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 月份文章 顯示方式:簡文 | 列表

November 10,2008

野草莓學運學生的一些心聲

時間 2008/11/9
地點 自由廣場
主題 "最想對心中重要對象說的話"





Posted by poiesis at 21:52回應(1)引用(0)公民政治

November 5,2008

FYI:1104 圓山飯店警察侵犯人權事件記錄

2008.11.04 圓山飯店 警察侵犯人權事件記錄

◎陳育青

11月4日上午九點多,我與友人開車前往圓山飯店訪友,途經兩個佈滿警察、拒馬的檢查哨,警察兩度攔車詢問後,就讓我們通過。

我等候住在圓山的朋友回來期間,在飯店內外走走、看看,未受任何干擾,也沒有標示告知此處有什麼特別的限制。當我在飯店大廳等候朋友時,並不知道住在圓山飯店的陳雲林今天有何行程,也無計畫從事抗議行動。約十點半,大批警察、安全人員開始進駐大廳。

大廳走道兩側圍著分隔線,將媒體、遊客分隔在走道之外,有些遊客看到這麼大的場面 ,就拿出相機、錄影機拍攝,現場並無設置任何標語告示哪裡不得通行、或者非媒體不得拍照、錄影。

...繼續閱讀

Posted by poiesis at 8:58回應(3)引用(0)公民政治

FYI:「抗議馬政府向中國人權低標看齊」聯合聲明稿

2005年第一次連胡會時,人權團體即要求國民黨:「政權可以失落,人權不可以失
落。」應該要向中國政府強烈要求釋放政治犯,及改善人權狀況。2008年,馬政府
上台後,強調與中國的對等交流,然而,所謂的「對等」,竟是降低台灣的人權法
治標準,來迎合中國。近日,中國特使陳雲林來台,國民黨政府正是以中國的人權
標準,來對待台灣的抗議民眾。

列舉馬政府種種降低人權標準的粗暴作法諸如:
淨空高速公路車道,連媒體隨行車輛,都遭到警察以「逼車」方式強行要求離開;
禁止民眾在公共場合舉國旗;禁止民眾在公共場所說「台灣不是中國的」;民眾在
圓山附近手持DV拍攝被警方帶走;民眾想要施放印有「黑心」圖樣的氣球被警方制
止;民眾騎機車懸掛支持西藏獨立的「雪山獅子旗」,被以「違反集會遊行法」的
理由,禁止通行並將人直接從車上架離
.........

大法官曾表示:「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憲法第十一條有明文保障,國家應
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俾其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
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因此警察在執行勤務時,不僅有義務對表達意見的人民給
予適當保護,更應該協助人民行使表達意見之自由。然而,台灣警察在面對人民行
使基本權利時,卻常是橫加阻擋和壓制。特別是這段期間警方密集地超越了勤務執
行的界線及比例原則,嚴重妨害了人民表達意見的自由。這些活生生的人權侵犯實
例,無疑對台灣政府自我標謗為「民主自由國家」是最大的諷刺。

除了強烈譴責警察執法過當的行為,台灣人權促進會嚴正發起民間社團連署,要
求:

一、馬總統應該為其出賣三十年台灣人權法治成果、附和獨裁國家,向全國人民公
開道歉。
一、警政署長王卓鈞、國安局長蔡朝明,應立刻下台。
二、號召成立義務人權律師團,接受民眾舉報人權侵害個案,做為進一步向國家提
出集體控訴的基礎。
三、呼籲在第一線執法的警察同仁們,維護憲法價值是每一個執法者的天職,盲目
聽從上級的違法違憲指令,將構成犯罪行為。勿淪為箝制人民基本權利的打手。
四、呼籲立法院立即修正「集會遊行法」。


發起團體: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連署團體:台北律師公會、台灣勞工陣線、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小米穗原住民
文化基金會、推動集遊惡法修法聯盟、台灣環保聯盟、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核四公
投促進會、青年95勞動聯盟、台灣綠黨......

(擴大連署,正進行中,願意參與連署的團體,請與發起單位單位聯繫。)


Posted by poiesis at 8:42回應(0)引用(0)公民政治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