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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ober 28,2009

許多人都問

創作者「組工會」「要保障」
許多人問:我們已經有健保、國保,「創作者」保險是什麼?
許多人問:每個人都是「創作者」嗎?
許多人問:只要我說是創作者,就可以加入創作者職業工會嗎?
許多人問:如此保險,由政府來約束創作者的認定入保資格,會不會隔靴搔癢?牽制連連?
許多人問:目前已有與「藝術」有關之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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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藝術家為什麼要闖空門

1031藝術家為什麼要闖空門?
創作者「組工會」「要保障」聯合行動
訴求:開放創作者職業工會、納入職業保險體系
時間:2009年10月31日(周六)早上10點
地點:華山文化園區前廣場(台北市八德路1段1號)
為什麼我們(他們)職業保險影片會串點 http://blog.roodo.com/cwpu2009go
創作者職業工會連署(四百多人) 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09091603490900
種植藝術blog http://blog.roodo.com/plantartact/
「創作者職業工會」發起人名單蔡明亮、湯皇珍、陳界仁、張忘、黃中宇、駱麗真、萬一一、劉秋兒、鄭詩雋、陳幸均、范姜峻宏、鄭美雅、蔡海如、蔡宛璇、Yannick Daudy(澎葉生)、高俊宏、陳仁彬、邱尚青、鄭國揚、楊浤淵、朱維立、孫克薇、林慧蓉、彭怡平、陳伯樺、林冬吟、葉家銘、吳尚霖、周書毅、胡永芬、劉怡婷(歡迎持續加入)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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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6,2009

文創政策民間版

2002迄2009文建會版的文創政策只有文創法與發包文創園區,民間合理質疑文建會究竟做的是不是文創?
 
一份「德國文化創意經濟內獨立工作者」的最新資訊,足以讓我們印證德國文創對文創核心人口—創作者的高度關心與瞭解,其獨立藝術家〈自由契約類型〉總數將近13萬人,其中4.5萬人年收入17,500歐元〈5萬台幣/月〉,廣泛的文創工作者總計140萬,核心工作者93.8萬。台灣雖小於德國很多,但人家這樣做文創,著實讓人驚嘆! 

文創政策民間版具體訴求:
一.
建立由核心人口到核心協助到硬體供應到銷售端的文創層次結構。
二.
全面確立各層次生態可動而長期的數據平台。
三.
 釐清與確立在台灣的文創產業項目,對既有文創項目由核心人口到核心協助到硬體供應到銷售端的生態普查,對未來文創項目的精確化與促進煉合。
四.
對核心人口的存續問題回歸文化政策基本面,對於創作者的身份、職業保障給以「藝術家保險」進行維護,創作者的基本的工作資源—工作室、排演場、展演空間的以及展演組織給以前瞻性的設置與協助,以完整的補助機制維護創作的多元性〈由最傳統到最前衛〉。
五.
核心協助〈周邊層〉建立在對既有系統的疏通謀合,規劃減稅、協調、推廣性的政策,任何可以從核心門加工、協助、推廣、販售、提供問題解決的工作者,建立產值、企業規模、獲利度、經濟貢獻指標。
六.
硬體、物料供應由一般產業層級跨往專業層級,並進一步與文創物料與硬體接壤。
七.
 銷售端應明訂用本國文創消費才可減稅的最高額度,消費項目應涵蓋所有文創項目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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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28,2009

藝術經濟小學堂

藝術經濟小學堂

政府高舉「文化立國」的旗幟,文化外交、創意產業是未來台灣美麗的經濟起飛夢想之路,然而,在台灣,這些藝術創作生產者實則面臨著許多制度下被忽視的生存困境。

延續2008「種植藝術」談會系列,2009年推出「藝術經濟小學堂」透過主題性、系列性與前瞻性的論壇,整理出藝術工作者所面臨的環境與社會結構問題,並企圖尋求解決出路,而在此議論與尋思解答的過程中,亦得以提升藝術創作者之公民意識。

日期:2009/05/09、05/16
地點:洪建全基金會覓空間(北市羅斯福路2段9號12樓)
主辦:種植藝術、破週報
協辦:洪建全基金會覓空間
免費活動,需報名。
洽詢電話:23965505分機122、132
報名網址:www.hfec.org.tw


2009/5/09
(六)
15;30

18:00

一、
藝術工作者的社會位置

德、法的借鏡與臺灣現況

林雪芳

中研院社會所研究助理

 

