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5,2005
界定法社会学领域的三个标尺以及理论研究的新路径

法社会学究竟是一门什么样的专业科目?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可以因人而异,你可以在各种教科书和专著里找到许多不同的定义。那么,在这里是不是就完全没有客观的划分标准、稳固的概念界说呢?回答当然是:非也。现在中国政法大学有些青年朋友对该领域深感兴趣,校刊也准备组织一次专题讨论并向我约稿,就此机会,让我们一起来验明法社会学研究的"正身(identity)",找出大家都能接受的学科定义来。 ...繼續閱讀
副省长买凶杀妻案的三维透视
by 季卫东
一桩命案,把两位前程似锦的高官与两位浪迹江湖的杀手并排钉到了历史的耻辱柱上。从刑事诉讼程序上看,这场悲剧尚未闭幕。但是,结局已经注定了,有憾恨,而无悬念。正如古人单斗南的咏蚊诗所讽喻的那样:“性命博膏血,人间尔最愚;噆肤凭利喙,反掌陨微躯”――套用到站在被告席上面面相觑的吕德彬们身上正好合乎作者抨击官场怪象的原意。 ...繼續閱讀
一桩命案,把两位前程似锦的高官与两位浪迹江湖的杀手并排钉到了历史的耻辱柱上。从刑事诉讼程序上看,这场悲剧尚未闭幕。但是,结局已经注定了,有憾恨,而无悬念。正如古人单斗南的咏蚊诗所讽喻的那样:“性命博膏血,人间尔最愚;噆肤凭利喙,反掌陨微躯”――套用到站在被告席上面面相觑的吕德彬们身上正好合乎作者抨击官场怪象的原意。 ...繼續閱讀
October 19,2005
中国宪政实践的制度通道
宪政建设的构想
《21世纪》: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最近在纪念现行宪法实施2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就落实宪法和改善宪法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很有创意的观点。作为长期关注程序公正和宪政问题的法学专家,你怎样理解?
季卫东:胡锦涛同志在就任新职后发表的第一次公开讲话就强调宪法的至上权威,似乎预示着以人民主权和依法治国为基本方略的中国政治现代化正在迈向更高的发展阶段。可以认为,这篇讲话所包含的新思维是非常丰富的,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有三个论点。 ...繼續閱讀
《21世纪》: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最近在纪念现行宪法实施2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就落实宪法和改善宪法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很有创意的观点。作为长期关注程序公正和宪政问题的法学专家,你怎样理解?
季卫东:胡锦涛同志在就任新职后发表的第一次公开讲话就强调宪法的至上权威,似乎预示着以人民主权和依法治国为基本方略的中国政治现代化正在迈向更高的发展阶段。可以认为,这篇讲话所包含的新思维是非常丰富的,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有三个论点。 ...繼續閱讀
政治文明建设方兴未艾
by 季卫东/吴铭
《21世纪》:2003年即将过去,对这段时期内中国的政治以及法律制度方面的变化你是如何评估的?
季卫东:坦率地说,在党和国家领导人换届之后,政局如此迅速地别开生面,内政和外交都先后展现出了新风格、新气象,的确让各界欣喜。虽然在这一年里国内外发生了许多重大事件、也存在一些棘手问题,但从总体上看,社会演进的走势很好。
...繼續閱讀
《21世纪》:2003年即将过去,对这段时期内中国的政治以及法律制度方面的变化你是如何评估的?
