,2006 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