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22,2007

MSN 暱稱耍「宅」,影射同窗不起訴

MSN 暱稱耍「宅」,影射同窗不起訴

記者:怕請客/北京報導

一名科技公司職員與大學同學交惡,他在個人網頁張貼同學的介紹文章,設定主題為「校友紐國耍宅實錄」。甚至連自己的MSN暱稱都影射同學是宅男。法院審理後,宣布不構成起訴條件。

由微軟公司推出的即時聊天系統MSN,個人名稱可以自行設定,因此網路族常藉MSN個人名稱(暱稱)來抒發自己心情。

檢方調查,二十九歲任職科技公司的孫姓男子有國立大學學歷,讀大學時與董姓同學結怨。

孫姓男子從前年九月開始,陸續在blog張貼標題為「校友分明是個宅男,可是他女友很亮。」、「你整天泡spa,我不會讓你繼續泡下去的」及「我一定要讓小奧知道你耍宅的一面」等文章,恐嚇董同學。

孫還在自己的網路相簿中張貼董同學照片,並將主題設為「交大校友紐國耍宅實錄」。

後來孫姓男子更在自己MSN的「我的顯示名稱」中,設定為「哈哈我校友是宅男」,直指董姓同學「很宅」。董姓男子接到友人詢問才知名譽受損,向警方報案。

法官認為,「宅男」跟「女友很亮」不構成毀謗要件,不提起公訴。

 



Posted by pickrat at 樂多Roodo! │13:34 │回應(2)引用(0)請不要用嚴肅的表情說無聊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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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哈哈~校友,我的確知道你校友很宅
不過那句「女友很亮」深得我心
特此記嘉獎一支XD
Posted by 小奧 at June 12,2007 23:23
(得意)
Posted by pachinko at June 16,2007 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