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20,2006 09:56
【商業部落格解析24】『運動型部落格』 之建置及運用-SBL部落格
【成立宗旨】
球迷就是記者!?
哇靠,真的嗎?
我也可以當記者嗎?
爽!
蕃薯籐與籃協、ESPN合作,將公開徵選球迷成為記者。在今年四月,你/妳就有機會配戴SBL採訪證,於比賽期間在記者席與記者室,近距離接觸SBL,獲得第一手的資訊,並分享給其他球迷。
【活動報導】
球迷就是記者 - 活動辦法
- 初選辦法:
- 2月22日起至3月13日,請網友任選所喜愛的SBL球隊兩隊,撰寫關於球隊、球員或球賽的報導或想法,以部落格文章引用的方式,投稿至本活動網站。
- 主辦單位將以根據投稿文章內容,進行初選,預計選出八位球迷,進入複選。
- 詳見初選活動報名
- 複選辦法:
- 將在三月底前進行複選,預計將以問答比賽與多對一面試的方式,選出四位球迷記者。
- 報名條件:
- 熱愛SBL & 不能太害羞
- 居住大台北地區者佳,便於每週至少出席球賽現場一次
- 熟悉電腦/網路使用,有網路寫作經驗者佳
- 自備相關設備(電腦、相機等)與交通工具
- 球迷記者部落格:
- 由ESPN提供行前訓練,傳授球場採訪相關規定與慣例
- 預計於四月初發放採訪證給入選的四位球迷,至本球季結束(含季後賽)
- 球迷需於YamBlog樂多日誌開設球迷記者部落格,並將撰寫的報導張貼於此
- SBL官方網站(http://sbl.yam.com)將開設專區,連結報導文章
- 權利義務:
- 球迷記者將獲得籃協所發出之SBL採訪證一張,可於比賽期間供個人免費進出球場及記者席、採訪室。
- 每週至少需親臨現場觀賞一次,每週至少撰寫兩篇關於不同球隊的報導。
- 所撰寫的報導,其著作權為原作者所有,僅代表原作者立場,並需為其言論負責(參見blogger的道德規範)。
- 若報導數量不符規定,經主辦單位提醒而未能改進者,或報導內容有嚴重違反blogger的道德規範之情事,主辦單位得逕行沒收採訪證,停止一切權利義務。
- 採訪證限本人使用,並僅為SBL球賽報導之用,若有轉借等不當行為,將沒收採訪證,停止一切權利義務。
- 注意事項:
- 本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活動網頁中,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
- 本活動禁止網友重複參加,如有違反,即自動喪失參加資格。主辦單位之相關工作人員,亦不得參加。
-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智慧財產權。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資格。
-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賽人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 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 活動辦法如有未盡完備之處,主辦單位將依據網友意見隨時更新。
嘿嘿...以後就換我在記者室裡面採訪啦!
【活動貼紙、小圖】

【分析研究】
1.配色風格:底色為黑色,搭配紅色SBL LOGO,籃球圖示,塑造專業形象感。
2.文筆風格:以年輕族群講話用語,球迷兼記者口吻報導球賽、球員相關記事。
3.影像風格:活動、球賽、球員照片報導,讓無法到場觀看之球員能透過部落格照片身歷其境。
4.所屬社群:
引用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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