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1月27日

2012 年的生日感想

之一:
如果你看到政治人物抵制企業,卻不觸及企業的人權或者環境議題,義正詞嚴之下的潛台詞就是:只要你們不在選舉的時候搞亂子,只要你們給我們政治獻金,我們保證不會追究你們的人權和環保問題。

之二(2012年12月22日補):
要搞「直接民主」的朋友,敢不敢對旺中集團說:「以社會對話為基礎,媒體須與民間社會進行多元而雙向的溝通和討論,作為制訂媒體自律公約、節目製作規範、自我檢視系統之參考依據。」(這是幾年前「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提出的主張)
期待着,要做「直接民主」,就玩真的。千萬不要讓我感覺你們只是「葉公好龍」。

2013年02月2日

走出「平庸之惡」:把公共電視和壹傳媒交給公民?(九)

之十三:「公共產權拜物教」的虛幻煙火

前面曾經提及魏玓質疑反媒體壟斷運動的文章。在這個文章中,魏玓以「媒體該交給誰?」作爲核心的問題意識,在「媒體公共化,讓媒體回到公民手中」的主張下,伸張他的「公共媒體優先論」--擴充公共媒體之爲最優先(甚至唯一的)媒體改革議程。

但魏玓沒有清楚交代:「公共媒體」在什麼意義下是屬於公民的媒體?聽聞和仿效英國 BBC 的「雷斯主義」規式而發起的「公共媒體優先論」,是如何證成所謂「公共媒體」確實是「屬於公民的媒體」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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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1月21日

政客退場,讓公民來決定公視的董事!

公視董事任命的爭議,到了媒體改革學者出馬抗議,變化出來的轉折,並不出人意外:龍應台主張,廢除目前的審查會制度,按照「國藝會模式」來進行!

所謂的「國藝會模式」,就是董事會是由文化部本身組成遴選委員會去挑選、徵詢,最後選出國藝會董事會成員,文化部核定完就徑送行政院核定,完全不需要經過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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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iesis發表於 樂多22:29回應(0)引用(0)公民政治 │標籤:媒體, 社會資本主義

2013年01月20日

走出「平庸之惡」:把公共電視和壹傳媒交給公民?(八)

之十二:公共媒體還是公共領域嗎?

敢於懼怕最壞的,有時比敢於希望最好的,更爲艱難。像公視這種所謂媒體改革學者口中的「公共媒體」到底是不是「公共領域」,可能就是需要敢於懼怕最壞的勇氣來面對的問題——或許,也可以說是:一種最切近理想的「致命錯誤」。

臺灣的「公共媒體優先論」希望以「公共媒體」作爲文創產業的領頭羊,希望將公視發展爲「華人的 BBC」。對這種想法,我初步的結論是:這些策略構想與公共媒體作爲「在地的公共領域」的建構者的「公共利益」基本屬性,即便不是本質上不相容,至少也會對公視的「公共利益」屬性產生系統性的壓抑作用。不過,這個議題主要涉及的,還只是公廣集團的「娛樂節目」和「文化節目」。將焦點轉到公共媒體的核心機能--新聞和時事節目,我們還可以發覺「公共媒體優先論」其他的內在自我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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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iesis發表於 樂多20:38回應(0)引用(0)公民政治 │標籤:媒體

2013年01月12日

走出「平庸之惡」:把公共電視和壹傳媒交給公民?(七)

之十一:公共媒體作爲華人文化產業的「航空母艦」?

臺灣的「公共媒體優先論」走向「經濟取向的媒體公共化」,除了表現在將「媒體公共化」的議題化約爲「增加公廣集團預算」的強烈傾向,從 2008 年之後,隨着所謂「文創產業」的政策論述高度主流化,也開始表現爲將「公共媒體」鏈接上「文創產業」的產業政策論述上。媒體改革學者馮建三就強調

廣電內容的製播是綜合性質的產業,是密切與電影及藝文表演息息相關、相輔相成的產業;二者榮枯一體,一榮具榮,一枯具枯。......環顧十三項文創產業,如果說還有一種產業在良善周全的政治規劃下,能夠滿足「經濟」要求,同時可以涵養庶民的日常「文化」,進而讓人的工作與生活更為生機盎然,「創意」的激發於是獲得確保者,應該就是廣播電視。

這種策略構想,在文化部正式成爲公視的主管機關後,開始日益鞏固。文化部長龍應台也表達了以公視爲產業政策工具的願景:「希望公視成為文化國力的翅牓,帶領台灣的文化藝術飛向世界」。於是,「公共媒體優先論」主張以公共媒體爲「不沈的文化航空母艦」,成為媒體產業和文創產業的領頭羊的想法,在此似乎也得到了官方機構的呼應。一時之間,「讓公視成爲華人的 BBC」的論述,也隨即浮上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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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iesis發表於 樂多20:07回應(0)引用(0)公民政治 │標籤:媒體

2013年01月10日

走出「平庸之惡」:把公共電視和壹傳媒交給公民?(六)

