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9,2005

媒體改造的四種路徑


lakatos引用美國National Issues Forums,於2002年舉辦的"News Media and Society: How to Restore the Public Trust?"審議民主會議的審議手冊資料,整理了三種媒體改革的途徑。Joseph Wang將三種途徑翻譯成中文。我將翻譯內容修整之後,參考媒體改造學社的相關文獻,增加了媒體公共化的項目,整理成關於媒體改造的四種途徑。




路徑一:加強媒體自律

新聞報導是一種公共服務,因此,除非新聞媒體和所屬記者能重新重視他們的公共責任,新聞品質是不會有改進的。所以,我們必須訂定清楚一致的新聞報導標準,並以此評鑑、認證新聞記者。

路徑二:開放媒體市場
新聞媒體和公民之間的關係惡化是因為新聞媒體被少數商業團體壟斷,而且這些商業團體關心他們自己的利潤多過他們對公民所負「告知」的責任。如果我們努力開放媒體市場,我們就可以避免少數人壟斷,也提供一個可以讓不同意見、讓多元化觀點發聲的空間。

路徑三:擴大公民參與

除非公民與記者之間的高牆倒下,優質、平衡的報導不會出現。因此,媒體必須讓公民有更多機會直接參與新聞追蹤和報導的過程。如果媒體不願意合作,公民就必須自己想辦法。而且,對於不好的新聞報導,公民應該以「閱聽」投票,拒讀、拒看。

路徑四:建立公共媒體集團

要提高媒體的公共服務機能,就必須推動成立公共廣電集團。由於商業媒體始終無法擺脫商業利益的糾葛,改善媒體環境的方法,應該是投入國家財政資源,成立強有力的、以公共利益為唯一運作考量的公共媒體。

(美國的NIF,並沒有將媒體公共化,列入媒體改造的多元觀點之一。在美國的政治討論脈絡裡,這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在歐洲進行同樣的討論,媒體公共化,就很難不是選項之一)

這四種路徑,當然並非必然互斥;其間,有可能相互組合,形成種種相異的改革行動方案。

如果以民主審議的方式來討論這些改革路徑,台灣的公民,會選擇怎樣的改革方案?

這,是我目前感到興味的議題。


Posted by poiesis at 樂多Roodo! │00:31 │回應(9)引用(0)審議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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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我覺得第一跟第三才是根本的解決方法,第二點則有可能更糟,媒體是一個SETUP COST很高的產業,在這種產業裡面,越自由競爭效率越差,這在經濟學學理上已經有理論,台灣的媒體環境也提供了實證。

至於公共化,我個人是保持懷疑的,這可能跟我的美國教育背景有關,我不太相信公務人員能搞出什麼好東西。不過我一些有英國經驗的朋友看法就非常不同了。
Posted by 酥餅 at June 9,2005 01:17
其實經營媒體的門檻越來越低了, 歸功於科技的進步以及分眾市場的形成,但是許多法律反而回過頭來調高執照申請門檻以及做出有利於保護現有競爭者利益的限制,我想這可能是第二項所要針對的。

另外,我認為可以再加一點:「再管制」。
Posted by Portnoy at June 9,2005 09:27
我想這邊講得媒體應該是像自由時報,中國時報,三家無線電視台與七家有線電視台那樣的主流媒體,這些媒體的SETUP COST還是非常的高。
Posted by 酥餅 at June 9,2005 11:50
所以其實我們不須再次複製這樣的主流媒體, 正如第二項中提到的:「提供一個可以讓不同意見、讓多元化觀點發聲的空間。」而這樣的開放不一定只能從硬體建設的角度來看,而該從建置一個製播分離的垂直分工平台來著手,將內容與平台經營執照分開,這點也是數位電視的遠景之一。成功案例可參見芬蘭及瑞典,還有英國。

另外,廣播頻譜的開放也是一個可以著手的方向,台灣現在的聯播生態將原本廣播服務地方的使命給丟棄了,申請門檻過高,不針對弱勢如原住民特別開放等都是很大的問題。

公視岩花館有不少資料可供參考。

Posted by Portnoy at June 9,2005 18:37
首先,感謝兩位的留言。我個人收益良多。我相信,其他來到此地的網友,應該也會有同樣的感覺。

酥餅:

您認為媒體當面臨著高setup cost時,自由競爭無法導致有效率的媒體市場,故而反對開放市場競爭的路徑。這個市場失靈論,雖然是一個關於市場在引導媒體發展上的限制的一般說明,似乎後來修正其應用範圍於主流媒體。這樣的理解,對您而言,是否貼切?