湯皇珍

行動藝術家

種植藝術發起人

 

蔡宛璇〈書面資料〉

19:00

21:30

二、
文化創意產業的多向閱讀
以及
對政府文創政策的檢視

 

劉新圓

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教文組高級助理研究員

 

Brahms6

觀乎人文以化天下文創產業部落格主筆

2009/5/16
(六)
15:30

18:00

三、
藝術資源平台

 

 

蘇瑤華

台北國際藝術村總監

 

林婉千

台北教育大學文創系講師

19:00

21:30

四、
藝術家的公民參與途徑

 

潘翰聲

綠黨秘書長

 

何宗勳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


March 3,2009

金融風暴下藝術家的生存危機—我倆沒有明天

金融風暴下藝術家的生存危機—我倆沒有明天


在金融風暴的肆虐下,藝術創作者面臨的是雪上加霜的生存危機。2009年初始,政府正在主導下一系列的文創圓桌論壇,文建會也正在擬定文建政策,四月即將編列預算花用珍貴的文化資源。而在民主機制裡,社會中的每一分眾都正在體驗自己發聲的理直氣壯。

同樣,創作者到底如何豎立自己專業的身份,闡明創作專業的需求,糾正政府無效無用且有害的施政舉措,我們無法期待僵硬癱瘓的機制自動運轉,也無法期待別人替我們發言,唯有匯聚創作者的共同經驗,大聲提出我們的訴求才得以自救救藝,保守每一分藝術人民共同的資源,維護一個可能還有明天的藝術命脈!

 

時間:2009/04/01(三)14:30~17:30

主辦:種植藝術、破週報

協辦:洪建全教育文化基金會覓空間

地點:洪建全教育文化基金會覓空間(交通資訊

與談:鍾喬、邱尚青、湯皇珍、林人中、張麗珍、陳界仁、歐陽穎華、吳忠良、林乃文、閻鴻亞〈書面〉、王佩君(書面)持續邀集中.

 

 

題綱:藝術創作者在社會中是什麼身份?

藝術由創作以至發表,其專業需求的基本向度已經存在嗎?

在藝術創作人口岌岌不保之際,說文創好生意,要賣什麼?

 

參考: 1.期待台灣的文藝復興-文創圓桌論壇開場會議內容紀實國家文化總會網站

參考: 2.破週報2009台灣文化的藍圖破週報

 

活動訊息請見:http://www.hfec.org.tw/memespace/exhibits_1.asp?CTID={2B6FE1E1-A502-4D7C-A7F6-1C22E0C9B11A}

 

歡迎加入與談,也歡迎4/1當天出席熱話


October 28,2008

什麼都OT就可以逃避失職嗎

什麼都OT就可以逃避失職嗎?以華山藝文特區的滅絕為例──當文化與藝術都被ROT,誰受害?

「種植藝術」將再度陳情,請監察院糾舉  文建會ROT華山五大失職。陳情全文,夾於繼續閱讀...


「山也BOT,海也BOT,什麼都BOT,什麼好東西都讓有錢人拿去了,我們的子弟只能出去外面給人家當夥計。」這是電影《海角七號》代表會主席「洪國榮」(資深演員馬如龍飾演)說的。

以澎湖吉貝嶼的悲歌為例--當山與海都被BOT,誰受害? 以華山藝文特區的滅絕為例──當文化與藝術都被ROT,誰受害?

澎湖吉貝嶼上的一片純白沙灘,20年前成了觀光租借地,20年後地下水鹽化,生態被破壞,政府還要花納稅人的錢維護租借者的廢棄區。原來,在島嶼西南方有一條世界少有的長沙嘴(當地居民稱「沙尾」),這條由貝殼砂和珊瑚堆積而成的純白沙灘,映著碧海藍天,正是當時台灣所沒有的觀光賣點。

華山藝文特區是台北市中心現有唯一一處廣大的國有藝文用地,因為空間奇特豐富的可能性,提供了藝術展演最大的資源,三年間有四百多場跨足音樂、劇場、舞蹈、行動與是裝置的演出在此發生;藝術社群首度上街發出文化建言,爭取將此據點發展成為東南亞最具特色與質量規模的藝術展演場地,正是當時台灣從沒有的文化高度與觀光賣點。