季卫东:坦率地说,在党和国家领导人换届之后,政局如此迅速地别开生面,内政和外交都先后展现出了新风格、新气象,的确让各界欣喜。虽然在这一年里国内外发生了许多重大事件、也存在一些棘手问题,但从总体上看,社会演进的走势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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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学经典中感悟
●季卫东,1957年出生于江西省南昌市。1983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现任日本神户大学法学院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社会学、比较法学、中国的政治与法律。
□季卫东
为了保持思考的独立性,当然也是出于"兼听则明"的谨慎,我一般喜欢同时阅读论战双方的代表作,或者把采取不同观点和方法的著作反复对照。这里就简单介绍若干给我留下过较深印象的唱"对台戏"、打"笔墨官司"的法学专业书籍吧。 ...繼續閱讀
□季卫东
为了保持思考的独立性,当然也是出于"兼听则明"的谨慎,我一般喜欢同时阅读论战双方的代表作,或者把采取不同观点和方法的著作反复对照。这里就简单介绍若干给我留下过较深印象的唱"对台戏"、打"笔墨官司"的法学专业书籍吧。 ...繼續閱讀
原罪意识、财产权以及法治的道德性
by 季卫东
一 不得不正视的两种原罪问题
1989年在北京发生的那场震撼世界的悲剧,作为历史事件已经过了十五度寒暑。中国政府一直试图抚平那条痛楚的伤痕,并有意让时间的流水逐渐冲淡集体记忆。但如此巨创,要忘却、要弥合谈何容易。这一点是铁的现实,我们不得不正视。但同时也应该看到,有些事件在发生时惊天动地,后来却被证明未必蕴含什么划时代的意义;有些事件起初并不起眼,却很可能出乎意料地真正发挥扭转乾坤的深远影响。经过冷静地考察和思索,我们最终不得不承认,惊涛骇浪之后,除了在1992年南巡讲话之前一段短暂的时期外,改革开放的既定方向和航程基本上得以维持。 ...繼續閱讀
一 不得不正视的两种原罪问题
1989年在北京发生的那场震撼世界的悲剧,作为历史事件已经过了十五度寒暑。中国政府一直试图抚平那条痛楚的伤痕,并有意让时间的流水逐渐冲淡集体记忆。但如此巨创,要忘却、要弥合谈何容易。这一点是铁的现实,我们不得不正视。但同时也应该看到,有些事件在发生时惊天动地,后来却被证明未必蕴含什么划时代的意义;有些事件起初并不起眼,却很可能出乎意料地真正发挥扭转乾坤的深远影响。经过冷静地考察和思索,我们最终不得不承认,惊涛骇浪之后,除了在1992年南巡讲话之前一段短暂的时期外,改革开放的既定方向和航程基本上得以维持。 ...繼續閱讀
犹忆天涯宪政谈
——为当代中国研究中心7月24日“杨小凯先生追思会”而作
by 季卫东
7月7日当天,正在加拿大进修的一个青年法学研究者,通过电子函件向北大校友圈子转送了杨小凯教授去世的新闻。这是我最早接到的噩耗。紧接着,北京的“法律时评”、“法律思想网”等好几个法学网站也开辟了纪念专栏。一个杰出经济学家的病故居然能够在国内外的法学界也引起这样深切的关注和悲伤,当今的中国除小凯之外别无第二人。这倒不是由于他的研究成就在多大程度上涉及了“法与经济学”或者“契约与公共选择”。最主要的是小凯那段传奇般的人生经历本身就构成了对中国现行司法体制的一连串叩问和申诉,再加上他对宪政的执着追求,使任何有良知的法律人都不得不正视。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法学界对小凯的哀悼,除了对一个熬过漫长刑期的伟大天才及其不屈不挠的自由主义精神的敬意和惋惜之外,还交织着内在的愧疚和反思之意以及从同情产生出共鸣的契机。 ...繼續閱讀
by 季卫东