Portnoy的論點,似乎蘊含著:市場競爭規範的改變,可以導致不同的技術發展路徑,從而改變媒體運作的成本結構。這個觀點,在何種程度,需要您修正您原有的一般說明架構?

其次,關於成立公共媒體集團的路徑,您提及您歐洲的朋友會有不同的意見。在您想來,您的歐洲朋友,會怎樣反駁您對此的觀點?

Portnoy:

如果仿照前四個路徑的例子,用簡短的句子來說明,在此您會如何陳述「再管制」的內涵?

此外,您似乎主張著開放市場競爭與加強公民參與並行的改革方案?這樣的理解,對嗎?
Posted by poiesis at June 10,2005 00:04
那我試試
路徑五:傳播媒體再管制
由於目前主流傳播管道受少數大媒體掌握,加上法規不斷鬆綁,使得媒體集團的垂直與水平整合日趨嚴重,結構上的集中更明顯造成內容上的單一與偏頗,因此政府必須重新檢討現今的線性去管制政策,思考再管制與整體社會福祉營造。

其實這幾點都需要很細緻地去檢驗,不然正如酥餅所擔心的,路徑二也極有可能成為替財團開後門的弊病,而公民參與這一點,我認為如果公民除了參與監督媒介內容之外,如果更能針對結構上的改變積極參與,那媒體改革一定事半功倍。

Posted by Portnoy at June 10,2005 01:26
除了第四個途徑之外,其它途徑都是空洞、喊口號的口水話。台灣的傳播學者最喜歡寫這些空洞的論文,而且當論文都在喊口號時,我已經不知道這還能不能算是論文。本人認為 Portnoy 看問題最能看到病處。 (他會不會是 Dream Theater 的鼓手 Mike Portnoy 的 fan 的關係而取筆名為 Portnoy ? 如果 M. Portnoy 的確很厲害,那我也寧願相信 Portnoy 也真的很厲害)
本人曾在我的部落格中大聲地喊「台灣的電視新聞是全世界資本主義國家中最難看的電視新聞 (希望無誤)」,只要有人舉出更爛的例子,本人隨時願意收回我那句狂言。
台灣一天不徵收電視稅,就別妄想能夠有有品質的電視節目。台灣的公共電視也只在及格邊緣而已,所以買電視只接 DVD player 而沒接有線電視是非常聰明的事,既省錢也省時間。本人誠懇地呼籲年輕人有空去英國、法國遊學至少兩個月以上,看看他們的電視節目。光一台德法合資的 Arte 頻道,一天只有晚上七點到凌晨三點八個小時可以用無線電視免費看,我們就可以知道 Arte 比播出時數更多的台灣公共電視要好看。不把 Arte 的例子拿出來,不會知道台灣公共電視的編輯方針仍然是八股的。
Posted by 周星星 at June 15,2005 12:08
哈!其實也有很多人認為第四個途徑很空洞很口水呢!至於論文的問題,我只能說,還是有很多好論文可以參考的,不過學界和業界鴻溝過大的確是問題。我是Mike Portnoy的fan沒錯!不過我沒他那麼厲害。

你提出的電視稅意見今天也成為我們所上課堂討論的一個焦點,不過我在此可以透漏一下小道消息,台灣這些惱人的有線電視新聞台過不久就會少幾個了,如果新聞局真的尊重學者意見的話。

Posted by Portnoy at June 16,2005 23:53
Portnoy:

這陣子忙於工作,以致於追不上這個thread的發展。

原文的第二個路徑,我回頭看了原文,覺得應該修正為:建立公平競爭的媒體秩序。

這也許某個程度上可以包含你所要強調的「再管制」的?
Posted by poiesis at June 22,2005 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