之十:公共媒體的「收視率保衛戰」

雷斯主義的「公共媒體」,具有一個本質性的特質:拒絕商業主義和商業原則。對「公共媒體優先論」而言,這是因爲公共媒體的「公共產權」特性,可以移除追求高收視率和利潤最大化等因素對媒體工作的制約,可以讓媒體運作避開廣告主與私人營利性公司組織所有權等造成的壓力,從而提供民主社會所真正需要的、優質而普及的媒體服務。對「公共媒體優先論」,這是不變的的真理。也基於這種信念,「公共媒體優先論」認爲,加大力氣發展臺灣的公共媒體,將可以對商業媒體產生制衡作用,是臺灣媒體改革的不二法門。

但是,故事的結局,果然如此美麗?

或許,如同郭臺銘喜歡說的:「魔鬼在細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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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iesis發表於 樂多22:19回應(0)引用(0)公民政治 │標籤:媒體,商業與人權

2013年01月5日

走出「平庸之惡」:把公共電視和壹傳媒交給公民?(五)

之八:The Party is Over

「公共媒體」的「黃金年代」已經結束。這是今日任何「公共媒體」的論述和倡議無法迴避的歷史事實,也是今日任何重新出發的「媒體公共化」方案所要克服的挑戰。

以歐美區域而論,關於公共媒體黃金年代的終結,最關鍵的變化,或許該說是從其「最脆弱的環節」--美國的商業媒體體系--開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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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iesis發表於 樂多21:56回應(0)引用(0)公民政治 │標籤:媒體,商業與人權

2013年01月2日

走出「平庸之惡」:把公共電視和壹傳媒交給公民?(四)

之七:「責任性媒體」的黃金年代

如前所言,臺灣的「公共媒體優先論」,乃是由國家負責商業媒體無法提供的「公共服務」爲基點的社會倡議。就此來說,由政府向人民提供「福利主義式的媒體服務」,就成了彰顯「公共媒體」的「制度優越性」的最重要憑藉,同時,也是「公共媒體」之所以爲「屬於公民的媒體」的最後證明。

(對這種單純基於「市場失靈」的理由而主張「公共媒體服務」的社會倡議,公共媒體的運作是否具有相對於國家政治的自主性和獨立性,實際上是無關緊要的。如果公共媒體能作爲政府喉舌同時又提供高品質的媒體服務,這種公共媒體論述是沒有必要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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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iesis發表於 樂多20:52回應(0)引用(0)公民政治 │標籤:媒體, 社會資本主義

2012年12月31日

走出「平庸之惡」:把公共電視和壹傳媒交給公民?(三)

之六:一個公共媒體,一個公共服務,以及一個民族

前面環繞公共媒體與國家的關係所做的分析,對真正的「公共媒體優先論」而言,可能會認爲是司空見慣的老調。政治干預和政治獨立的議題,只是不足掛齒的「外傷」,永遠都可以找到彌縫傷口的「技術性解決方案」。在「國家 vs. 市場」的區分之下,「公共媒體優先論」,還是可以指向公共媒體「非商業主義」的營運模式,來作爲公共媒體根本的「存在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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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iesis發表於 樂多10:20回應(0)引用(0)公民政治 │標籤:族群

2012年12月30日

走出「平庸之惡」:把公共電視和壹傳媒交給公民?(二)

之四:是政府媒體還是公共媒體?

公共媒體一向有公共媒體共通的結構性問題。在「公共媒體」的「黃金年代」是如此,在「黃金年代」之後的歲月更是如此;在首創「公共媒體」的英國如此,在其他「公共媒體」的晚發展國家更是如此。

政治獨立性的問題,屢屢是這些結構性問題中最常被提及的。就「公共媒體優先論」看來,南韓三大電視臺,兩家俱爲公共媒體,南韓政府又持續增加對公共媒體的預算,投注資金規模約為臺灣的 10到15倍,理當爲臺灣學習的典範。但臺灣的「公共媒體優先論」卻疏於註明:兩個南韓公共媒體,都有程度不等的政治干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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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iesis發表於 樂多01:12回應(0)引用(0)公民政治 │標籤:媒體,商業與人權

走出「平庸之惡」:把公共電視和壹傳媒交給公民?(一)

之一:序言

在某則新聞報導中,看到媒體改革學者說:「最能立即解決媒體壟斷問題的方式就是輔助公共媒體,在許多國家的經驗裡發現,當這些公共媒體壯大後,可起到制衡這些商業媒體的作用。」

心底不禁浮現了前一陣子剛讀完魏玓的《媒體改革運動 須突破舊框架》時的感覺:臺灣的一些媒體改革學者,似乎不是懦弱,就是僞善。既然認爲「公共媒體」是正當可欲的改革主張,在這個關卡,卻連要求政府直接收購壹傳媒,改組成「公共媒體」都說不出口,難道連這點也要學生運動代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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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iesis發表於 樂多00:35回應(0)引用(0)公民政治 │標籤:媒體,商業與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