7月7日当天,正在加拿大进修的一个青年法学研究者,通过电子函件向北大校友圈子转送了杨小凯教授去世的新闻。这是我最早接到的噩耗。紧接着,北京的“法律时评”、“法律思想网”等好几个法学网站也开辟了纪念专栏。一个杰出经济学家的病故居然能够在国内外的法学界也引起这样深切的关注和悲伤,当今的中国除小凯之外别无第二人。这倒不是由于他的研究成就在多大程度上涉及了“法与经济学”或者“契约与公共选择”。最主要的是小凯那段传奇般的人生经历本身就构成了对中国现行司法体制的一连串叩问和申诉,再加上他对宪政的执着追求,使任何有良知的法律人都不得不正视。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法学界对小凯的哀悼,除了对一个熬过漫长刑期的伟大天才及其不屈不挠的自由主义精神的敬意和惋惜之外,还交织着内在的愧疚和反思之意以及从同情产生出共鸣的契机。 ...繼續閱讀
宪政的新范式
by 季卫东
在法学体系中,宪法属于根本规范,具有最高的效力。与此相关,设立违宪审查制度的主要目的就是发现和废除任何与宪法相抵触的低阶法律以及法规、决议、命令等等。但众所周知,作为万法定盘星的宪法本身也是需要修正的,并非永恒的绝对真理;这个事实不断向人们提出以下问题:宪法最高效力的基础究竟何在?改宪的根据和条件又是什么?在做出回答之前,我们先考察一下国家秩序的构成原理以及宪法学的基本范式。 ...繼續閱讀
在法学体系中,宪法属于根本规范,具有最高的效力。与此相关,设立违宪审查制度的主要目的就是发现和废除任何与宪法相抵触的低阶法律以及法规、决议、命令等等。但众所周知,作为万法定盘星的宪法本身也是需要修正的,并非永恒的绝对真理;这个事实不断向人们提出以下问题:宪法最高效力的基础究竟何在?改宪的根据和条件又是什么?在做出回答之前,我们先考察一下国家秩序的构成原理以及宪法学的基本范式。 ...繼續閱讀
宪政的规范结构——对两个法律隐喻的辨析
作者:季卫东
真正的宪法必定铭记在人民的心上。
——卢梭
引言
众所周知,在现代法律体系中,宪法属于根本规范,具有最高的效力。与此相关,设立违宪审查制度的主要目的就是发现和废除任何与宪法相抵触的低阶法律以及法规、条例、规章、决议、命令等等。但是,作为万法定盘星的宪法本身也是需要修正的,并非永恒的绝对真理。既然如此,就不能排除这样的可能性,即使宪法条文也会在某种场合、某种程度上出现效力相对化或者效力变异的事态。这样的事态不断向人们提出以下问题∶宪法最高效力的基础究竟何在?改宪的根据和条件又是什么? ...繼續閱讀
真正的宪法必定铭记在人民的心上。
——卢梭
引言
众所周知,在现代法律体系中,宪法属于根本规范,具有最高的效力。与此相关,设立违宪审查制度的主要目的就是发现和废除任何与宪法相抵触的低阶法律以及法规、条例、规章、决议、命令等等。但是,作为万法定盘星的宪法本身也是需要修正的,并非永恒的绝对真理。既然如此,就不能排除这样的可能性,即使宪法条文也会在某种场合、某种程度上出现效力相对化或者效力变异的事态。这样的事态不断向人们提出以下问题∶宪法最高效力的基础究竟何在?改宪的根据和条件又是什么? ...繼續閱讀
误判死刑的沉冤是怎样发生的?
by 季卫东
中国司法制度有个颇具特色的好传统,称作“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但是,对已经被冤杀的当事人以及在痛苦中挣扎的他们的亲人而言,事隔多年之后通过再审程序纠正错案的意义其实非常有限。失去的生命是无法挽回的。在世家属的悲哀、悔恨以及虚无感或许反倒会陡然加深。因此预防冤案的制度建设比平反冤案的善后措施更值得我们关注。而在大错已经铸成的无奈之下,当事人家属即便最后决定提出国家赔偿之诉,无非是要向世间讨个公道,无非要在大庭广众面前哭喊一声:尊重生命及其个人权利的法律原则和规范,不仅是针对公民行为的,还必须反过来适用于国家强制力自身! ...繼續閱讀
中国司法制度有个颇具特色的好传统,称作“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但是,对已经被冤杀的当事人以及在痛苦中挣扎的他们的亲人而言,事隔多年之后通过再审程序纠正错案的意义其实非常有限。失去的生命是无法挽回的。在世家属的悲哀、悔恨以及虚无感或许反倒会陡然加深。因此预防冤案的制度建设比平反冤案的善后措施更值得我们关注。而在大错已经铸成的无奈之下,当事人家属即便最后决定提出国家赔偿之诉,无非是要向世间讨个公道,无非要在大庭广众面前哭喊一声:尊重生命及其个人权利的法律原则和规范,不仅是针对公民行为的,还必须反过来适用于国家强制力自身!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