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蝶點名卻忘了寫的。
--規則:當你被別人Tagged了,你必需寫一篇Note,內含16項有關你的事情,
如習慣、喜好、目標等,或任何和你沒有關係的事情也成!
寫好以後請再Tag 16個人。
你必須Tag回Tagged你的人。
如果我Tag了你,即代表我想了解你多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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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雪
2.雪
3.雪
4.雪
5.雪
因為他說他很無聊所以。
1.青春痘★
花蓮回來後痘痘爆增,這次合宿真是青春年華。
我看十年後的合宿行程大概就是去阿里山上看日出喝老人茶了吧。
2.我是本大爺。
因為我就是本大爺。
3.他們叫我團長。
不過我無法理解為什麼是團長,比起團長我更喜歡隊長。
叉腰伸出手比著食指好帥氣,I LOVE!
I'm Heroooooooooooooooooooooo!
4.被KY擺了一道。
下一次見面我要把他揹起來往前摔。
5.UU我愛你☆
但是花蓮行我卻沒有傳半封簡訊給你(笑)
即使如此11月份還是要送我本子唷★
Love you!Love you!
6.大富翁實況:我不屑付錢給奧地利。
SO,
「拿去點痣啦!(扔錢)」
「拿去買袋鼠啦!(扔錢)」
7.大富翁實況:英國沒有朋友,不會有人踩到那塊地啦!
SO,
「拿去買朋友啦!(扔錢)」
8.廁所的門又往右邊拉過去,而不是使命的往裡面推。
9.八月一號預計要在家樂福開的小分店。
在那邊上晚班的是一個可愛小受★
(爆)
10.被酒精4%的水果酒幹掉了,真是沒面子。
SO,明年要再挑戰!
11.璃他爸。
人好到讓人很有罪惡感。
12.八月份。
老子我要去吃手工披薩。
13.我說了一個冷笑話。
「阿璃很賢慧,應該有很多人追。」
「所以他跑得很快。」(笑)
14.等等要把威力卡拿去還給朋友。
晚餐要吃什麼才好呢?
15.神聖羅馬是我的嫁。
16.法蘭西斯是我的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