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3,2006

【行銷活動.比賽】第五屆「e時代行銷王」創意擂台創意致勝小兵立大功

活動緣起

2004年,Blog個人新聞台爆紅至今;2005年,Vlog讓人人都是電視台;2006年,Web2.0更顛覆網路新視界,再度鼓動網路新變革,顛覆e行銷的變化,創造出數位行銷的全新視野。

當電視廣告等傳統行銷工具,已經不再一枝獨秀!身處電腦、網路、手機、mp3......普及的時代,懂得運用新科技的創新行銷活動,就有機會締造一次又一次、讓世人驚嘆的神奇效益。

2005年底,第四屆「e時代行銷王」選拔活動中,LG靠網路夢想樹,讓媽媽們一起打造4,000多個夢想家電!Nissan
更號召網友上街抄車牌,成功網住上萬名未來顧客外;更有來近2萬多名網友參與投票,選出她們心中的最佳網路
人氣獎,炒熱「e時代行銷王」的活動高潮。。

延續過去科技與創意共舞的精神,和四年來累積超過400件企業案例參賽的活動成績。《天下雜誌》和「天下網站
」將於2006年9月初至11月底期間,舉辦第五屆「e時代行銷王」選拔活動,遴選2006年各行各業利用電子化行銷工
具的最佳典範。

今年更加強化Web2.0互動精神、使用者體驗、部落格行銷,和多媒體平台應用的行銷案例,舉凡能擺脫傳統思維、
具備科技素養與概念的正點創意,以及花小錢而獲得驚人成效的「小兵立大功」行銷個案,都是本次票選活動積極
網羅的對象。


活動辦法

  1. 參賽資格:不限產業,外商或本土企業皆可。凡2005年11月至2006年10月,利用電子化工具如活動網站、電子報(電子郵件、eDM等)、網路廣告與互動 遊戲、部落格、影音部落格、手機簡訊等針對一般消費者(B2C)從事行銷的實際已完成案例,皆可參加評選。
    ※每家企業不限參賽件數,但每項單一產品僅限報名一件行銷案例。
    ※本次評選限定針對特定品牌、活動或商品主題的行銷案例,請勿以企業入口網站參賽。

  2. 評選方式:2006年11月4日~11月10日,由《天下雜誌》和「天下網站」組成評選小組進行初選,選出入圍者進入第二輪決選。2006年11月10日~11月24日,進行第二輪評審(含天下編輯部及應邀專家)決選,決定各組總體前三名。

  3. 除了依評分標準,選出總體前三名外,評審團也會針對表現突出案例,依情況選出下列特別獎:「最佳創新獎」、「最佳品牌形象獎」、「最佳公益獎」、「最佳網路人氣獎」、以及「最佳新媒體平台應用獎」。

  4. 網路票選:2005年11月13日~11月24日中午12點止,各組入圍者開放網友網路投票,票選2006年「最佳網路人氣獎」;同時也請入圍企業提供1~2分鐘宣傳短片、動畫等影片,加強對網友拉票和炒熱網路人氣。

  5. 報名方式:9月18日~11月3日截止。參賽者須在10月27日前先上天下「第五屆e時代行銷王」活動網站(www.cw.com.tw/2006emarketer)填妥報名表,參賽附件請在11月3日中午12點前,彙整成電子檔,以單一光碟方式寄送至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39號11樓「天下 e時代行銷王活動小組」收。

e時代行銷王評選標準
 第五屆e時代行銷王評審重點,強調有實際成效的行銷活動,表現出Web2.0精神做行銷,並運用在獨特創新、活動成效、品牌形象和介面設計等四大評分面向裡;詳細評分標準如下:

‧創新程度(30%):運用資訊科技的能力、行銷創意的獨特性、消費者體驗互動性、和多媒體跨平台應用。
‧活動成效(30%):行銷訊息的曝光程度、參與活動的消費者人次、對銷售業績的直接貢獻、成本效益。
‧品牌形象(20%):行銷活動、品牌及市場定位契合度、顧客滿意度的提升。
‧視覺設計(20%):視覺設計的表現、使用介面的親近性。

活動獎勵

得獎者(含總體前三名,以及「最佳創新獎」、「最佳品牌形象獎」、「最佳公益獎」、「最佳網路人氣獎」與「最佳新媒體平台應用獎」得主),將有機會獲得12月號「e天下季刊」和「天下網站」專文報導得獎案例,增加曝光和知名度。

‧第一名:將可獲得《天下雜誌》免費廣告1頁(價值18萬元)及「天下網站」New Media獨家頻道贊助式廣告1個月(價值25萬元)。

‧第二名:將可獲得《Cheers雜誌》免費廣告1頁(價值15萬元)及「天下網站」New Media影音頻道Video廣告1支(價值15萬元)。

‧第三名:將可獲得《Cheers雜誌》免費廣告1頁(價值15萬元)及「天下網站」New Media影音頻道Audio廣告1支(價值10萬元)。

備註:
  1. 以上所有廣告刊登期限至2007年3月底前截止,逾時未刊登即視同放棄刊登權益。
  2. 廣告內容應符合天下雜誌群廣告刊登規範。

參賽須知
  1. 本活動由《天下雜誌》和「天下網站」主辦,名次結果由評選小組票選決定。

  2. 本活動企業組請以行銷活動的企業主體作為報名公司,廣告公司、公關公司請列為執行單位。

  3. 參加評選的報名者必須在報名期間內,完成所有作品的送件,逾期不候。

  4. 參加評選的報名者必須符合參加條件與送件標準,不符合規定者,恕不受理。

參賽程序
  1. 請務必在10月27日前至活動網頁www.cw.com.tw/2006emarketer 登錄報名資料,取得參賽序號。

  2. 請在11月3日中午12點前將「報名表」以及將其他相關附件,如代表性的網路廣告、eDM、簡訊內容等,彙整成電子檔,以單一光碟方式寄送至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39號11樓「天下 e時代行銷王活動小組」收。

附註

本主辦單位保留活動辦法修改的權利。

  1. 完成第一階段線上登錄送出!將得到一組活動編號。

  2. 請在11月3日中午12點前將「報名表」以及將其他相關附件,如代表性的網路廣告、eDM、簡訊內容等,彙整成電子檔,以單一光碟方式寄送至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39號11樓「天下 e時代行銷王活動小組」收。。

立即前往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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