陳西南靠著他的政治資源,向國有財產局取得了沙尾二十二年的租用權。國有財產局不願透露實際租約,但是一份公文顯示二○○二年十一個月的租金僅僅二十九萬餘元,相當於一個月只要兩萬六千多元。就這樣,陳西南以低廉的租金,在沙尾興建起他的「吉貝海上樂園」。 起初居民無不歡欣鼓舞地期盼開發能帶動地方發展,但是歷史,卻給居民上了一堂嚴肅的課,原來觀光利益,不是雨露均霑的。

2006年底,台灣文創股份有限公司靠著一紙促參法條,以優惠地租取得公頃土地,文建會不願透漏實際ROT契約以及變動權利金之比例,但依據一份數據比較:兩廳院年度七億預算,而商人取得華山十五年營運權共計只需投入六億元。起初產官學無不鼓吹此開發能帶動藝文發展,然而,當人民發現:政府對商人在此營運什麼沒有約束力,打著「文創」名號就是脫衣舞也不違約,加上政府又不肯公開監督商人營運的機制,原來文創利益,不是雨露均霑的。
 
海上樂園承租一.二公頃的土地,實際上卻開發了十幾公頃,並且從開幕的那一天起,進入沙尾一律要購買門票,即使是當地居民也不能例外。一些不服氣的居民想強行通過,立刻被業者叫警察架了出去,就像清末中國的租借地一樣,沙尾成了吉貝嶼上的租借地,歡迎外來的遊客,卻不屬於當地的居民。

華山特區承租後,進入華山的室內、外場地展演一律要付場租,即使是在藝文用地做藝文展演的藝術社群也不能例外。一些不服氣的藝術家強行進入抗議,立刻引來「關心」的警察以及維持「秩序」的商人,就像清末中國的租借地一樣,華山成了首都上的租借地,歡迎付得起商人開出場租的公司、團體、學校,不論藝文不藝文,至於那些付不起錢的觀眾以及藝術家,華山止步 。

十數年來,首都沒有增加一處大型質量展場,藝術家的創作環境與實際工作條件沒有一點制度上的實質改善,好不容易,「華山」終可以大幅支援藝術製作經費中最耗費的場地租金,提供前瞻的藝術自由度,不料文建會毫不猶豫,讓商人一取十五年,如此,要叫賣「本地藝術家的作品」,真是天下最容易說的謊言!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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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ober 3,2008

錯誤政策比貪污更可怕

王院長,您說,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可怕。
身為創作者,是在藝術文化軸線上,最前線最底層,衝鋒陷陣的人,在人稱「藝術荒漠」的台灣耕耘十數年,越發驚駭:國家機器中,唯一有權能協助我們的單位─文建會,往往偏是不懂專業,不了解文建職能角色的人當道,政治酬庸,政策導向,由上而下,官僚行事...握有預算與執行權能的文建會,數度在藝術人民陳情時兩手一攤,不然怎樣!舊政策有誤,新政府不肯檢討,政黨輪替與行政監察有何意義?

