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派獨立董監事
法務部政風司
「政風機構協同各機關推動企業誠信及倫理實施方案」(簡稱為「實施方案」)網頁的附件
「法務部推動企業反貪之作為」(簡稱為「反貪作為」)裡,出現了很奇妙的文字。第五頁:
一、公司治理機制改革之必要性:
獨立董監事改由政府主管機關指派…
關於這段文字的意義,請看
毛毛牙的
分析。
不過除了文字外,其實還有一點也很奇妙。「獨立董監事改由政府主管機關指派」的文字,並沒有在今年2月26日頒佈的「實施方案」裡出現,可是在「反貪作為」裡卻看得到。那麼「反貪作為」是什麼時候公布的呢?法務部的網頁裡並沒有標示,可是「藏」在原文裡面的資訊卻很清楚告訴我們,「反貪作為」是在今年3月19日「誕生」,4月18日做最後一次修改。如果這些資訊正確的話,那麼,選在總統大選前三天出生的「反貪作為」,未免也太會挑時間了吧。
另外,「獨立董監事改由政府主管機關指派」的出處在這份
報告的第176頁(文章內頁第164頁)。
註:法務部這段「獨立董監事改由政府主管機關指派」的文字,是網友紋身力發現的。本文要感謝紋身力及未具名網友的寶貴意見。
Posted by poavosa at
樂多Roodo!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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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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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更關鍵的問題是所謂的獨立董監事是啥玩意?另外我國的獨立機關的法律定位也是挺堪玩味的~
借轉喔 ^^
阿公辛苦了~
獨立董監事本來是指非股東而聘任為董監事,性質上接近經理人、CEO。
讓政府派任,能不能防貪我不曉得,但是讓政府干涉私人公司的經營,絕對無庸置疑。
最簡單的例子,如果公司要捐款給反對黨,獨立董監事在董事會上會投贊成票嗎?
這...本來應該說:這實在太不可思議了...
後來想想,不可思議的事太多,實在是...
剛剛借發表了一篇,感謝喔!
也就是說,民營企業國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