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28,2007
2007年「公益行銷」的「最壞實務案例」?
印象中,關於「水蜜桃阿嬤」事件的評論中,這個該是最簡潔而直入要害的:
這次的事件,主要是因為商周在操作上的瑕疵,藉由網站說明的模糊,進行另有他用的募款行動(不是給阿嬤的,是用做自殺防治教材).比較起以往商周的做法,多是與公益團體合作,至少在服務方案設計較為完善些,還可以分攤募款和執行的風險.
很多社福工作者會想,原為美事一樁,除了商周公益性報導遭到質疑外,現在更可能衝擊公益團體募款行動的正當性.還有便是”個案需求”和”結構問題” 孰輕孰重的爭議.
這個事件,也許已經是所有台灣在企業裡從事企業公益投資規劃的CSR經理人記憶深刻的「最壞實務案例」了吧。大多數的台灣企業,在公益投資的決策上,多半是隨性而為,「跟著感覺走」。這如果是發生在純粹運用企業內部資源的公益捐贈,外人可以說三道四的地方不多;但在結合商業動機與公益目的的「公益行銷」上,samlai說的警語,就不容忽視了:
即便是公益團體所推動服務計畫,無論是針對個案協助或整體發展,都需要經得起被檢視.
「即便是公益團體」,更遑論商業組織了。不講究公益方案的實際產出,對於實際產出與預期的社會績效之間的關連欠缺周延的思考,一個「公益行銷」,好一點的情形,也許只是一個無助於品牌形象和企業聲譽的無效投資,至於在比較惡劣的情形下,一旦授人以「浪費社會公益資源」的印象,也許反而成為埋葬企業角色的社會正當性的快速道路。
下次,公司裡有人說起要作「公益行銷」,或許,CSR經理人都該提高警覺,在心裡問一問:
Is it realy a good social investment? What are its social impacts, if any?
歪打,是不可能正著的;廉價的、跟風的、搭便車的「公益行銷」,早已經效益遞減了。
這是CSR經理人的末日嗎?
喔,不是。
凡是認真看待「公益行銷」所可能達成的社會使命的CSR經理人,你發揮專業的機會才剛開始。
August 16,2007
FYI 連署:反對「中子創新」壟斷「台客」,智財局應審慎看待文化相關著作/ 商標權審查

無論你喜不喜歡台客這個詞及其所代表正或負面意義,
「台客」或「台客搖滾」等文化語彙都不該被少數人商業獨佔。
我們從幾週前發現這問題並且開始採取行動(請參見以下網站):
http://www.bigsound.org/tkrock/
這事看來微不足道,但就像設下了一個範例:
我們贏(其實也沒得到任何好處),但以後該當把關審查的官僚會更謹慎,而割稻尾又想剽佔的商人會三思。
我們輸(等於將社會共享的文化權拱手讓出),則以後想幹所謂「文化創意產業」的投機者都可以自大地比照辦理。
重頭出發前的告白
有一陣子,上網時不再讀部落格。
甚至,曾經每日用以經營自己的世界觀的部落格,就不經意地放在部落圈的不知名角落,隨興聽任荒蕪。
似乎,身體裡潛伏著某種類似「部落格厭食症」的病菌,一發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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