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5月26日
我想做我自己
我承認,我不是知名部落客,也因為如此,
因為部落格無論怎麼寫,大部分的內容,
是自己在寫爽的,也不用管其他人的眼光及看法。
我也承認,有一陣子我有刻意的寫有關 funP相關文章,
這是一種對讀者的一種討好也是另一種妥協,
我的好朋友有點看不太下去的用MSN點醒我 :
在公事上,個人風格不要太重,因為會顯得出不專業,對公司益助不大。
所以,我也承認在這段話有相對的矛盾及衝擊。
因此,我恢復以往的我,保持著愛寫就寫,想寫就的基本面態度,
這樣的我輕鬆自在,也不用管他什麼部落格十大法則。
我承認,
不是知名部落客有種快樂,因為想寫什麼就寫什麼。
因為今天的特別任性的寫下這篇文章。
其實我想說的是我想要做我自己,真實的自己
也希望你可以從這邊看到真實的Winson,也希望真實的你,可以得以保持你的真實。
最後,我也期盼自己可以持續的漫畫創作,繼續畫下去,帶給大家更多的歡樂 !!
Winson 於 funP office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9011213
回應文章 
能寫什麼就寫什麼
是幸福的
XD
Posted by cyber runner
at 2008年05月26日 08:27
是種幸福也是一種無奈是也~
c....
Posted by wifun
at 2008年05月26日 08:30
做自己第一要有揭露自己醜惡不堪的一面的勇氣,並能平靜自處。不容易哦
Posted by 做得到嗎
at 2008年05月26日 10:14
耶~
要先自爆就對了喔?
Posted by wifun
at 2008年05月26日 11:15
本來有話要說
不過看到留言輸入驗證碼「0887」
笑到俺連要講什麼都忘了....
我真是北七orz
Posted by Phoebus
at 2008年05月27日 07:10
我也是覺得想寫什麼就寫什麼,只要認真經營各種主題都能夠吸引到一定的瀏覽人數 ^^
Posted by claudialiu
at 2008年05月27日 12:50
什麼!?
我代替驗證碼向您說聲抱歉~~
不過為什麼驗證碼都要這麼的搞笑呢?
Posted by wifun
at 2008年05月28日 03:25
中肯!! 拍拍手!!
Posted by wifun
at 2008年05月28日 03:26