什麼是世界趨勢?什麼是最新潮流?用到文建會的手中卻只有文章一大抄,提出無效而喪失本位的文創作法卻花去大把考核研究的金錢!比一比別的國家如何文建的實例,是不是只有怨嘆自己為什麼生在台灣?
巴黎的龐畢度中心怎麼回事?─傾所有資源建立城市中心的藝術基地。「龐畢度中心區」原是巴黎最大清早市集,法國政府成功透過都市規劃、建築設計,整合的國家文建機制,強而有力的公共媒體論壇,形塑了由最外圈的商業商區,進入藝術商區〈套句現在的話就是文創園區〉,再進入所有人都會前往朝聖的當代藝術核心。此核心擁有最完備的人文類圖書之公共圖書館〈免費入讀〉、前衛音樂研究院、工業暨都市計畫中心、國立現代美術館〈典藏1950後重要藝術作品〉、以前衛見長的當代展廳,並有兩個非商業電影放映室、一個當代藝術兒童工作室。館體自營的生財工具除了來自世界各地觀眾的門票,還有世界著名極為完備的藝術出版品販部以及位於頂樓可以遠眺巴黎屋頂的餐廳。
台灣的龐畢度怎麼回事?─ 蹉跎延宕終將藝術由城市中心掃地出門。華山特區」在1998年8/29掛牌「華山藝文特區」,由倡議團隊組成社團法人,代替遠在中興新村的省文化處,受理藝術界非營利團體以及個人的展演自辦或申請,不收場租不售門票,一邊展演一邊修繕,從1999-2001共計近三百場表演與活動聚生。基本維持獨立而開放的申請自辦,華山是公共空間,非營利空間,供藝術創作發表,給予藝術相當程度的自由,並維護以藝術資淵分享人民的最高地利準則。
「華山藝文特區」可以繼續是藝術公場地〈如國美館、北美館、高美館、兩廳院〉雖然華山修繕與經費從未到位,但仍可以由文建預算編列〈不論多寡甚至集資商界〉,至少在專業館系間「期待」有一定目標的藝文發展。華山的空間優勢賦予了展演質量向度的高度展望─東南亞甚至國際的位置都待開發。
政策接手後,文建欠缺有效結構營運藝術機制,2004採一年一包不犯法,卻無法接續藝術任務,也無法控管接包的團隊質量;2005採用文建基金會之行政法人也未見發揮專職。於是,2002以來「文創」以政策正確,導入產業測量模式、產業升級理論、產值計算、獲利誘因,拿建高鐵的一套來建文建。文建由原本搖擺的「國家補助」急速擺盪到「市場機制」的主宰。2007更在官方政策挾著優勢經費與職權主導,產經學界決定了「以文化為包裝以產商為本質」的「華山文創園區」,發包商人主導十五年,華山藝術的面向可以說是完全無人照管了。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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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26,2008

「種植藝術」邀請您見證歷史,6/28〈六〉 14:00 華山正門

「種植藝術」邀請您見證歷史,
6/28〈六〉 14:00 華山正門
華山入文創全民被綁架 演給你看

這場文創角力,四年五任,活生生官場現形記!新政府就認了?

為什麼不肯向人民報告ROT契約內容?
文建會為什麼放棄比照公立文化設施〈如兩廳院〉用文化預算支持專業營運,繼續發展人民期待的華山展場?
文建會為什麼決定把文化視同公共工程〈如高鐵〉,ROT給營利的商人來指導?
把華山發包給商人要做什麼?商人能達成文建會對華山的什麼職責?
文建會為什麼不敢透露正式契約?


ROT包為什麼非要十五年?得標商人損益誰該算計?
2008年2月號 /遠見雜誌這麼寫:2007年5月,遠流出版社董事長辦公室收到一封署名文建會寄出的華山創意園區ROT案的優先議約通知。這代表文建會五大創意文化園區第一案的華山,歷經五年研究、四任主委,以及各方角力,五大園區中面積、修建規模最大的ROT案終於塵埃落定。

2007 4/13文建會新聞稿說1600萬年租金並非賤估華山:文建會請專人為投資商人評估損益,計算商人要付出收支權利金,外加空間整建的投入,如此商人約在第九年後始有回收,於是引用「促參地上權租金優惠」給與便宜地租。

根據目前透過立法院僅能取得的契約草案,查出商人權利金每年區區一百万〈其餘營運收益以淨利回饋,比例多少?文建會列為國家機密不肯透露!〉,對照兩廳院〈2002〉七億年度預算引進國內外表演,顯示華山被文建放棄的事實:文建會主導,讓商人以1700萬一年的條件,交易了華山的活動策畫、招商進駐管理以及營運權。文建會深怕時間太短,商人沒有回收,於是締約十五年,並加上到期後十年優先續約以及未來轉為非營利組織等種種ROT契約僅見的利商條款。

文建會幫商人以2.5億總投資,取得市中心公頃地十五年,大賺文創財,華山入商,商人不可損失,那麼人民以及藝術的損益如何呢?誰該計算?


華山賣身契十五年,文建管不管得到商人營運什麼?
得標商人在華山營運的項目是什麼?根據ROT契約寫的是:創意影像、創意市集、創意娛樂、創意演出、創意展售、創藝教育等事業,加上名目繁雜的台北都發局92年函釋包括「產品展售」等等活動。

不論文建會或是營運商人祭出什麼文創名詞,口口聲聲說著藝文,甚至文建會還告訴你它設置了「華山文創監督委員會」來審查營運商人年度營運內容,但問:如此「創意大通關」什麼活動會不可以?能監督什麼?

這個由文建會邀集組織〈藝文人士只得列席〉的督責單位有誰,文建會不肯透漏名單,督責商人的人不敢向專業人士、向人民公開負責,說什麼督責?督誰的責?


誰綁架了藝術與人民在華山的活路?
商人文創年來,明顯看見華山變成超級出租場地〈包括停車場、LG看板〉,由商人掌控展出認定與費用收取,藝術要展演只有任其予取予求,精華展場一樣租金導向,紛亂雜陳的用著,商人汲汲於招商,正在籌畫以創意為名的萬人SHOPPING活動,華山藝術的面向可以說是完全無人照管,這是不是文建會文創華山的目的呢?

華山的遞變,十年來有許多藝術社群的投入,拼命爭取,主張趕在北京798之前,打出東南亞最頂的當代藝術展場,也為人民謀個非來台灣不可的藝術理由,像法國一樣長長久久享受文化財。如今文創入華山,藝術掃出門,台北沒差一處文創商場,台灣反失一處命脈展場。藝術社群對文建徹底寒心,人民失去一個文化財,這是不是文建會文創華山的目的呢?


所有的關鍵都不是誰反對文創,不容許的是文建主導這場華山文創,綁架全民!
說文創,劉兆玄院長尚且講:藝術的深度,文化的廣度,創作的自由度;備詢的工業局尚且講:文創法的主權在文建,就等文建會好好來以藝領企。甚至文化經濟學都講藝術的自由度,非使用者利益〈全民利益〉,看來只有文建會還在舊執政裡呼呼大睡!


約都簽了,怎麼辦?
「種植藝術」要求立即斬斷以企領藝,不可強拉文創弄藝文,陰奉陽違怎麼督也督不住。文建專案專款新建機制司藝術,與文創分開組織分離事權,獨立評審,運作華山藝術的向度。新機制回定位,華山深入純藝術跨界領域展和演。新機制有效能,專業法人更健全。文創以活動,藝術以展演,共護全區空間多魅力,加強展演機能,杜絕割地出租,華山才能利饋全民共享藝術!


P.S.0627, 「種植藝術」接獲可靠消息來源,台灣文創公司獲知628藝術家們將在華山正門表演,已緊急向警察單位報案,藝術家湯皇珍立即接到警察單位關切。〈628當天文創公司跟湯皇珍說是文建會報案的〉
「種植藝術」經過月餘的深入求證,合理質疑文建會錯弄華山文創綁架全民,文建會既不公開與商人締約十五年的ROT內容,又不公佈監督商人營運的督導委員名單,華山ROT文創,一紙黑箱,球員兼裁判,人民來搗蛋?還是逼出官場現形記?種植藝術邀請您見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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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19,2008

文建會ROT華山大解密

文建會ROT華山大解密  賣了! 
立法院文化立法聯盟2008 6/9公聽會新聞稿:


經營方向以產業為主,沒有藝術氣息的華山,還是華山嗎?
...營運契約〈ROT〉中,提到「營運事業項目有『創意影像』、『創意市集』、『創意娛樂』、『創意演出』、『創意展售』、『創意教育』等事業」,似乎所有事業僅需要加上創意二字即可在台北市黃金地段華山設點...完全以商業產品替代原先華山的藝術價值,完全凸顯了商業主導的團體營運藝術文化展場的不合宜。

文化園區每年固定回饋金文建會僅收一百萬!
...〈ROT〉中,對於經營的回饋金「每年定額權利金以新台幣100萬元計收」...令人匪夷所思!華山園區是在台北市的精華地段,面積廣闊,一年一百萬的權利金,實在過於便宜,不免讓人聯想是否合約中的規範有圖利廠商之嫌。

變動回饋金,以稅後淨利收取,收得到嗎?
...任何一個營運團體可以利用對自己有利的會計原則操作,非常有可能在賺錢的情況下,卻製造出非常少的年度稅後淨利,最後結果,就是根本收不到變動營運權利金。華山在台北市如此黃金地段,文建會卻僅要求每年100萬的固定營運權利金,並且對文建會官員多次詢問有關變動權利金所佔百分比,官員居然拒絕回答...

華山文化園區賣身契一次簽十五年,卻沒有監督機制!
文建會將華山以ROT案方式,15年契約簽給台灣文創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這麼長的營運期限,監督文創公司的機制異常重要,因此文建會成立的「華山創意文化園區營運管理督導委員會」將會是關鍵...,至今文建會對於委員會的成員仍採取保密....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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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10,2008

華山十年依舊停車場

請大家用力傳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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